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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园林股份: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的公告2021-11-17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园林股份”)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融集团”)累计用于
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8.41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35.20 万元,
预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
管理人员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2.29 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 66.69 万元;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除息后的发
行价 16.28 元/股;本次增持实施期限为自 2021 年 8 月 31 日起六个月内。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园融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以自
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6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28%,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 14.32 元至
14.60 元,累计增持金额为 99.90 万元,完成了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以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06%,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 14.03 元至 16.13
元,累计增持金额为 49.70 万元,完成了本次稳定股价措施。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11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
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实施了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现将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前,园融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8,402,600 股,持
                                    1
股比例为 48.6256%。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吴光洪,董事、总
经理张炎良,董事、副总经理陈伯翔,董事、副总经理丁旭升,副总经理李寿仁,
财务总监孙立恒,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冰。本次增持前,吴光洪未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间接持有 45,896,882 股,通过杭州风舞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舞投资”)间接持有 1,796,500 股,间接持股比例
合计为 29.5796%;张炎良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间
接持有 10,819,558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6.7103%;陈伯翔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间接持有 10,843,080 股,通过风舞投资间接持有
1,755,000 股,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 7.8134%;丁旭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间接持有 10,843,080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6.7249%;李寿
仁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风舞投资间接持有 742,500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4605%;孙立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风舞投资间接持有 675,000 股,间
接持股比例为 0.4186%;王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稳定股
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如下:
    1、园融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28%,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 14.32 元至 14.60 元,累计增持金额为 99.90 万
元,完成了本次稳定股价措施。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园融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8,471,600 股,持股比例为
48.6684%。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
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3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06%,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 14.03 元至 16.13

                                    2
元,累计增持金额为 49.70 万元,完成了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数量     本次增持比例     本次增持金额
 姓名            职务
                               (股)             (%)          (万元)
吴光洪          董事长           5,000           0.0031            7.11
张炎良     董事、总经理          5,000           0.0031            7.05
陈伯翔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0.0031            7.02
丁旭升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0.0031            8.07
李寿仁          副总经理         5,100           0.0032            7.97
孙立恒          财务总监         3,000           0.0019            4.65
          副总经理、董事
 王冰                            5,000           0.0031            7.83
              会秘书
         小计                   33,100           0.0206           49.70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吴光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 股,通过园融集团间
接持有 45,937,275 股,通过风舞投资间接持有 1,796,500 股,持股比例合计为
29.6078%;张炎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 股,通过园融集团间接持有 10,829,081
股,持股比例合计为 6.7193%;陈伯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 股,通过园融集
团间接持有 10,852,622 股,通过风舞投资间接持有 1,755,000 股,持股比例合计
为 7.8224%;丁旭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 股,通过园融集团间接持有
10,852,622 股,持股比例合计为 6.7339%;李寿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00 股,
通过风舞投资间接持有 742,500 股,持股比例合计为 0.4637%;孙立恒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3,000 股,通过风舞投资间接持有 675,000 股,持股比例合计为 0.4205%;
王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 股,持股比例合计为 0.0031%。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及
股票买卖敏感期的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之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增持的增

                                     3
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和不涉及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形;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园林股份就本
次增持事宜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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