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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9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科学调度各
种资源,积极探索做大做强的新途径,带领全体员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生产经营
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
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
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公司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2 年公司面对经济下行影响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上下紧密围绕工作
大局,奋勇攻坚,勤勉尽责,强化经营管理,确保产品品质,提升服务质量,确
保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引进优秀人才,加强研发投入。公司历来重视研发团队建设,通过激
励性薪酬机制、股权激励机制等多方面措施,不断引进优秀研发人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涉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制
造及其自动化等多个专业技术领域的研发人员 47 名,占员工总数的 14%。
    (二)提升服务,深化合作。凭借优秀的产品品质、专业的技术和周到的服
务,公司与中车青岛、中车长春、中车唐山、北京地铁等国内主要整车制造厂商
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已被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多种型号动车组列车
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成都、沈阳、青岛、土耳其伊兹密
尔、新加坡、印度孟买、印度诺伊达等城市地铁车辆。同时,公司设立了系统的
客户需求响应机制,能够全方位、高效率地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在青岛、长春、
唐山等主要客户所在地长期派驻工作人员,保证与客户的及时沟通接洽,并提供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针对客户突发性、临时性需求,公司建立了一支技术水平
高、响应速度快、服务周到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对于无法远程解决的问题,可
以在八小时之内到达客户现场开展问题处置工作。
    (三)强化生产品质控制,保证产品入库质量。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全面
质量管理,强化生产过程中的品质控制,提高和改善产品品质和产品交货期的水
平。在生产过程的不同工序中,公司要求车间人员实施自检和互检,质量部、车
间管理人员对生产过程的质量实施质量监控,对关键控制点实时管控。当生产部
自检或质量部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质量部、生产部及技术研发中心就产
品品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并进行改善,提高品质保障
的程度。质量部根据生产和服务相关内部控制程序对产成品进行最终检验,检验
合格的产品方可入库,确保产品入库质量。
    二、公司治理情况
    (一)持续完善公司的治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各项治理制度,健全治理体系。公司现有内部控制
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并能得
到有效实施;能够保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能够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与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监管机构之间的交流
    2022 年,董事会通过传阅文件、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和现场调研等多种方
式,切实加强与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一方面,公司董事
会议邀请监事列席,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积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对监
事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高度重视,仔细研究,合理吸收,及时改进,并
明确答复;另一方面,董事会定期听取经营管理层工作汇报,并深入一线开展调
研,详细了解公司发展情况,有效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及时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三位委员均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监督公司内部
审计制度的实施,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实施监督,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
编制定期报告等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功能,为相关审计工作提供了有
力支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制订考核标准并对上述人员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报告期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
合理化建议。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
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针对公司发展,广泛搜寻合格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进行储备。
    4、战略委员会
    在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在公司对外投资方面提出
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核查、监督、调研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外投资、资
本运作及资产经营方案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并提出执行、整改和完善的意见或建
议。
    三、2022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和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召开次数及审议事项情况如下: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2022 年 4 月 20 日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同意报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召开日期:2022 年 4 月 28 日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召开日期:2022 年 8 月 24 日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召开日期:2022 年 10 月 25 日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召开日期:2022 年 12 月 16 日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收购北京京唐德信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和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及授权事项。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2022 年 5 月 11 日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2022 年 9 月 9 日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议案》
    四、2023 年工作重点
    1、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努力完
成公司各项指标,保持公司良好的发展势头。不断提升和完善公司治理,积极发
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2、继续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关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和透明度。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