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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园林股份: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股价低于发行价的稳定股价和投资者保护措施(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 ”),
经综合考虑,将采取由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措施。
     截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杭州园融投资集团 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园融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8,402,600 股,持股比例为 48.63%。

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8.41 万
元,不超过人民币 235.20 万元,预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累计用于增持 公 司 股 份
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2.29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6.69 万元。
     本 次 增 持 股 份 的 价格 不高 于首 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除息 后的发行价
16.28 元/股。
     本次增持实施期限为自 2021 年 8 月 31 日起六个月内。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 在 因 所 需

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锁 定 期 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 日;公司董事长吴光洪间接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锁定期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 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炎良、陈伯翔、丁旭升、李寿仁、孙立恒间接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锁定期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1 日。
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限内,上述相关主体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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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就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事项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稳定股价和投资者保护措施承诺的议案》,制定了股价低于发行价的稳定股价
和投资者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相关程序。

    自 2021 年 7 月 28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除息后的发行价 16.28 元/股,触发了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触发稳
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二、稳定股价措施

    经综合考虑,将采取由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措施。根据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 10%,
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的 30%;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
领取现金薪酬总和的 1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领取

的现金薪酬的 30%。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园融集团:截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园融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8,402,600
股,持股比例为 48.63%。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吴光洪,董事、总

经理张炎良,董事、副总经理陈伯翔,董事、副总经理丁旭升,副总经理李寿仁,
财务总监孙立恒,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冰。其中,吴光洪未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间接持有 45,896,882 股,通过杭州风舞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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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舞投资”)间接持有 1,796,500 股,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
29.58%;张炎良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间接持有
10,819,558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6.71%;陈伯翔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

控股股东园融集团间接持有 10,843,080 股,通过风舞投资间接持有 1,755,000 股,
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 7.81%;丁旭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园
融集团间接持有 10,843,080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6.72%;李寿仁未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通过风舞投资间接持有 742,500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46%;孙立恒未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风舞投资间接持有 675,000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42%;

王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积极稳定公司股价。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3、增持股份的金额: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78.41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35.20 万元,预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
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2.29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6.69 万元。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及拟增持资金明

细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20 年度薪酬   拟增持资金下限   拟增持资金上限

吴光洪             董事长        42.64            4.27            12.79
张炎良       董事、总经理        36.32            3.64            10.89
陈伯翔      董事、副总经理       28.82            2.89             8.64
丁旭升      董事、副总经理       28.82            2.89             8.64
李寿仁            副总经理       28.82            2.89             8.64
孙立恒        财务总监           28.18            2.82             8.45
            副总经理、董事
 王冰                            28.82            2.89             8.64
                   会秘书
           小计                 222.42            22.29           66.69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除息后的发行价 16.28 元/股。
    5、增持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31 日起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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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7、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三)其他说明
    截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收盘,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除息后的发行价 16.28 元/股,触发了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条
件。根据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锁定期
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 日;公司董事长吴光洪间接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锁定期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 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张炎良、陈伯翔、丁旭升、李寿仁、孙立恒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限售股锁定期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1 日。在本次增持实
施期限内,上述相关主体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
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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