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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田机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7-2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绿田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田机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66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7.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59,620.00 万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7,057.5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2,562.45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
验[2021]26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66,461,200.00         366,461,200.00
  2     绿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27,229.50          20,127,229.5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139,036,098.81
             合计                 536,588,429.50         525,624,5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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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 12,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

    3、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
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风
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
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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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
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必要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
12,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
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 12,0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
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理财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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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通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
应的审议程序。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3)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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