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911 号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田机械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绿田机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绿田机械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绿田机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绿田机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8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绿田机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绿田机械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第 2 页 共 8 页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 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661 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网下向 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2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10 元,共计募集资金 596,2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39,861,320.75 元(承销及保荐费共计 40,804,716.98 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 943,396.23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56,338,679.25 元,已由主承销商长 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 556,338,679.25 元,扣除已预付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943,396.23 元和审计及验资费、律 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9,770,754.7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525,624,528.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6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25,624,528.31 项目投入 B1 411,294,704.3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967,841.86 第 3 页 共 8 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40,698,493.2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704,669.33 项目投入 D1=B1+C1 451,993,197.5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672,511.1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9,303,841.9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9,303,841.91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 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州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576900115710111 835,101.40 路桥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21301040999995 366,907.71 台州路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7215529000047272 9,847,482.50 台州路桥支行 第 4 页 共 8 页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3450020310120100056778 68,254,350.30 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合 计 79,303,841.9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绿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为高压清洗机的开发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未单 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张所带来的资金需求,未单独核 算效益。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第 5 页 共 8 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 7,930.38 万元,尚未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备分批投入使用,本期仅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达产,故无法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