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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普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1-23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1 月 21 日和 1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达到 30.0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0569.19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1.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70.23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30.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576.92 万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31.31%。

    ●截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收盘,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47.2 倍;根据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

“C36 汽车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31.04 倍;公司同时所处行业“C29 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滚动市盈率为 30.15 倍,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高于同行业,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1 月 21 日和 1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0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

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

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

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

报道及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

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

秩序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状况

的重大变化。公司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0569.19 万元,较去年同期

下降 21.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70.23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30.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576.92 万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31.31%。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风险。

    (二)截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收盘,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47.2 倍;根据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

业“C36 汽车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31.04 倍;公司同时所处行业“C29 橡

胶和塑料制品业”滚动市盈率为 30.15 倍,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高于同行

业,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投

资者应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