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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通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2-09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二月
                                   神通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
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
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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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17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 788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方立锋先生

    五、参会人员

    2023 年 2 月 13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六、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介绍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管及
见证律师);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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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议案

 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并进行监票、计票工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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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项目
 建设效率、更加贴近服务客户,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
 施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2 号),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8,0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5.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1,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2,150,281.51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
 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1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金投入金额     项目实施主体
                                     (万元)
                                                       (万元)
 1        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         19,310.88        3,310.88   公司、沈阳神通
 2        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         17,622.84       14,030.13   公司、沈阳神通
 3       汽车高光外饰件扩产项目        12,931.86       12,931.86        公司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618.98        2,618.98        公司
 5      汽车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5,323.18        3,323.18        公司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公司
              合计                     70,807.74       41,215.03


       二、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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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汽车内外饰
件扩产项目”在原实施主体神通科技和沈阳神通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鸣羿为其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其经营场所作为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变更前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公司       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西路 788 号
                    变更前
                                沈阳神通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北路 128 号
 汽车内外饰件                     公司       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西路 788 号
   扩产项目
                    变更后      沈阳神通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北路 128 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
                                上海鸣羿
                                             区平海路 1118 号 5 幢、6 幢
    (二)募投项目新增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
    1、新增实施方式前
    公司“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实施主体为神通科技与沈阳神通,主要内容
为新增生产厂房及各种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扩充汽车内外饰件的产能,实施方
式为通过新建厂房、购置各种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的方式实施本募投项目。
    2、新增实施方式后
    公司计划神通科技与沈阳神通在保留原有实施方式的基础上,新增神通科技
将已购置的本募投项目涉及的部分设备按照公允价格租赁给上海鸣羿,或上海鸣
羿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使用募集资金自行采购部分设备以及支付相关募投项
目支出的方式,由上海鸣羿在其场所实施本募投项目。
    (三)以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无息借款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向“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即上海鸣羿,提供总
额不超过本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推进本募投项目
的建设和实施,上述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借款到期后,经董事长批准可续借;
亦或是在不影响本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提前偿还。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拟在上海鸣羿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的具体实施,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文件的规定,开立专门监管账户存放上
述借款,并与保荐机构及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
管理和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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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原因
    公司申请“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主
要原因系考虑未来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本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及未来业务发
展需要所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进一步优化公
司生产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确
保募投项目地高效开展。
    (五)新增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鸣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鸣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11-29
  注册资本    2,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汤光明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海路 1118 号 6 幢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
              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
  经营范围
              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   计                                        100.00%


    三、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且是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也未有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
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议案已经 2023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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