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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和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8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
 工作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文化先生、独立董事
夏国平先生及董事张建荣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陈文化先生担任。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文化先生、独立董事夏
国平先生及董事张敏金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陈文化先生担任。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
下:

    1、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会议纪要》《关于公司
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2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审计沟通会议等方式,积极协同公司监事会、
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和了解各
方意见,确保各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要求。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
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以及根
据审计团队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等,审计委员会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2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
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
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发挥自身专业水平和职业经验优势,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
审计机构聘请、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内控制度规范实施等重点领域充分履
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专业支撑,较好地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忠实履职、勤勉尽职,继续
深入学习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为公司内外部的各项审计工作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更
好地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发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文化、夏国平、张敏金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