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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和电子: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6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通过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独立判断。现就
本次董事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提
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慎查阅有关人员的简历等详细资料后,未发现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审查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我
们认为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位。孙荣发先
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孙荣发先生的董事会
秘书任职资格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杨维生、陈文化、夏国平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