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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迪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8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录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
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
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2019 年 12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即财会〔2019〕21 号),制定《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主要明确了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
关联方判断,以及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
此解释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