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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普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9-17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15日,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股份”

或“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

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

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12.66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24,363,2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62,198,067.9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62,165,132.08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

1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2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中高压软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6,857.89         24,216.51
汽车轻量化管件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及总成生
                                                  25,573.60         12,000.00
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                                              72,431.49          36216.5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

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主

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

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
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
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

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

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

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

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