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电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12-1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9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协和电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决定书[2020]393 号”文批准,协和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6.56 元,募集资金总额 584,320,000 元,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 66,772,659.0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17,547,340.94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ZL10496 号《验资报告》。
协和电子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协和电子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序 金额
开户行 专户账号 用途
号 (万元)
年产 100 万平方米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1 81300188000114540 高密度多层印刷电 10,000.00
分行
路板扩建项目
年产 100 万平方米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 1159600000017355 高密度多层印刷电 34,657.44
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
路板扩建项目
汽车电子电器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32050162675500000324 自动化贴装产业化 9,100.00
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项目
注:以上专户金额含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协和电子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项目,具体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拟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项目备案 环评批复
号 资金投入
年 产 100 万
平方米高密
常经审备 常经发备
1 度多层印刷 54,012.43 42,650.68 母公司
[2019]205 号 [2019]33 号
电路板扩建
项目
汽车电子电
器产品自动 2019-420690- 襄高环审发
2 13,702.01 9,104.05 东禾电子
化贴装产业 36-03-010061 [2019]6 号
化项目
合计 67,714.44 51,754.73 - -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协和电子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53,757.44 万元,
仅扣除了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尚未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相关支出。
三、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协和电子拟利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可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投资期
限在决议有效期内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须符合以下
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产
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现金管理业务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
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大的收益。
五、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公司选取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以及投资实际收益不
达预期等风险。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
上,保荐机构对协和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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