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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迪股份: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执
       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
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
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
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
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
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
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
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
则,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
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无
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
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