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园林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目前,公司正处于成
长期,需要积累资金继续投入扩大生产。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和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9,742,502.34 元。其中,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
净 利 润 109,631,540.02 元 , 按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0,963,154.00 元后,2020 年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98,668,386.02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38,259,900.68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
因素,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目前公司总股本 161,237,408 股,预计

                                         1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6,123,740.80 元。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公司预计目前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
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 14.69%,低于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从事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花卉种苗研发生产、园林养护等全
产业链业务。园林绿化施工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征,主要是因为园林绿化项
目建设施工涉及业务环节较多,前期需要相当比例的保证金和铺底流动资金作为
支撑,且上下游领域的结算存在时间差异,从而使园林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和养
护过程中需占用较多运营资金,对行业内各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有较高要
求。因此,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适当的资金积累。
    (二)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资金需求
    公司致力于美丽中国生态建设,秉承“天人融合演绎人居佳境,长青基业缔
造品质生活”的企业使命,坚持“追求卓越为目标、诚信服务为中心、科学管理为
基础、实现价值为导向”的理念,以园林工程施工为核心,加大规划设计和技术
研发投入,打造完整的生态建设系统服务产业链,力争成为美丽中国生态建设系
统服务的领军企业。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需要积累资金继续投入扩大生产。
    公司园林工程施工及设计业务主要通过投标取得。业务的经营过程基本上可
以分为业务承接、项目组织与实施、竣工验收、业务结算等内容。
    2018 年至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44,733.28 万元、148,894.92 万
元和 142,493.6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1,450.92 万元、
14,156.00 万元、10,974.25 万元。2020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较为稳定,公司目
前在建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阜阳西站站前广场等基础配套工程(景观及附属道
                                    2
路)、新乡市凤泉湖引黄调蓄及配套工程(一期)生态绿化项目施工二标段、郑
州市迎宾路(黄河迎宾馆-中州大道)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一标段等。这些项目
均需占用一定的流动资金,对公司营运资金形成较高的要求,为维护公司的稳定
发展,公司需预留一定的资金用于经营周转。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全产业链布局等方面,
有利于公司未来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
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并降低资产负债率,实现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和
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水平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
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现金分红水平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是园林绿化项目建设施
工涉及业务环节较多,前期需要相当比例的保证金和铺底流动资金作为支撑,且
上下游领域的结算存在时间差异,从而使园林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和养护过程中
                                   3
需占用较多运营资金。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需要积累资金继续投入扩大生
产。
    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当期的实际经
营情况及 2021 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留存未
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全产业链布局等方面,有利于公司未来
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
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并降低资产负债率,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
前提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方案。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杭
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现金分红水
平合理,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稳定、长远发
展需要。
       (三)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
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