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电子: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2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允原则确定,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17 日,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董事会
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一致表决同意。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为:该议案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正常进行,交
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项独立意见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规定签订
了交易合同,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均
为正常业务往来,没有超过预计总额,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
参考 2022 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并结合 2023 年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的
基础上,对 2023 年可能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较为合理的预估,没有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规定
签订了交易合同,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
额均为正常业务往来,没有超过预计总额,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是基于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遵循
了公平、公正、合理市场定价原则,预计数正常合理。
保荐机构的意见为:公司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
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
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
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
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协和电
子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二)2022 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占同类 2022 年 占同类 预计金额与实
关联交
关联人 预计发 业务比 实际发 业务比 际发生金额差
易类别
生额 例(%) 生金额 例(%) 异较大的原因
出售商 常州协和
品/提供 光电器件 2,000.00 2.5 1624.17 2.4 /
劳务 有限公司
向关联 常州协和
110.00 90 100.63 100 /
人出租 光电器件
厂房 有限公司
(三)2023 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 2022 年 占同类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 2023 年预
关联人 业务比 实际发 业务比 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计发生额
例(%) 生金额 例(%) 差异较大的
原因
常州协
出售商
和光电
品/提供 3,000.00 4.4 1624.17 2.4 加工量增加
器件有
劳务
限公司
常州协
向关联
和光电
人出租 110.00 90 100.63 100 /
器件有
厂房
限公司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协和光电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光电”)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WXBY98Y
3、注册资本:2,04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姚玲芳
5、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崔横南路 88 号
6、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20 日
7、经营范围:光电器件、电工器材、汽车配件制造,加工,销售;仪器仪表、
五金产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文教用品销售;
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会计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0,969.89 3,503.80 12,533.07 888.08
2021 年 12 月 31 日 7,410.51 2,519.23 8,640.24 518.26
9、主要股东:姚玲芳持股 55.00%,公司持股 25.00%,徐元静持股 20%。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协和光电为公司参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
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协和光电为公司的关联方。协和光电除了为公司
的参股公司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协和光电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
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协和光电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线路板及其他商品的销售,系双方在
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协和光电根据业务开
展情况签订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相关产品服务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
定价原则,综合考虑成本、市场价格、采购型号与规模等因素、按照市场化原则
协商确定。
因此,上述关联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
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有序进行。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允原则确定,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