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股份”或“公司”) 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凯迪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凯迪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78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凯迪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50 万股,发行价
格 92.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5,737.5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107,503.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全部到位,由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
14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
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凯迪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凯迪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线性驱动系统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928.92 84,117.67
办公家具智能推杆项目 6,696.64 5,385.96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合计 151,625.56 107,503.6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
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投
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低风
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
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期限
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
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决议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
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主动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银行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及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属于低风险
投资品种,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但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
风险。
(二)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相关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凯迪股份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凯迪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迪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凯迪股份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海平 李彦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