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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田机械:绿田机械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7-22  

                        证券代码:605259           证券简称:绿田机械        公告编号:2021-007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
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
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6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7.10元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57.5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62.4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2021年6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天健验[2021]26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长江
证券保荐承销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
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绿田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66,461,200.00       366,461,200.00


  2        绿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27,229.50        20,127,229.5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139,036,098.81

                合   计                  536,588,429.50       525,624,528.31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
作流程

      为适应募投项目款项的不同支付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公司拟增加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由公司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或采购部门负责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的款
项,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公司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或采购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

采购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额度,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

      3、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业务部门提

供的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
转让支付)。

      4、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款项,将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统计制成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
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
保荐机构。同时公司财务部须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

背书转让)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代表人。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部分工程款、设备采
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是基于工程项目建设多种结算方式的实际情况,合理改进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集资金项目款项支付
方式。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
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