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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迪股份: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建
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在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支持配合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发挥了监督公司经营运作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全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
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
利润为 612,703,834.84 元。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26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
股本为 50,500,400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8,000 股,以 50,492,400 股为基
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1,805,202.4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
为 30.03%。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
为 50,500,400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8,000 股,以 50,492,400 股为基数计
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70,689,360 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
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议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3%,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编制了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7、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
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
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0、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
情况、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现提议对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议,并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