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延长限售股
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吴光洪承诺:将其通过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融集团”)和杭
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舞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限售股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9 月 1 日。
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承诺: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锁
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9 月 1 日。
公司股东风舞投资承诺: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锁定期
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9 月 1 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炎良、陈伯翔、丁旭升、李寿仁、孙立恒承
诺:将其通过园融集团、风舞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锁定期
延长 6 个月至 2022 年 9 月 1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69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
定书》([2021]78 号)《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
交易的通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309,352 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38 元,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红利
人民币 1 元(含税),除权除息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 16.28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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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承诺的情况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关于股份限售期限
的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光洪承诺: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承诺: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三)公司股东风舞投资承诺: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炎良、陈伯翔、丁旭升、李寿仁、孙立恒
承诺: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
发行人的职务变更或离职而免除上述承诺的履行义务。
二、相关承诺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收盘,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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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除息后的发行价 16.28 元/股,触发了上述承诺中的股份锁定期
自动延长条件。根据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
月,延长锁定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光洪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
期由原来的 36 个月,自动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9 月 1 日。
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由原来的
36 个月,自动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9 月 1 日。
公司股东风舞投资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由原来的 36 个
月,自动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9 月 1 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炎良、陈伯翔、丁旭升、李寿仁、孙立恒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由原来的 12 个月,自动延长 6 个月,至
2022 年 9 月 1 日。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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