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股份: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605288 证 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录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
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万美元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Kaidi Electrical International
PTE. LTD(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新加坡凯迪”)。
基本信息如下:
(一) 名称:Kaidi Electrical International PTE. LTD
(二) 注册资本:5万美元;
(三)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 法定代表人:周殊程
(五) 注册地址:新加坡
(六) 经营范围:WHOLESALE AND RETAIL TRADE (Linear actuator system
products and accessories)【一般贸易(线性驱动系统产品和配件)】。
(七) 投资人及股权结构: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美元) 出资方式
(%)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 100 货币
以上各项信息以当地相关政府核准以及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陆晓波先生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四)、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陆晓波先生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
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
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
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
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陆晓波先生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