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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园林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星期四)在杭州市凯旋路 226 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
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吴忆明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
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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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
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政策规
定,体现了公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也未发现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对公司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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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十二)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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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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