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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迪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6-23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06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7,509,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5.019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其中施继元先生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出席了
   本次会议;周林玉女士因身体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陆晓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严国红先生、姚步堂先生、
   周燕琴女士及财务总监陈绪培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7,508,500 99.9973           1,000     0.002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7,509,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使用部    8,500 89.4736 1,000 10.5264       0     0.0000
         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瑾、胡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凯迪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