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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和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 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
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 从业人
员总数 10,620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 674 名。
                                   1
    3、业务信息

    立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 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
为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梁谦海      2006年          2006年        2012年           2022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清松      2016年          2012年        2016年           2022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黄瑾       2018年          2018年        2018年           2021年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梁谦海,权益合伙人,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
 2020年-2022年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武汉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2年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2年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2年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年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陈清松,业务合伙人,2012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
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合伙人

 2020年-2021年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合伙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黄瑾,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 年起从事证券业务,曾负责多家中
央企业、上市公司、IPO 企业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 13 年,2018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 2019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 1 次以外,2021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

                                        3
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罚类型

1      梁谦海      2021 年 7 月 22     行政监       中国证监会   因在国联水产 2018 年、2019

       (项目      日                  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应收账

       合     伙                                                 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存

       人)                                                      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

                                                                 保持足够的审计怀疑等而

                                                                 出具警示函

                   2022 年 2 月 8 日   行政监       中国证监会   因执行北京久其软件 2017

                                       管措施       北京监管局   年及 2018 年财务报表审计

                                                                 项目中,未对违规现金交易

                                                                 进行充分关注、未对银行回

                                                                 单备注信息等异常情形进

                                                                 行充分关注而出具警示函

                   2022 年 6 月 6 日   行政监       中国证监会   因执行香雪制药 2019 年度

                                       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   审计中控制测试执行不到

                                                                 位、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对银行存款的细节测试执

                                                                 行不到位、制定的个别审计

                                                                 计划未实际执行、审计工作

                                                                 底稿存在错漏的情况而出

                                                                 具警示函。

2      陈清松      2021 年 7 月 22     行政监       中国证监会   因在国联水产 2018 年、2019



                                                4
      (签字      日        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应收账

      会     计                                       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存

      师)                                            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

                                                      保持足够的审计怀疑等而

                                                      出具警示函



    (三)审计收费

    本报告期公司拟支付财务审计费 80 万元及内控审计费 20 万元,费用合计
100 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
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以及被审计主体的数量等,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
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3 年度的审计收费
基于以上原则,在没有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维持不变。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的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经充
分核查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状况,认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
计机构的职责,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
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
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

                                     5
悉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同时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上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续聘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
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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