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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和电子: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12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一) 独立董事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1、杨维生,男,196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1998 年 2 月至 2021 年任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印制电路资讯》杂志副主编、“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顾问、
“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标准委员会委员、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03186)独立董事、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省江南
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19 年 3 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2、陈文化,男,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1988 年 7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常州金狮集团进出口部会计、财务副科长,1996 年 5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1999 年 1 月至今任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
部主任副秘书长;现任常州欣盛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南方轴
承股份有限公司(002553)独立董事、江苏齐晖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外部监事,江苏理工学院兼职教授等职务;2019 年 3 月至今
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3、夏国平,男,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1986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历任中化集团办公室秘书、科长、企业
管理部副处长、二级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江苏和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定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全体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二、2021 年度履职情况
    2021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
原则,以认真勉励的履职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下设专业委员
会,对会议议案及相关决策事项进行了详细审阅,通过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
询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会议上,我们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融洽地沟通和探讨,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并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
查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1 次,独立董事具体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一) 董事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缺席次数
    姓名     应参加董   席次数     方式出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杨维生        6          5              1             0        0      否
   陈文化        6          6              6             0        0      否

   夏国平        6          6              6             0        0      否
  (二)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参加股东会                                             未亲自参加会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杨维生             1            1               0          0           否
   陈文化             1            1               0          0           否
   夏国平             1            1               0          0           否

  (三)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 7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五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效率,对公司规范经营提出建议和意见。本年度,我们没有对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四)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
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
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们关注
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依法合规地对有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
议。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
序               发表独立意见的
     意见的时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号                 董事会届次
        间

     2021 年 3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事
1                                                                     同意
     月 27 日      十一次会议     前认可意见

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3                                                                     同意
                                  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4                                                                     同意
                                  告》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5                                                                     同意
     2021 年 3   第二届董事会第   员薪酬的议案》

     月 29 日      十一次会议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6                                                                     同意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
7                                                                     同意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8                                 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同意
                                  计额度的议案》

     2021 年 4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新增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
10                                                                    同意
     月 25 日      十二次会议     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4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新增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
11                                                                    同意
     月 26 日      十二次会议     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1 年 7   第二届董事会第
12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
     月 19 日      十三次会议

13 2021 年 8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同意
    月2日       十四次会议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2021 年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14 12 月 24                                                      同意
                十六次会议      现金管理的议案》
    日



    (一)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限售、关联交易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新增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对公司本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和定价公允性
没有异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体现了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安
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了解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根
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监管机构对公司内部
控制建设的有关要求,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运行有效,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发现有重大偏差、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
大遗漏事项。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
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应予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况。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预案是基于
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
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
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1 年度履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
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本着对投资者认
真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加强
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
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战略管理能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
平,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陈文化、夏国平、杨维生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