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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无锡振华:关于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2022-07-09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2-025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振华”、“公司”)正
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涉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鉴于有关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
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证券代码:605319)自 2022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一)开
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停复牌》的要求,
公司将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公
司股票复牌。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标的资产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682153644K
注册地址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表面处理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钱金祥
注册资本           1,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11 月 10 日
                   清洁电镀设备、环保电镀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
                   制造、加工及销售;机械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的表面处理
                   (镀铬、镀金、镀银、镀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主要经营范围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钱金祥、钱犇,基本情况如下:

    1、钱金祥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222196109******。

    2、钱犇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211198506******。

    (三)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预计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交易对
方持有的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
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本次交易
的交易对方钱金祥、钱犇为无锡振华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有
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公
司长远发展来看,对公司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将带来积极影响。

    四、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交易对方钱金祥、钱犇(以
下简称“乙方”)签署了《关于收购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
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整体方案

    甲方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无锡开祥 100%的股权。甲乙双方同
意共同推进上述交易达成。

    第二条   标的资产的定价及认购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原则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由双方认可的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最终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以评估报告为准。

    2、甲乙双方同意,将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标的资产转
让价格。

    3、甲方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数为准。

    五、风险提示

    截止公告日,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
且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
施,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
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