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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和电子: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0-12-10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8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12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常州白金汉爵大酒店 408 会议室 常州经开区东方路 227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258      协和电子             2020/12/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塘头路 4 号)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
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
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
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
件 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
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
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
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塘头路 4 号
  邮政编码:213101
  联系电话:0519-88506113
  电子邮箱:sunrongfa@xiehepcb.com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