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22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1-00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7 月 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 18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7 日
至 2021 年 7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 1 号、第 2 号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 号、第 2 号、第 3 号、第 4 号、
第 5 号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319 无锡振华 2021/6/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
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
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提供上述所需资料的复印件,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请于 2021 年 7 月 2 日 17 点前送达公司证券法
务部,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法务部详情信息如下:
收件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 188 号
邮政编码:214161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7 月 2 日(星期五)9:00-11: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 188 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 188 号
联 系 人:秦宇蒙
联系电话:0510-85592554
传真号码:0510-85592399
(2)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
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体温正常者方可
进入会场。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防疫用品、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