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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迪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10-30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诚
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此次股权激励的
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证券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考核
数据,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1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
   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定比 2017-2019 年的营业收入平均值,
                             考核年度净利润(A)
                  对应考                                       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B)
  解锁批次
                  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增长率             触发增长率
                            (Am)             (An)            (Bm)                 (Bn)
首次授予第一
                   2020                 ——                     14.59%                 9.89%
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第二
                   2021     1.69 亿元          1.54 亿元         45.96%                35.63%
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第三
                   2022     1.97 亿元          1.58 亿元         91.61%                60.33%
个解除限售期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
      净利润(X)                         An≤AS≧70       70>S≧60        S<60

     个人系数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前一个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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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
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九、考核结果的管理

    1、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应
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对象通知考核结果。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
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妥善解决,被考核对象可
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
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2、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结论。

    (2)为保证绩效考核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修改或重新记 录,
须当事人签字确认。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十、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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