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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振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之核查意见2022-12-0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525 号)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对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525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无锡振
华的独立财务顾问,会同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中介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
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
复,现提交贵会,请予审核。

    本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中具有相同含义。




                                  1-2-1
                                                          目        录




问题 1 ........................................................................................................................... 3
问题 2 ......................................................................................................................... 22
问题 3 ......................................................................................................................... 48
问题 4 ......................................................................................................................... 55
问题 5 ......................................................................................................................... 68
问题 6 ......................................................................................................................... 82
问题 7 ......................................................................................................................... 84
问题 8 ....................................................................................................................... 104
问题 9 ....................................................................................................................... 109
问题 10 ..................................................................................................................... 110
问题 11 ...................................................................................................................... 116




                                                              1-2-2
问题 1


    申请文件显示,1)报告期内,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
锡开祥或标的资产)全部客户包括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电子)、
无锡威孚奥特凯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威孚)和海瑞恩精密技术
(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瑞恩)。其中,无锡威孚和海瑞恩系联合电子指
定的一级供应商,无锡开祥加工产品技术参数直接由联合电子确定,加工费由
无锡开祥和联合电子协商确定,标的资产采用定制化生产线为联合电子提供加
工服务,标的资产的终端客户仅为联合电子。2)标的资产和联合电子签署《战
略合作备忘录》及相关协议,约定 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期间,标的资产
全部镀铬工艺加工技术仅应用于联合电子和德国博世产品,联合电子在前述期
限内不会在中国境内主动开发第二家从事高压喷油器镀铬工艺加工的供应商;
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每年签署价格协议,就在产零件加工费进行约定。上述协
议有效期至 2023 年 1 月。3)标的资产同联合电子、无锡威孚/海瑞恩签署《三
方合作备忘录》及相关协议,约定无锡开祥在联合电子与无锡威孚/海瑞恩的合
同期内,未经无锡威孚/海瑞恩同意,不得提高产品或服务价格,应始终向无锡
威孚/海瑞恩保证供应价格的稳定。上述协议未披露期限。请你公司:1)补充
披露标的资产同联合电子是否就《战略合作备忘录》及相关协议进行续期,前
述协议仅就合同双方 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的原
因,2020 年 8 月至今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是否按照/继续按照相关约定开展
业务合作。2)标的资产同联合电子、无锡威孚/海瑞恩签署《三方合作备忘录》
及相关协议的具体期限,向无锡威孚/海瑞恩销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与向联合电子销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有无差异及原因。3)结合国内外汽车行业
政策变化情况及对标的资产业务的影响、标的资产在手订单情况、报告期各年
度产品单价及定价依据、行业内同类型产品售价差异(如有)、同行业可比公司
客户集中度、未来市场开拓及产品销售计划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产品或服
务是否专供联合电子及其终端客户、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标的资产同联合电子的业务合作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终止的风险及应
对措施;标的资产是否拥有对相关产品的定价权及定价公允性;客户结构单一


                                  1-2-3
会否导致标的资产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
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有关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同联合电子是否就《战略合作备忘录》及相关协议
进行续期,前述协议仅就合同双方 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期间的权利义务
进行约定的原因,2020 年 8 月至今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是否按照/继续按照
相关约定开展业务合作

       (一)标的资产与联合电子已就《战略合作备忘录》及相关协议进行续期

       2022 年 10 月,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鉴于联合电子和无锡开祥在喷油器镀铬业务上始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并有意继续维持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为此双方补充约定如下:1、原《战略合
作备忘录》的有效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其余条款不作变更;2、本补
充备忘录是对《战略合作备忘录》的补充,本补充备忘录未约定事项,按照《战
略合作备忘录》执行;3、本补充备忘录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战略合作备忘录》及补充协议具体约定的条款如下:

序号               原协议主要条款内容              条款是否续期   条款有效期
        联合电子委托无锡开祥专门开发了零部件的镀
        铬工艺,并指定无锡开祥分别作为联合电子的
        一级供应商无锡威孚和海瑞恩的次级供应商,
 1                                                     是         2027 年 12 月
        为一级供应商无锡威孚和海瑞恩生产并供应给
        联合电子的高压喷油器产品提供镀铬工艺加
        工。
        联合电子和无锡开祥双方有意就镀铬工艺加工
 2      技术方面的应用,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以       是         2027 年 12 月
        促进无锡开祥在镀铬业务方面的发展。
        双方将共同建立镀铬工艺技术交流平台,由联
        合电子组织无锡开祥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德国
 3      博世镀铬工艺技术方面的专家进行技术交流,       是         2027 年 12 月
        共同分享镀铬工艺加工过程中的生产经验和遇
        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


                                        1-2-4
      联合电子和/或德国博世将和无锡开祥以定期
      或不定期的方式,共同分享零件在镀铬工艺加
 4                                                     是          2027 年 12 月
      工过程中发生的失效模式、缺陷或瑕疵产生的
      原因,与此相关的客户投诉案例及处理办法。
      在现有高压喷油器镀铬业务基础上,随着无锡
      开祥镀铬工艺加工技术的逐步提高和稳定,在
      该项技术完全和充分达到德国博世技术规范和
 5    要求的条件下,双方将会在联合电子的低压喷         是          2027 年 12 月
      油嘴 EV6 和 EV14 产品以及未来其他新产品领
      域,就产品所需的镀铬加工展开广泛的业务合
      作。
      基于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及联合电子
      和/或德国博世在无锡开祥镀铬工艺加工技术
      改进所作的贡献,无锡开祥将在第一个高压喷
      油器镀铬项目正式批产后的五年(即 60 个月) 条款中约定了
      内,将自己的全部镀铬工艺加工技术应用在联 期限,本次续期
 6                                                                 2020 年 8 月
      合电子和德国博世集团(包括德国博世和其下 未就该条款进
      属企业)的产品,而不会将任何镀铬加工技术     行续期
      应用在除联合电子和德国博世集团以外的其他
      单位和/或个人的产品,但无锡开祥事先征得联
      合电子书面同意的除外。
      无锡开祥同意,在本备忘录第 1.4 条约定的五
      年期限内,允许联合电子在任何适当的工作时
                                                  条款中约定了
      间内到访无锡开祥的经营场所,查阅无锡开祥
                                                  期限,本次续期
 7    的镀铬工艺全部加工数量记录,无锡开祥将如                     2020 年 8 月
                                                  未就该条款进
      实提供相关记录,并且联合电子也可以查阅其
                                                      行续期
      他与加工记录相关的资料和文件,无锡开祥将
      予以协助。
      联合电子同意,在本备忘录第 1.4 条约定的五
      年期限内,不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动开
      发第二家从事高压喷油器镀铬工艺加工的供应
      商,无锡开祥将是联合电子零部件产品所需镀 条款中约定了
      铬工艺的优先供应商,但联合电子的此项允诺 期限,本次续期
 8                                                                 2020 年 8 月
      应以满足如下全部条件为前提:1、无锡开祥的 未就该条款进
      镀铬工艺加工技术已经完全、充分和持续地达     行续期
      到德国博世技术规范和要求;2、无锡开祥提供
      的镀铬加工价格具备市场竞争力;3、无锡开祥
      具备持续、稳定和可靠的加工能力和交付能力。
      本备忘录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9                                                     是          2027 年 12 月
      2023 年 1 月 15 日止。

     (二)前述协议仅就合同双方 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期间的权利义务
进行约定的原因


                                     1-2-5
               如上所述,《战略合作备忘录》及补充协议已对双方合作期间的原则性事项
           作出约定。

               2015 年 1 月首次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时,主要考虑到联合电子和德国
           博世为保证产品供应的稳定性以及技术的保密性、无锡开祥初期投资较大需保证
           自身的投资回报率等原因,双方达成了 5 年互相排他的约定。

               目前《战略合作备忘录》及相关协议约定的排他期已经到期,备忘录其他条
           款仍在正常执行中。无锡开祥考虑到未来业务发展以及其他客户开拓事宜,因此
           并未对排他期进行续期。未来业务发展以及其他客户开拓事宜详见本题回复之
           “三/(二)/2、相关的应对措施”。

               (三)2020 年 8 月至今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是否按照/继续按照相关约
           定开展业务合作

               2020 年 8 月以来,《战略合作备忘录》及相关协议约定的排他期已经到期,
           其他条款仍在有效期且在正常执行中。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业务合作正常,且订
           单量随着联合电子自身市场份额的增长而呈上升趋势。截至目前,无锡开祥仍是
           联合电子在 HDEV5、HDEV6 和 HDP 零件镀铬加工方面国内唯一的供应商。

               本次交易完成后,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仍将按照《战略合作备忘录》及相关
           协议约定开展业务合作,预计未来双方合作关系将保持稳定。具体分析详见本题
           回复“三/(二)/1、标的资产同联合电子的业务合作稳定且可持续,终止的风险
           较小”。

               二、标的资产同联合电子、无锡威孚/海瑞恩签署《三方合作备忘录》及相
           关协议的具体期限,向无锡威孚/海瑞恩销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定价依据、与
           向联合电子销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有无差异及原因

               (一)《三方合作备忘录》及相关协议的具体期限

               标的资产同联合电子、无锡威孚/海瑞恩签署《三方合作备忘录》及相关协
           议的具体期限如下表所示:

客户名称     合作协议         签署时间                         主要条款                      合同有效期
联合电子   《战略合作备     2015 年 1 月、   详见本题回复“一/(一)标的资产与联合电子已就   2027 年 12 月

                                                  1-2-6
               忘录》及补充协    2022 年 10 月    《战略合作备忘录》及相关协议进行续期”
               议等相关协议
                                                  1、合同产品价格:对于产品加工单价进行约定;2、
               《价格合同》                       滚动需求计划:联合电子每月向无锡开祥提供三个
                                 2022 年 1 月                                                      2022 年 12 月
                 -2022 年度                       月的滚动需求计划;3、在本合同到期的前三个月,
                                                  双方将重新磋商合同产品下一个年度的价格。
                                                  系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的框架合作条款。
                                                  无锡开祥根据双方达成的各个单项合同为联合电子
                                                  提供零部件开发的工程服务,以及向联合电子供应
                                                  零部件。该类单项合同一般按项目签署。
               《采购协议》      2018 年 8 月     合同产品和/或服务的价格和付款条件由各个单项      未约定期限
                                                  合同约定。单项合同约定的价格和付款条件,对在
                                                  单项合同的有效期内供应的所有合同产品和/或服
                                                  务具有约束力。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每年签署价格
                                                  协议,就在产的零件加工费进行约定。
                                                  联合电子向无锡威孚提出,要求指定无锡开祥为高
               《三方合作备                       压喷油器等相关产品的镀铬工艺指定供应商。
联合电子、无
               忘录》及相关协    2016 年 5 月     无锡开祥在联合电子与无锡威孚的合同期内,未经     未约定期限
  锡威孚
                     议                           无锡威孚同意,不得提高产品或服务价格,应始终
                                                  向无锡威孚保证供应价格的稳定。
               《委外加工框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付条款、价格条款、质量条款、
 无锡威孚      架采购合同》      2022 年 1 月                                                      2022 年 12 月
                                                  包装条款、订单确认方式和付款条款。
                 -2022 年度
                                                  联合电子向海瑞恩提出,要求指定无锡开祥为高压
               《三方合作备                       喷油器等相关产品的镀铬工艺指定供应商。
联合电子、海
               忘录》及相关协    2016 年 5 月     无锡开祥在联合电子与海瑞恩的合同期内,未经海     未约定期限
    瑞恩
                     议                           瑞恩同意,不得提高产品或服务价格,应始终向海
                                                  瑞恩保证供应价格的稳定。
               各类产品《采购   2021 年 11 月、   双方在订单中约定了各类产品 2022 年度的加工价
  海瑞恩                                                                                           2022 年 12 月
               订单》-2022 年    2022 年 1 月     格、加工数量、送货时间、交付条款及付款条款。

                   (二)向无锡威孚/海瑞恩销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定价依据、与向联合电
               子销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有无差异及原因

                   1、向无锡威孚/海瑞恩销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与联合电子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及与无锡威孚/海瑞恩签署的《三
               方合作备忘录》,联合电子指定无锡开祥作为联合电子一级供应商无锡威孚和海
               瑞恩的二级供应商,为无锡威孚和海瑞恩生产并供应给联合电子的高压喷油器产
               品提供镀铬工艺加工。

                   无锡开祥目前所加工的产品为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中衔铁、内支撑杆和
               铁芯等金属元件。该类元件需要通过精密机加工和选择性精密镀铬两大工艺环节。
               其中,无锡威孚/海瑞恩为精密机加工供应商,无锡开祥为选择性精密镀铬供应


                                                       1-2-7
商。无锡开祥在收到无锡威孚/海瑞恩的机加工件后进行精密镀铬加工,加工完
毕后发往无锡威孚/海瑞恩,其检验合格后将产品发至联合电子。

    在该业务模式下,联合电子直接对无锡开祥具体的加工产品技术参数进行确
定,加工费由无锡开祥和联合电子进行协商确定,联合电子指定的一级供应商无
锡威孚/海瑞恩不参与加工费定价过程。无锡开祥向无锡威孚/海瑞恩销售产品或
服务的价格由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协商确定后直接执行。具体的,在每年末无锡
开祥与联合电子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加工单价后,联合电子通过在采购系统中确认
相关价格,无锡威孚/海瑞恩根据加工单价与无锡开祥签订相关年度供货协议。

    2、与向联合电子销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有无差异及原因

    报告期内,无锡开祥提供加工服务的零件如下:

                                                                        单位:元/件
                                                           加工费均价
                              直接结算客户
   产品类别      原料来源                    2022 年 1-6
                            (委托加工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月
HDEV5 内支撑杆     国产       无锡威孚             1.30          1.30           1.30
 HDEV5 衔铁        国产        海瑞恩               1.74         1.72           1.73
HDEV6 内支撑杆     国产       无锡威孚             1.46          1.50           1.54
                   进口       联合电子             2.90          3.46           3.50
 HDEV6 衔铁                 海瑞恩、无锡威
                   国产                            2.25          2.25           2.90
                                  孚
 HDEV6 挡套        国产       无锡威孚             0.77          0.81           0.85
  MSV 衔铁         国产        海瑞恩               1.49         1.51           1.53
  MSV 铁芯         国产       无锡威孚             2.40          2.50           2.59

    一般情况下,无锡开祥作为无锡威孚/海瑞恩的二级供应商,并不直接与联
合电子进行交易,仅与无锡威孚/海瑞恩进行直接的发货和结算。目前,HDEV6
衔铁的部分型号由联合电子从欧洲进口后,由无锡开祥镀铬加工后与联合电子直
接结算,产生该特殊情形的主要原因为 HDEV6 上市初期,由于衔铁的机加工国
产化进度较慢,联合电子通过向博世欧洲工厂进口的方式保证 HDEV6 产品的供
应,后续随着国产化产能的上升该进口模式预计将逐步减少。该部分 HDEV6 衔
铁的加工费单价较国内生产的高,主要原因为:(1)原料运输周期长导致可能


                                    1-2-8
的表面氧化、批次间质量稳定性等不确定因素,导致表面处理的工序和难度有所
增加;(2)未来该零件的产量预计逐步减少,因此年降幅度较国产零件低。

    三、结合国内外汽车行业政策变化情况及对标的资产业务的影响、标的资
产在手订单情况、报告期各年度产品单价及定价依据、行业内同类型产品售价
差异(如有)、同行业可比公司客户集中度、未来市场开拓及产品销售计划等,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产品或服务是否专供联合电子及其终端客户、是否具备独
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标的资产同联合电子的业务合作是否稳定、可持
续,是否存在终止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标的资产是否拥有对相关产品的定价权
及定价公允性;客户结构单一会否导致标的资产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
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有关规定

    (一)标的资产产品或服务是否专供联合电子及其终端客户、是否具备独
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无锡开祥主要从事选择性精密电镀产品的研发及制造,为下游客户提供机械
零部件和电子元器件选择性精密电镀的解决方案,目前应用于汽车发动机高压喷
油器和高压燃油泵相关零部件的选择性精密镀铬处理。

    目前,无锡开祥向联合电子及其指定的一级供应商无锡威孚和海瑞恩提供汽
车发动机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相关零部件的精密镀铬服务。发动机高压电喷
系统行业处于高度集中状态,联合电子在国内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市场份额超过
50%,终端客户相对分散,主要为国内各大知名整车厂。无锡开祥经过多年的研
发和量产,已掌握了选择性精密镀铬的相关核心技术,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
务的能力。具体分析如下:

    1、无锡开祥直接客户结构单一的原因

    目前,无锡开祥向联合电子及其指定的无锡威孚和海瑞恩提供汽车发动机高
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相关零部件的精密镀铬服务,按件收取表面处理加工费。
无锡开祥目前直接客户结构单一的具体原因如下:

    (1)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联合电子在国内市场占据绝对领先地位


                                 1-2-9
    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属于发动机电喷系统,其国内市场份额主要被跨国
厂商所占据,尤其是中高端乘用车高压电喷系统领域,长期以来基本被德国博世
(联合电子)、日本电装、美国德尔福等跨国企业所垄断,其技术水平可代表行
业最高水平。高压喷油器是发动机高压电喷系统执行器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
目前几乎无整体的国产化解决方案,主要依赖上述跨国企业的领先技术。

    联合电子成立于 1995 年,是德国博世和中联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在中国的合
资企业。其中德国博世是世界领先的技术及服务供应商,也是全球最大的汽车零
部件供应商之一;中联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为上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联合电子是
德国博世在中国市场重要业务主体之一,是中国汽车电控系统的主要供应商。德
国博世国内汽油车电喷系统相关业务全部由其合资公司联合电子开展,在国内汽
油发动机高压电喷系统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目前市场份额超过 50%。德国博
世和联合电子的电喷系统覆盖了国内大部分除日系品牌外的进口、合资品牌和自
主品牌车型。

    (2)无锡开祥为联合电子发展的国内表面处理领域的战略供应商,量产初
期存在排他期

    根据与联合电子就电喷系统零件镀铬业务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约定
在首个产品批产后 5 年内,无锡开祥承诺需将全部镀铬工艺加工技术仅应用在联
合电子和德国博世集团的产品(事先征得同意除外),联合电子也承诺不会在中
国境内主动开发其他从事高压喷油器镀铬工艺加工的供应商。因此,在 2021 年
前,无锡开祥以其选择性精密镀铬技术承接其他新产品的难度较大。

    (3)无锡开祥审慎选择拓展新的业务发展方向

    作为在汽车电喷系统领域有多年经验的表面处理供应商,无锡开祥近年来除
了对该领域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不断深化研究、巩固技术成果、同步研发新品的
同时,也始终对汽车电子电气、新能源电池等快速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保
持高度关注。但考虑到相关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相关产品的技术路线、工艺方
案均处于前期磨合的阶段,存在大幅调整可能性较高,对应的投资风险也相对较
大,因此无锡开祥主要以前期的市场调研和样品试制为主,并未直接进行量产的
投入。


                                 1-2-10
    2、无锡开祥所电镀的高压喷油系统产品的最终用户相对分散

    无锡开祥目前精密电镀的高压喷油系统零部件,虽然直接客户均为联合电子
及其一级供应商,但是产品最终使用客户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企业,例如上汽通
用、上汽大众、一汽大众、比亚迪、上汽乘用车、长城汽车、吉利汽车等,最终
使用客户较分散,且终端整车厂客户对该产品的电镀供应商具有相关要求,更换
电镀供应商前需通过相关试验方可进行量产。因此,无锡开祥所电镀加工的产品
最终用户分散且相对稳定。

    3、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因涉及高压状态下喷油雾化的效果,无锡开祥目前所从事的高压喷油器和高
压燃油泵相关零部件的电镀,对电镀区域、镀层膜厚分布的精密度要求极高。经
过多年的规模量产、新品研发,无锡开祥已经掌握了选择性精密电镀的技术原理
及批产过程中的核心技术,可以将该技术运用于不同领域、不同元件、不同镀层
的选择性精密电镀工序中。因此,无锡开祥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持续开
发新产品和拓展新客户资源的能力。

    未来,无锡开祥将始终坚持开拓高附加值的新业务领域,预计未来客户和产
品结构将不断丰富。具体详见本题回复之“三/(二)/2、相关的应对措施”。

    (二)标的资产同联合电子的业务合作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终止
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标的资产同联合电子的业务合作稳定且可持续,终止的风险较小

    (1)发动机电喷系统为汽车核心部件,产品的特性使得终端使用客户更换
成本高

    发动机电喷系统作为汽车的核心部件,通过控制器、传感器和执行器控制着
一辆汽车的燃油喷射,是决定汽车性能的关键因素之一。其中,高压喷油器和高
压燃油泵作为高压电喷系统关键的执行器,整车厂对于内部元件的电镀位置、膜
厚分布与均匀性、表面形貌修饰、产品一致性等有着极高的要求,工艺研发难度
大,生产控制严苛。因此,终端应用的整车厂对供应商的选择往往非常慎重,供
应商认证程序极其严格,对于其中元器件的修改均需要进行充分验证确认后才能


                                   1-2-11
进行量产。2016 年起,在联合电子的协调推动下,无锡开祥已逐步完成上汽通
用、上汽大众、一汽大众、比亚迪、长城汽车、吉利汽车等德国博世主要合作伙
伴的高压电喷系统零件电镀的国产化替代。为保证整车质量的一致性,一般而言,
相关产品进入量产环节后不再更换电镀供应商。

    若未来有新进供应商与无锡开祥竞争,其电镀的产品在投入量产前均需要各
终端整车厂各项测试重新通过,需要投入额外的成本和精力,调整的难度相对较
大。因此,在无锡开祥的产品质量及价格仍具备竞争力的前提下,联合电子和终
端整车厂客户理论上无开发新供应商的计划。

    (2)电喷系统镀铬供应商开发风险较高、认证周期较长,且认证后存在磨
合成本

    如上所述,整车厂对于高压喷油器的内部元件要求精度很高,需用到特殊的
选择性镀铬工艺,开发量产产线的开发风险较高。高压喷油器属于汽车关键零部
件之一,一家新的电喷系统镀铬工艺供应商的相关产品和产线认证需要德国博世
进行确认,需要德国总部对提交的量产零件详细的分析验证和长距离的实际测试,
并由德国博世对产线实地考察并整改,整个周期涉及多轮沟通和相关调整,耗时
较长,因此短期内无法得到批产认可。且新的镀铬工艺供应商在量产经验、品质
管理上都将与开祥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联合电子开发新供应商将面临较大的时间
成本和管理成本。

    (3)双方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共赢战略合作关系,战略合作协议已续签,且
联合电子目前无发展同类供应商的计划

    无锡开祥为联合电子发动机电喷系统表面处理领域的战略供应商。双方建立
合作关系以来,在产品生产、技术交流和新品研发等各方面均保持紧密、良好的
合作关系。高压电喷系统作为决定汽车性能的关键部件之一,为保证产品性能、
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整车厂一般不希望频繁更换产业链上的供应商。无锡开
祥自投产以来,工艺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预计未来无锡开
祥能够与联合电子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截至目前,无锡开祥为联合电子在发动机高压电喷系统镀铬领域国内唯一的
合格供应商,双方为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2022 年 10 月,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

                                 1-2-12
就《战略合作备忘录》进行补充约定,进一步明确了未来的战略合作关系。经与
联合电子高级物料采购经理访谈,截至目前无锡开祥仍是联合电子高压电喷系统
镀铬加工方面国内唯一的供应商,且截至目前联合电子尚无在国内开发第二家镀
铬工艺供应商的计划。

    (4)无锡开祥有能力在产品产能和质量稳定性上提供充足保证

    无锡开祥始终按照联合电子的要求进行产能布局。报告期内,无锡开祥的产
能利用率总体未超过 50%,结合联合电子在高压电喷系统的市场占有率,目前无
锡开祥的产能可以完全覆盖联合电子未来的需求。

    自双方建立合作以来,无锡开祥的产品未产生重大质量问题,得到客户的高
度认可。无锡开祥通过配置智能化生产线、精密的检测设备、专业的人员和科学
严格的系统管理,具备自原料至成品的全方位、全流程的质量管理保障。无锡开
祥自主研制、开发了“盒对盒”选择性镀铬工艺和全自动智能生产设备,设备采
用了智能化的控制系统,从电镀生产、产品检测、过程监视、工序流转等均实现
了自动控制,实现对产品的自动化全检。此外,无锡开祥建立了研发与测试实验
室,拥有强大的试验与检测能力,实验室配备有蔡司金相显微镜、泰勒轮廓仪、
电磁式测厚仪、菲希尔 X 射线测厚仪、扫描电子显微镜等测试设备,根据客户
的产品设计和检验要求对产品进行抽检复核。

    (5)联合电子在该领域市场占有率高,无锡开祥现有在手订单充足

    在国内高压电喷系统领域,联合电子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市场份额超过 50%。
随着排放标准和油耗标准的不断提升,根据有关研究报告,德国大陆和美国德尔
福等部分跨国企业在该领域竞争力下降甚至陆续退出中国市场,未来联合电子的
市场份额预计将稳中有升。

    无锡开祥的生产线经德国博世和联合电子验收通过,目前为德国博世的全球
供应商,也是联合电子高压喷油器镀铬在国内唯一的供应商。联合电子 HDEV5、
HDEV6 和 HDP 相关零件的镀铬,除仍有极少部分整车制造商(主要为部分日系
厂商)不使用无锡开祥的电镀工艺外,目前已经基本实现电镀环节的国产化替代。
联合电子未来在国内高压喷油器市场将保持绝对领先地位,因此无锡开祥未来订
单充足。

                                 1-2-13
     综上,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的现有业务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终止业
务合作的风险较小。

     2、相关的应对措施

     (1)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工艺的先进性,积极与联合电子同步研发其他产品

     未来,无锡开祥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充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
持续进行工艺的优化和技术创新,扩大技术优势,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通过在
电镀工艺的研发、加工等多个流程中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不断完善自身产品质
量管理,持续增强客户对于无锡开祥产品的认可度,持续关注并同步研发喷油器
相关零件下一代新品及其他需要电镀工艺的元器件,保持目前在该细分领域的市
场份额。

     (2)未来市场开拓及产品销售计划

     无锡开祥未来拟开展的业务领域有:(1)开发汽车、高铁等行业电气、电
子设备零部件电镀业务;(2)开展新能源领域电池、电堆、电解装置及其附属
设施中电镀零部件的电镀业务。目前,公司完成了相关的原理验证,并与天津大
学、西南大学开展校企合作,持续对下游行业开展深入调研,部分产品和运用方
向与下游客户处于前期接洽和同步开发中。

     (3)无锡开祥目前产品开拓布局较丰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无锡开祥相关产品的相关布局情况如下:

序                                                    开始时
      运用领域        具体方向         表面处理工艺                   项目进展
号                                                      间
                                                                    提交样品供客户评
     燃油内燃系   缸内直喷高压油轨                    2020 年
1                                       精密镀镍                  估,未正式立项,最
         统         的工艺升级                         11 月
                                                                    终客户为联合电子
                  喷氢喷油器的支撑
                                                                  提交批量样品,已立
     氢燃料内燃   杆、衔铁等开发(用   选择性精密镀   2021 年 9
2                                                                 项,暂无批产订单。
       系统       于氢燃料内燃汽车         铬            月
                                                                  最终客户为联合电子
                  的缸内直喷系统)
     氢燃料电池                                                   根据客户提供的产品
                  双极板/极板加工和                   2021 年
3    系统/电解                          真空镀膜                  要求进行可行性前期
                      表面处理                         12 月
       制氢                                                               调研
                  复合集流体(PET                                 根据行业内通用信息
                                       真空镀膜及精   2022 年 5
4    锂离子电池   复合铝箔/铜箔)的                               进行真空镀、电镀相
                                         密镀铜          月
                      工艺开发                                        关前期调研

                                       1-2-14
       汽车电子电   功率模块及其组件   精密镀镍及选   2022 年 7   提交样品供客户评
5
           气         的表面处理       择性精密镀银      月         估,未正式立项

    无锡开祥目前所开拓布局的领域除了现有业务的衍生外,主要涉及新能源汽
车产业中的电子电气、锂离子电池及氢燃料电池等运用方向,具有一定前瞻性。
上述运用方向是否能够正式转化为订单受到客户对相关产品的推进意愿、无锡开
祥技术能力的先进性和报价的竞争力以及涉及新镀种新产线的相关审批等多方
面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无锡开祥将根据自身情况,结合下游市场的需求,
在保证投资回报率的前提下,拓展新的客户和新的业务机会。

       (三)标的资产是否拥有对相关产品的定价权及定价公允性

       1、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协商确定加工费价格

    因无锡开祥目前为联合电子在国内高压电喷系统镀铬加工的唯一供应商,因
此与联合电子以协商定价的方式确定加工费价格,相较其他品类“一品多点”的零
部件供应商,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

    具体的,在新品定点时,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通过协商初步确定产品生命周
期内的加工费价格,根据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惯例,无锡开祥作为供应商根据商定
情况对上述价格作出报价,提交产品报价单并经联合电子认可。在产品生命周期
内,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根据产品报价单为基准,结合实际的需求量情况、加工
难度、原料质量的稳定性等因素,于每年末与联合电子协商确定各零件次年实际
执行的加工费价格。无锡威孚和海瑞恩直接执行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协商确定后
加工费单价。

       2、无锡开祥产品定价公允

    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为发动机高压电喷系统的关键部件,客户对于内部
元件的电镀位置、膜厚分布与均匀性、表面形貌修饰、产品一致性等有着极高的
要求,工艺研发难度大、生产控制严苛、前期投资大且开发风险高,因此相对一
般的表面处理,选择性精密镀铬的加工费相对较高。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协商确
定加工费价格,自产品定点后加工费单价随着需求量的上升呈现年降的趋势,符
合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惯例,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形。综上,无锡开祥产品定价公
允。


                                       1-2-15
    (四)客户结构单一会否导致标的资产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无锡开祥直接客户结构单一主要系下游高压电喷系统细分领域集中度较高
以及公司自身发展阶段所致,具有合理性,且产品的最终用户相对分散。无锡开
祥与该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的联合电子建立了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具有稳定
和可持续性。此外,在发动机技术的升级以及混动车的需求提升的背景下,国内
高压电喷系统需求预计未来保持稳步增长。

    综上,无锡开祥直接客户结构的单一不会导致标的资产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具体分析如下:

    1、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的业务合作保持稳定

    自双方建立合作以来,无锡开祥在产品生产、技术交流和新品研发等各方面
均保持紧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目前,无锡开祥为联合电子在该领域国内唯
一的合格供应商,双方为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国内高压电喷系统领域,联合
电子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市场份额超过 50%,且预计未来联合电子的市场份额将
稳中有升。终端整车用户调整镀铬供应商,需要整车厂投入额外的成本和精力,
调整的难度相对较大。且针对公司现状,无锡开祥已准备较完善的应对措施,因
此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的业务合作稳定且可持续。

    具体论述详见本题回复“三/(二)标的资产同联合电子的业务合作是否稳
定、可持续,是否存在终止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2、高压电喷系统未来需求预计将保持稳步增长

    (1)不断提高的排放和油耗标准,推动发动机相关高端技术的普及

    随着不断提高的排放标准和油耗标准,传统发动机将难以达到相关要求,各
种提高热效率技术如涡轮增压、缸内直喷、VVT(气门可变正时技术)、DVVT
(双气门可变正时技术)等高效发动机技术得到广泛使用。

    高压电喷系统主要运用于缸内直喷发动机,一般整车厂缸内直喷与涡轮增压
技术同步运用。缸内直喷(GDI)与进气管喷射(PFI)的主要区别在于汽油喷
射的位置不同。PFI 的汽油电控喷射系统将汽油喷入进气歧管内,与空气混合成
混合气后再通过进气门进入气缸燃烧室内被点燃作功;而 GDI 是将汽油直接喷

                                1-2-16
注在气缸燃烧室内。GDI 燃油的使用效率更高,达到降耗减排的目的,是未来的
产业趋势。两者具体对比如下:

          项目              汽油缸内直喷系统(GDI)        进气管喷射系统(PFI)




          图示




        喷油方式                      缸内直喷           进气管喷射(低压多点电喷)
                            均质混合气或分层稀薄混合
       混合气形成                                                均质混合气
                                      气
       空燃比范围                  12-50,甚至更高             化学计量比 14.7
        充气效率                        较高                        一般
         压缩比                         10-14                       7-10
         动力性                          GDI 比 PFI 发动机提高功率约 10%
         经济性                            GDI 比 PFI 发动机节油约 20%
          排放                         GDI 比 PFI 发动机减少碳排放约 20%
                                                         稳态工况好,过渡和冷启动较
   控制精度和响应速度        控制精度高、响应速度快
                                                                     差
        优化潜力                    可全方位优化           进气管及燃烧的局部优化
资料来源:《汽车发动机电控技术》

    根据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
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年度报告(2022 年)》,2016 年以来,涡轮增
压和缸内直喷技术搭载率稳步提升,逐渐成为汽油乘用车主要节能技术,2021
年缸内直喷搭载率为 69%,涡轮增压+缸内直喷技术搭载率为 57%。预计未来,
缸内直喷和涡轮增压技术的渗透率将持续提升。




                                        1-2-17
    (2)新能源车型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增程式动力汽车对高压电喷系
统仍有一定需求

    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分为纯电动汽车( BE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PHEV)和增程式动力汽车(REEV)。三者的参数对比如下:

                         纯电动汽车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增程式动力汽车
      参数
                         (BEV)                     (PHEV)                  (REEV)
   驱动电动机                 有                            有                         有
燃油发动机、变速器            无                            有                         无
   燃油发电机                 无                            无                         有
是否需要电喷系统              否                            是                         是
    电池容量          较大(50-90 kWh)                 较短                      适中
    纯电续航          较长(400-600 km)                较短                      适中

    新能源汽车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增程式动力汽车等仍需使用高压电喷
系统,纯电动汽车不使用该系统。目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增程式动力汽车
等在国内市场仍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且保持较快增长。2017 年以来,我国新能源
乘用车市场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2022 年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纯电动乘用车销量          46.18      79.16        83.03          95.90     272.09          337.84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10.93      26.14        23.16          24.47      60.18           98.47
        销量



                                        1-2-18
新能源乘用车总计销量      57.11     105.31      106.18     120.37     332.27     436.31

   乘用车总计销量       2,474.40   2,367.15    2,143.29   2,013.61   2,146.84   1,698.62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19.14%    24.82%      21.81%     20.33%      18.11%    22.57%
占新能源乘用车比例
  纯电动汽车渗透率        1.87%      3.34%       3.87%      4.76%    12.67%     19.89%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渗
                          0.44%      1.10%       1.08%      1.22%      2.80%      5.80%
        透率
   新能源车渗透率         2.31%      4.45%       4.95%      5.98%    15.48%     25.69%

   注:数据来源为中汽协,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包含增程式动力汽车。

    2022 年以来,在供给端,国内自主品牌纷纷发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
增程式动力汽车产品矩阵愈加完善且性价比较高,其中比亚迪宋 PLUS DM-i、
比亚迪唐 DM、理想 ONE、问界 M5、理想 L9 等车型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在需
求端,纯电动汽车车型受到里程焦虑、充电焦虑、冬季续航大幅减少等因素影响,
混动车型优势凸显,消费者接受度大幅提升。受上述因素影响,混合动力汽车市
场进一步升温,根据中汽协数据,2022 年 1 至 9 月,中国新能源乘用车产销分
别完成 450.42 万辆和 436.31 万辆,同比增长均超过 113%,市场占有率达到
25.69%。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 103.06 万辆和 98.47
万辆,同比增长均超过 169%,渗透率也提升至 5.80%。综上,插电式混合动力
汽车的增长速度与新能源乘用车的增长速度基本一致,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
前景。

    (3)我国汽车产业仍具备较强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根据工信部数据,2021 年我国
千人汽车保有量为 208 辆,与同期美国、日本以及韩国还有较大差距,千人汽车
保有量仍处于比较低的水平,未来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未
来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的进一步增长,综合考虑当前一线城市乘用车置换需求和
二三线城市新购车需求、基建投资及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替换需求,预计未来我国
的汽车行业仍存在增长空间。




                                      1-2-19
                            2019年千人保有量(辆)
 1000    837
                747   695
  800                         670
                                    591      589   579   569
  600                                                          433   373
  400
  200
    0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

    总体上看,缸内直喷技术的不断普及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动力汽
车的产销量不断提升,能够有效减轻纯电动车对于其他类别车型的替代冲击,此
外,我国乘用车市场规模仍有继续增长的潜力,综上,预计国内乘用车市场在未
来对于高压电喷系统的需求将稳步增长。

    3、持续关注市场需求,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拓展新业务领域

    无锡开祥已经掌握了选择性精密电镀的技术原理及批产过程中的核心技术,
可以将该技术运用于不同领域、不同元件、不同镀层的选择性精密电镀工序中。
无锡开祥在经营过程中,始终关注汽车电子电器、新能源电池等行业下游市场的
需求情况,进行相关市场调研,择机利用自身在工艺技术、产品质量以及多年的
汽车零部件行业供货经验拓展新的业务机会。

    (五)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
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成为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新增发
动机零配件核心业务布局,并进一步拓展选择性精密电镀业务,上市公司的资产
和盈利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得以提升。无锡开祥资产负债
结构合理,具备较强且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本次交易有
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
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新增少量关联采购,但交易价格
公允且标的资产短期内较难更换,系必要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保证公司将在保


                                    1-2-20
证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有关规定。此外,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
项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四、补充披露情况

    1、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五、无锡开祥主营
业务发展情况”之“(四)主要经营模式”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2、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在“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五、无锡开祥主
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五)报告期内销售情况”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无锡开祥同联合电子已就《战略合作备忘录》进行续期;2020 年 8 月至
今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按照相关约定开展业务合作。

    2、无锡开祥向无锡威孚/海瑞恩销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由无锡开祥与联合电
子协商确定后直接执行。

    3、目前标的资产产品及服务专供联合电子及其指定的一级供应商,但终端
客户相对分散;无锡开祥经过多年的研发和量产,已掌握了选择性精密镀铬的相
关核心技术,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无锡开祥同联合电子的业务合
作稳定且可持续,终止的风险较小,无锡开祥也有相关的应对措施来降低其影响;
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协商确定加工单价,产品定价公允;客户结构单一不会导致
无锡开祥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
经营能力,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四十三条第一
款第(一)项规定。




                                  1-2-21
问题 2


    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显示,1)标的资产主营产品(电镀零部件)均应用于
汽油发动机高压电喷系统。新能源汽车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增程式动力
汽车等使用高压电喷系统,纯电动汽车不使用该系统。如未来纯电动汽车的普
及速度快于预期,则高压电喷系统的需求量将受较大影响,相关选择性精密电
镀需求出现下降,将导致标的资产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中指出,预计到 2025 年新能源汽
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力争在 2035 年,纯电动汽车成
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2)目前,行业内基本采用电
镀铬来解决零部件的性能需求,若未来有其他工艺在性能、成本、稳定性等方
面更具优势,可能替代目前选择性精密镀铬工艺。若公司无法跟进行业技术升
级迭代,可能会受到有竞争力的替代技术和竞争产品的冲击,导致公司的产品
无法适应市场需求,从而对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盈利能力及市场地位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3)标的资产目前的最终客户仅为联合电子。量产初期(2021 年之
前)无锡开祥以其选择性精密电镀技术承接其他新产品的难度较大。4)收益法
评估中,标的资产预测期主营产品 HDEV6 系列(挡套、内支撑杆、衔铁)2023
年预测增长率均在 40%以上,2024、2025 年预测增长率均在 10%以上;预测期毛
利率均在 80%左右,销售费用占营收比例不超过 0.3%。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
国六、国五不同排放标准对标的资产镀铬工艺、生产成本带来的变化,后续燃
油车排放标准升级对标的资产工艺升级、成本变化的影响及应对措施。2)补充
披露标的资产主营产品是否存在最终向境外车企供货的情况,以及销量和营收
占比(如有)。3)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各类产品的产销量及增长率、加工
单价、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毛利率等关键财务指标预测依据。4)结合标
的资产 2022 年在手订单、最新财务数据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 2022 年业绩实
际完成情况,与预测是否存在重大差异。5)结合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未来新能
源汽车发展规划、标的资产市场份额及对联合电子依赖程度等,补充披露标的
资产未来是否存在客户资源不足、技术迭代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进一步披露标
的资产预测期相关评估数据是否考虑前述事项影响。6)结合前述情形,进一步


                                 1-2-22
披露标的资产的业绩稳定性及本次估值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国六、国五不同排放标准对标的资产镀铬工艺、生产成本带
来的变化,后续燃油车排放标准升级对标的资产工艺升级、成本变化的影响及
应对措施

    (一)国六、国五不同排放标准对无锡开祥镀铬工艺的影响

    联合电子高压喷油器 HDEV5 和 HDEV6 产品分别对应国五和国六排放标准,
高压燃油泵 HDP 产品可同时适用于国五、国六标准。HDEV5、HDEV6 产品部
分参数对比如下:

              项目                            HDEV5               HDEV6
           适配排放标准                        国五                国六 b
           最高系统压力                       250 bar              350 bar

    相较 HDEV5 产品,HDEV6 产品在系统压力等指标具有更高的要求,内部
元器件也发生一定变化。无锡开祥所电镀的双面衔铁、内支撑杆等零件的形貌、
电镀位置和电镀精度发生了一定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双面衔铁
对比项目
                 HDEV5                 HDEV6                     差异


                                                        相较 HDEV5 衔铁表面平
零件形貌                                                整,HDEV6 衔铁表面中心
及电镀示                                                处有凹陷,机加工供应商
  意图                                                    需增加电化学去毛刺工
                                                        艺,该变化提升了选择性
                                                        精密镀铬的难度,降低了
                                                                良品率
电镀位置    正反两面、侧面局部   正反两面、侧面局部
电镀精度          ±3μm               ±2μm                精度有所提升
                                        内支撑杆
对比项目
                 HDEV5                HDEV6                      差异




                                     1-2-23
                                                                  相较于 HDEV5 内支撑杆,
                                                                  HDEV6 内支撑杆减少了侧
                                                                  面局部的电镀,收严了正
零件形貌
                                                                    面电镀的位置,意味着
及电镀示
                                                                  HDEV6 内支撑杆在选择性
  意图
                                                                    镀铬时需要更高的准确
                                                                  性,以避免内支撑杆外部
                                                                  侧面沾染镀铬层,该变化
                                                                  提升了选择性精密镀铬的
           正面、孔内局部、侧面
电镀位置                                 正面、孔内局部                     难度
                   局部
电镀精度          ±3μm                      ±2μm                     精度有所提升
                                                 挡套
对比项目
                 HDEV5                       HDEV6                          差异


零件形貌                                                          在 HDEV5 系列中,挡套为
及电镀示   该组件无需精密镀铬                                     热处理工艺完成。HDEV6
  意图                                                              为提升挡套硬度和耐磨
                                                                    性,故采用镀铬工艺。

电镀位置            -                          正面
电镀精度            -                         ±2μm                          -

    上述镀铬需求的变化不涉及无锡开祥核心工艺技术的变化,无锡开祥选择性
精密镀铬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针对原有工艺技术的更深入的试验开发及
运用。

    (二)国六、国五不同排放标准对无锡开祥生产成本的影响

    报告期内,无锡开祥 HDEV5、HDEV6 衔铁、内支撑杆成本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件、元/件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产品类别
                    产量        单位成本         产量      单位成本        产量      单位成本
HDEV5 内支撑杆       357.54          0.27        791.24           0.28      768.85        0.28
  HDEV5 衔铁         368.19          0.58        795.34           0.52      749.96        0.55
HDEV6 内支撑杆       888.23          0.22      1,519.70           0.21      832.58        0.28
  HDEV6 衔铁         774.94          0.38      1,734.80           0.35      904.84        0.57

    如上所述,HDEV6 中双面衔铁和内支撑杆的升级导致无锡开祥的镀铬加工
的工艺具体运用有所调整,其核心工艺原理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用料、人工


                                            1-2-24
配备及所用机器设备的类型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国六排放标准的升级对公司
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小。

    此外,无锡开祥为加工型企业,原材料占比较小,成本构成主要为机器折旧
等,固定成本比重相对较高,且不同细分产品一般均为专线生产的模式。因此,
当某个产品产量提升时,分摊的单位固定成本下降,导致总体的单位成本下降。
随着 HDEV6 产品产销量上升,2021 年起 HDEV6 内支撑杆和衔铁的单位成本较
2020 年下降较大。

    2022 年 1-6 月,HDEV5 内支撑杆单位成本略有下降,主要系部分 HDEV6
内支撑杆与其共用产线,导致单位分摊的制造费用下降。

       (三)后续燃油车排放标准升级对无锡开祥工艺升级、成本变化的影响及
应对措施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所有轻型汽车需于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将排放限值要求
进一步提升至国六 b。目前,联合电子 HDEV6 和 HDP 产品可满足国六 b 的要求。

    对于不断趋严的排放和油耗政策要求,电喷管理系统主要是通过多次喷射减
小喷油间歇期、瞬态喷油相位自适应提高精确控制、静态流量自学习修正喷油误
差、空燃比自适应控制降低一氧化碳的排放量等方面,从硬件和软件角度不断提
升喷油的精度和降低颗粒物排放,以实现发动机的节能减排。公司预计随着后续
燃油车排放标准升级,一方面,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的系统工作压力将进一
步提升,会对无锡开祥电镀的元器件的硬度和耐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
为配合电喷管理系统整体升级,喷油器中的内支撑杆、衔铁等核心元器件可能会
发生一定的形貌变化。对于无锡开祥的精密镀铬加工要求来说,主要体现在区域
精密度、膜厚精密度、结合力、清洁度等方面的进一步提升,无锡开祥所掌握的
选择性精密镀铬工艺的核心原理仍可以适用,现有产线经过针对性升级后可以满
足要求。

    因此,排放标准的变化对无锡开祥镀铬工艺、生产成本影响较小。应对后续
可能的燃油车排放标准升级,无锡开祥将加强研发投入,确保技术的实时更新迭
代。



                                   1-2-25
                   二、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主营产品是否存在最终向境外车企供货的情况,以
               及销量和营收占比(如有)

                   德国博世为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企业,联合电子为其在国内的合资公司,国
               内汽油车电喷系统相关业务由联合电子开展。一般情况下,德国博世直接向境外
               车企进行销售电喷系统;联合电子主要的客户为国内的整车厂,其不会向境外车
               企直接供货。但存在联合电子向国内整车厂销售高压电喷系统或相关零件后,国
               内整车厂将整车出口至海外进行销售的情形。

                   无锡开祥的生产线和相关技术能力通过德国博世认证。截至目前无锡开祥尚
               未获得德国博世的直接订单,未来不排除因德国博世全球供应链有所调整从而直
               接获得海外订单的可能性。

                   综上,无锡开祥主营产品目前暂不直接向境外车企供货,但搭载联合电子的
               高压电喷系统车型存在对外出口情形;无锡开祥未来业务发展仍具备直接出口的
               可能性。

                   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各类产品的产销量及增长率、加工单价、主
               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毛利率等关键财务指标预测依据

                   (一)各类产品的产销量及增长率、加工单价预测依据

                   无锡开祥的主要零部件产品分类包括高压喷油器(HDEV5)、新一代高压喷
               油器(HDEV6)、高压燃油泵(HDP)系列产品。

                   1、产销量及增长率预测依据

                   预测期内,无锡开祥销量分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件
   销量\年份      2020A     2021A      2022.1-6A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永续期
HDEV5 内支撑杆     791.85    766.29       351.34    702.67     222.40     204.32     102.16      51.08      51.08
 HDEV5 衔铁        742.89    801.15       358.92    717.84     222.40     204.32     102.16      51.08      51.08
HDEV6 内支撑杆     852.77   1,499.44      875.02   1,623.10   2,353.25   2,594.75   2,854.22   3,054.02   3,054.02
 HDEV6 衔铁        913.09   1,728.08      767.66   1,623.10   2,353.25   2,594.75   2,854.22   3,054.02   3,054.02
 HDEV6 挡套        634.36    982.02       793.39   1,586.79   2,353.25   2,594.75   2,854.22   3,054.02   3,054.02



                                                     1-2-26
HDP MSV 衔铁     411.99       709.12    353.98      676.56        729.41      774.31      820.76         870.01     870.01
HDP MSV 铁芯     451.50       679.76    331.81      676.56        729.41      774.31      820.76         870.01     870.01
    合计        4,798.44    7,165.87   3,832.11    7,606.62      8,963.37   9,741.49    10,408.51     11,004.23   11,004.23

                (1)公司未来高压喷油系统相关零件镀铬订单预计稳步增长

                ①高压电喷系统市场需求逐步增长

                随着不断提高的排放和油耗标准,推动发动机相关高端技术的普及率,预计
           未来搭载高压电喷系统的燃油车占比将持续提升。另一方面,新能源混动车型在
           国内市场仍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且保持较快增长,对高压电喷系统仍有一定需求。
           具体分析详见“问题 1 回复”之“三/(四)/2、高压电喷系统未来需求预计将保
           持稳步增长”。

                ②联合电子在高压电喷系统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上升

                在国内高压电喷系统领域,联合电子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市场份额超过 50%。
           随着排放标准和油耗标准的不断提升,根据有关研究报告,大陆和德尔福等部分
           跨国企业在该领域竞争力下降甚至陆续退出中国市场,未来联合电子的市场份额
           预计将稳中有升。

                ③《2022 年度价格谈判备忘录》中联合电子对未来的需求预测保持稳步增
           长

                2021 年 12 月,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签署的《2022 年度价格谈判备忘录》,
           联合电子对各类产品 2022 年至 2024 年的需求量进行了预测,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件
                     销量\年份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HDEV5 内支撑杆                        750.00                278.00                 255.40
                    HDEV5 衔铁                          750.00                278.00                 255.40
                    HDEV6 挡套                        2,400.00               2,978.80               3,369.80
                  HDEV6 内支撑杆                      2,400.00               2,978.80               3,369.80
                    HDEV6 衔铁                        2,400.00               2,978.80               3,369.80
                      MSV 衔铁                          850.00                900.50                 992.70
                      MSV 铁芯                          850.00                900.50                 992.70
                           合计                      10,400.00              11,293.40          12,605.60


                                                     1-2-27
                 2022 年上半年疫情使国内汽车整体供应链一度受到较大影响,无锡开祥的
          加工数量也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对 2022 年全年销售量预测考虑了疫情相关因素。
          《2022 年度价格谈判备忘录》为 2021 年 12 月签订,并未考虑上述因素,导致
          2023 年的预测增长率水平略高于联合电子的预测趋势。

                 (2)基于各产品需求情况关系进行预测

                 以主流的四缸发动机配件需求为例,1 台发动机需配备 4 个高压喷油器和 1
          个高压燃油泵。 台高压喷油器包含 1 个内支撑杆、 个衔铁和 1 个挡套(如有);
          1 台高压燃油泵包含 1 个 MSV 衔铁和 1 个 MSV 铁芯。各产品的销量预测情况如
          下:

                                                                                                      单位:万件
   销量\年份        计算公式    2020A    2021A      2022.1-6A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永续期

HDEV5 内支撑杆         A        791.85    766.29       351.34      702.67     222.40     204.32     102.16      51.08      51.08

 HDEV5 衔铁            B        742.89    801.15       358.92      717.84     222.40     204.32     102.16      51.08      51.08

 HDEV5 比例           A/B         1.07       0.96        0.98         0.98       1.00       1.00       1.00       1.00       1.00

HDEV5 加工套数     ①=(A+B)/2   767.37    783.72       355.13      710.26     222.40     204.32     102.16      51.08      51.08

HDEV6 内支撑杆         C        852.77   1,499.44      875.02     1,623.10   2,353.25   2,594.75   2,854.22   3,054.02   3,054.02

 HDEV6 衔铁            D        913.09   1,728.08      767.66     1,623.10   2,353.25   2,594.75   2,854.22   3,054.02   3,054.02

 HDEV6 挡套                     634.36    982.02       793.39     1,586.79   2,353.25   2,594.75   2,854.22   3,054.02   3,054.02

 HDEV6 比例           C/D         0.93       0.87        1.14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HDEV6 加工套数     ②=(C+D)/2   882.93   1,613.76      821.34     1,623.10   2,353.25   2,594.75   2,854.22   3,054.02   3,054.02

HDP MSV 衔铁           E        411.99    709.12       353.98      676.56     729.41     774.31     820.76     870.01     870.01

HDP MSV 铁芯           F        451.50    679.76       331.81      676.56     729.41     774.31     820.76     870.01     870.01

  HDP 比例            E/F         0.91       1.04        1.07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HDP 加工套数      ③=(E+F)/2   431.75    694.44       342.90      676.56     729.41     774.31     820.76     870.01     870.01

                  ④=(①+②)/
HDEV/HDP 比例                     3.82      3.45         3.43        3.45       3.53       3.61       3.60       3.57       3.57
                       ③


                 ①HDEV5、HDEV6 和 HDP 各系列内部子零件的销量关系

                 报告期内,高压喷油器中内支撑杆与衔铁、高压燃油泵 MSV 铁芯与 MSV
          衔铁的销量比例均接近 1:1,各期间略有波动主要系下游客户库存需求波动导致。
          因此,在预测期内,在同一产品系列按照理论比例 1:1 进行测算。报告期内,
          HDEV6 挡套数量呈快速上升趋势,未来 HDEV6 挡套预计全部需要镀铬,因此

                                                         1-2-28
     挡套数量按照内支撑杆和衔铁的数量预测。

          ②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系列产品之间的销量关系

          报告期内,受部分发动机为三缸(仅使用 3 台高压喷油器)、以及下游客户
     部分产品并非全部成套出售等因素的影响,HDEV/HDP 的销量比例介于 3.43 至
     3.82 之间。预测期内,上述比例保持在该范围内。

          (3)HDEV6 产品预计将对 HDEV5 进行快速替代

          2021 年以来,随着国六政策的逐步实施,HDEV6 销量增长较快。从整体行
     业角度来看,随着 2023 年国六 b 政策的正式落地,HDEV5 的市场规模将加速被
     HDEV6 替代。且随着联合电子的市场份额逐步提升,HDEV6 产品将保持稳步上
     升。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套
   销量\年份      2020A       2021A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永续期
HDEV5 加工套数     767.37      783.72     710.25        222.40    204.32     102.16       51.08       51.08
   年增长率               /     2.13%     -9.37%    -68.69%       -8.13%    -50.00%    -50.00%               -
HDEV6 加工套数     882.93     1,613.76   1,623.10   2,353.25     2,594.75   2,854.22   3,054.02     3,054.02
   年增长率               /   82.77%       0.58%        44.98%   10.26%     10.00%       7.00%               -
HDEV 加工套数     1,650.30    2,397.48   2,333.35   2,575.65     2,799.07   2,956.38   3,105.10     3,105.10
   年增长率               /   45.28%     -2.67%     10.38%        8.67%      5.62%       5.03%               -
         注:计算方法详见上表。

          从高压喷油器 HDEV 产品加工套数角度来看,2022 年受疫情影响,预计总
     加工套数下降 2.67%。预测期内,高压喷油器 HDEV 加工套数年增幅介于
     5.03%~10.38%之间,未超过历史年度的平均增幅,符合下游客户对于该产品的
     需求情况。

          2023 年,无锡开祥整体加工数量预计较 2022 年预测值增长 17.84%,高于
     HDEV 加工套数 10.38%的增长率,主要原因为 HDEV6 系列产品较 HDEV5 多一
     个挡套,随着 HDEV6 对 HDEV5 的替代,挡套的加工数量将快速增长。

          2、加工单价预测依据

          根据历史实际的出货价格,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合作以来,加工费价格处于


                                               1-2-29
        合理的年降水平,即随着产量的上升在价格上予以优惠。2021 年 12 月,无锡开
        祥与联合电子签署了《年度价格谈判备忘录》,对 2022 年-2024 年的加工单价进
        行了约定,本次预测单价主要参考该谈判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加工单价        项目        2020A   2021A   2022.1-6A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永续期

HDEV5 内支   合同/预测单价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撑杆       年降备忘录         -    1.30        1.30    1.30    1.30    1.30       /          /        /

HDEV5 衔铁   合同/预测单价    0.89    0.89        0.89    0.89    0.89    0.89    0.89    0.89        0.89
 (单面)     年降备忘录              0.89        0.89    0.89    0.89    0.89       /          /        /

HDEV5 衔铁   合同/预测单价    1.79    1.78        1.78    1.78    1.78    1.78    1.78    1.78        1.78
 (双面)     年降备忘录              1.78        1.78    1.78    1.78    1.78       /          /        /

             合同/预测单价    0.85    0.81        0.77    0.77    0.73    0.73    0.73    0.73        0.73
HDEV6 挡套
              年降备忘录              0.81        0.77    0.77    0.73    0.73       /          /        /

HDEV6 内支   合同/预测单价    1.54    1.50        1.45    1.45    1.41    1.37    1.33    1.30        1.30
   撑杆       年降备忘录              1.51        1.45    1.45    1.41    1.37       /          /        /

HDEV6 衔铁   合同/预测单价    3.10    2.25        2.25    2.25    2.05    1.95    1.85    1.78        1.78
 (国产)     年降备忘录              2.25        2.15    2.15    2.05    1.95       /          /        /

HDEV6 衔铁   合同/预测单价    3.50    3.46        2.90    2.90    2.70    2.50    2.30    2.10        2.10
 (进口)     年降备忘录              3.20        2.90    2.90    2.70    2.50       /          /        /

HDP MSV 衔   合同/预测单价    1.53    1.51        1.49    1.49    1.48    1.47    1.46    1.45        1.45
    铁        年降备忘录              1.51        1.49    1.49    1.48    1.47       /          /        /

HDP MSV 铁   合同/预测单价    2.59    2.50        2.44    2.44    2.42    2.40    2.38    2.36        2.36
    芯        年降备忘录              2.51        2.44    2.44    2.42    2.40       /          /        /
            注:合同单价为签订合同约定单价,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部分补贴、新品等因素带来小
        幅波动差异,未构成实质性影响。

             根据《年度价格谈判备忘录》,除非产品产销量规模较预测发生重大变化(15%
        以上),加工价格将以《年度价格谈判备忘录》为依据,2025 年及之后价格另行
        协商确定。本次预测根据产品所在生命周期进行合理年降,对于 HDEV5 产品已
        不进行年降,对于 HDEV6 产品参考 HDEV5 进行年降预测,对于 HDP 产品按照
        历史年度降价幅度进行年降预测,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二)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预测依据

             1、主营业务成本预测依据

                                                1-2-30
              无锡开祥的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报告期及预
         测期内总体成本结构保持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20A      2021A      2022.1-6A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永续期
直接材料       264.26     338.18       183.47       350.06         367.26      414.56     451.82     494.91      494.91
  比例        13.76%     15.48%        16.29%      15.14%         14.65%       15.41%    15.76%      16.19%      16.19%
直接人工       456.00     521.83       284.70       569.39         629.80      695.40     766.61     843.86      843.86
  比例        23.74%     23.88%        25.27%      24.63%         25.12%       25.84%    26.74%      27.61%      27.61%
制造费用     1,200.54   1,325.26       658.45     1,392.07        1,510.37   1,580.93    1,648.19   1,717.61    1,717.61
  比例        62.50%     60.65%        58.44%      60.22%         60.24%       58.75%    57.50%      56.20%      56.20%
  合计       1,920.81   2,185.27      1,126.62    2,311.52        2,507.43   2,690.88    2,866.62   3,056.38    3,056.38

              (1)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主要包含电镀所需的起镀液、消耗性原料夹具等,历史年度各类别
         产品单位成本相对稳定。直接材料成本主要根据历史年度成本进行预测,并按照
         未来年增 5%进行测算。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20A    2021A     2022.1-6A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永续期
     直接材料           264.26   338.18       183.47      350.06      367.26    414.56   451.82     494.91      494.91
 HDEV5 内支撑杆          43.81     53.38         17.88     42.36       14.08     13.58      7.13      3.74        3.74
            单位成本      0.06      0.07          0.05       0.06       0.06      0.07      0.07      0.07        0.07
   HDEV5 衔铁            60.78     75.43         42.19     75.98       24.72     23.84     12.52      6.57        6.57
            单位成本      0.08      0.09          0.12       0.11       0.11      0.12      0.12      0.13        0.13
   HDEV6 挡套            12.11     17.27         10.40     24.35       37.92     43.90     50.71     56.97       56.97
            单位成本      0.02      0.02          0.01       0.02       0.02      0.02      0.02      0.02        0.02
 HDEV6 内支撑杆          34.24     41.95         33.07     53.37       81.25     94.07   108.65     122.07      122.07
            单位成本      0.04      0.03          0.04       0.03       0.03      0.04      0.04      0.04        0.04
   HDEV6 衔铁            69.33     75.98         50.99     89.59      136.38    157.90   182.37     204.90      204.90
            单位成本      0.08      0.04          0.07       0.06       0.06      0.06      0.06      0.07        0.07
     MSV 衔铁            22.34     49.13         15.72     38.45       43.53     48.52     54.00     60.11       60.11
            单位成本      0.05      0.07          0.04       0.06       0.06      0.06      0.07      0.07        0.07
     MSV 铁芯            21.65     25.03         13.23     25.95       29.37     32.74     36.44     40.56       40.56
            单位成本      0.05      0.04          0.04       0.04       0.04      0.04      0.04      0.05        0.05



                                                         1-2-31
                2022 年 1-6 月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上升,主要原因为上半年部分产
         线集中更换起镀药水,领料一次性投入计入成本带来直接材料占比上升,预计
         2022 年全年的直接材料占比较上年无重大变化。

                (2)直接人工

                无锡开祥用工人数总体和公司业务量匹配,未来年度随着产销量逐步上涨,
         预测期内,根据企业的经营计划预测未来各年人员增加数,结合平均薪酬成本进
         行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20A        2021A    2022.1-6A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永续期

        直接人工        456.00       521.83      284.70    569.39    629.80    695.40     766.61   843.86      843.86

     年平均用工数量         40.00     42.00       46.00     46.00     48.00     50.00      52.00       54.00    54.00

     年平均薪酬成本         11.40     12.42       12.38     12.38     13.12     13.91      14.74       15.63    15.63


                预测期内,公司平均薪酬成本保持小幅上涨的趋势。2021 年,平均薪酬成
         本增幅较大主要系员工成熟度上升、工作强度增加,公司增加薪酬补贴,2022
         年度预计招聘新的生产人员,平均薪酬成本增幅趋于稳定,2023 年及以后年度
         在 2022 年的基础上按照每年 6%的增幅进行增长。

                (3)制造费用

                无锡开祥制造费用包括折旧摊销费用、能耗费、检测维护处置费和其他制造
         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20A      2021A        2022.1-6A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永续期

  制造费用        1,200.54    1,325.26         658.45   1,392.07    1,510.37   1,580.93     1,648.19     1,717.61   1,717.61

 折旧、摊销费       971.57      925.87         490.73     991.67    1,030.93   1,030.93     1,030.93     1,030.93   1,030.93

   能耗费           163.43      242.14         108.53     245.76     298.64      342.79      383.44       425.44     425.44

      收入占比      1.81%       1.89%          1.77%      2.00%       2.20%      2.40%        2.60%        2.80%        2.80%

检测维护处置费       43.40      117.14          49.71     130.00     140.00      150.00      160.00       170.00     170.00

 其他制造费用        22.12          40.09        9.47      24.65      40.80       57.21       73.82        91.25        91.25

      收入占比      0.25%       0.31%          0.15%      0.20%       0.30%      0.40%        0.50%        0.60%        0.60%


                                                          1-2-32
             ①折旧摊销费用按照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折旧、摊销的分摊水平预测,
         未来年度持续稳定。

             ②能耗费主要为电费及废水、废气等环保相关处理费用,该成本与主营业务
         对应性强,报告期内该比例介于 1.77%至 1.89%之间。考虑到随着我国环境保护
         力度的不断加强,行业和环保主管部门未来或将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提出
         更高的环保要求,无锡开祥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会进一步加大,未来年度预测
         占收入比例相较于历史年度逐年考虑了 0.20%的增幅。

             ③检测维护处置费主要为现有产品的维护保养费用,公司主要的生产线均系
         向俊杰机械(深圳)有限公司购入,因此,公司近年来设备也主要由俊杰机械进
         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该部分支出相对固定,未来年度考虑每年 10 万元的绝对
         额增长。

             ④其他制造费用主要为满足生产所需的一些零星费用投入,该成本与主营业
         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勾稽关系,报告期内该比例介于 0.15%至 0.31%之间,未来年
         度基于谨慎性考虑,逐年考虑了 0.1%的增幅。

             2、预测期基本保持毛利率水平的预测依据

             毛利率的预测主要由收入和成本构成,收入和成本的预测主要考虑了标的公
         司历史水平及未来经营规划、在手订单情况等因素。标的公司历史数据及未来预
         测数据分析如下:

项目\      2020     2021      2022.1-6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永续期
年份       实际     实际        实际     预测         预测     预测     预测     预测
毛利率     78.73%   82.97%      81.67%   81.19%       81.53%   81.16%   80.56%   79.88%   79.88%


             无锡开祥 2021 年、2022 年 1-6 月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预测期内,受加工
         费价格年降及预计产销规模稳步增长的双重影响,无锡开祥毛利率呈逐步略微下
         降的趋势,略低于报告期内毛利率,并持续保持基本稳定。

             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具有持续性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系由高压喷油器及高压燃油泵构成,
         营业成本中固定成本占总成本比例较高,随着高压喷油器需求大幅增长,公司产


                                             1-2-33
    量及产能利用率上升,单位固定成本下降,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较高。未来年度,
    标的公司仍将保持现有业务结构和业务模式不变,因此,在预测期内毛利率水平
    总体仍将得到保持。

           (2)报告期内,无锡开祥为联合电子发动机电喷系统表面处理领域的战略
    供应商。2016 年起,在联合电子的协调推动下,无锡开祥已逐步完成德国博世
    主要合作伙伴的高压电喷系统零件电镀的国产化替代;至 2018 年,除仍有少部
    分整车制造商不使用国产电喷系统零件外,已基本完成国产化替代。若未来有新
    进供应商与无锡开祥竞争,其电镀的产品在投入量产前均需要各终端整车厂各项
    测试重新通过,需要投入额外的成本和精力,调整的难度相对较大。因此,在预
    测期内,标的公司与联合电子仍会保持持续的业务合作关系,双方的合作内容和
    合作模式仍会持续保持。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报告期有着相对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且基本保持稳定,
    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已经形成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在未来期间,标的公司预
    计仍将保持现有业务结构和业务模式,与主要客户仍能继续维持现有业务关系;
    因此,预测期的毛利率水平具有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三)期间费用预测依据

           1、销售费用预测依据

           标的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及其他,预测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20A    2021A   2022.1-6A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永续期

   销售费用       18.97   24.03       15.95      34.01     36.75   38.82   40.64   42.53        42.53

占营业收入比例   0.21%    0.19%       0.26%     0.28%      0.27%   0.27%   0.28%   0.28%    0.28%

职工薪酬          14.75   17.33        8.13      18.37     19.47   20.64   21.87   23.19        23.19

年平均用工数量       2        2           2            2       2       2       2       2           2

年平均薪酬成本     7.38    8.66        8.13        9.18     9.73   10.32   10.94   11.59        11.59

其他费用           4.22    6.70        7.82      15.64     17.28   18.18   18.77   19.34        19.34

占主营收入比例   0.05%    0.05%       0.13%     0.13%      0.13%   0.13%   0.13%   0.13%    0.13%




                                              1-2-34
           ①职工薪酬为销售人员人工成本,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相对稳定,评估假设标
       的公司仍将保持现有业务结构和业务模式不变,未来年度未考虑人员增加;未来
       年平均薪酬成本在报告期的基础上结合标的公司管理层的判断预测逐年按照 6%
       的比例增长,与期间费用中其他类型人员平均薪酬成本增幅一致。

           ②其他费用主要为日常经营所需的汽车维护费、汽油费。该费用由于与业务
       对应性较强,预测期内占收入比例保持在 2022 年 1-6 月水平上,具备合理性。

           2、管理费用预测依据

           标的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折旧摊销费用、业务招待费、职工薪酬、办公费、
       房租物业费及其他,预测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20A    2021A    2022.1-6A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永续期

   管理费用       556.49   661.06      345.16     720.83      790.14   823.35   853.94    885.60   885.60

占营业收入比例    6.16%    5.15%       5.62%      5.87%       5.82%    5.76%    5.79%     5.83%       5.83%

折旧               31.65    28.10       16.84      28.10       28.10    28.10    28.10     28.10      28.10

摊销费用           79.46   109.85       67.85     155.13      174.56   174.56   174.56    174.56   174.56

业务招待费用       67.13   108.27       57.03     103.03      113.81   119.75   123.65    127.39   127.39

占主营收入比例    0.74%    0.84%       0.93%      0.84%       0.84%    0.84%    0.84%     0.84%       0.84%

职工薪酬          299.00   312.43      166.73     333.47      362.54   384.29   407.35    431.79   431.79

年平均用工数量       20       18           20            20      20       20       20         20         20

年平均薪酬成本     14.95    17.36       17.10      17.10       18.13    19.21    20.37     21.59      21.59

办公费             21.22    35.59       20.06      34.36       37.96    39.94    41.24     42.49      42.49

占主营收入比例    0.24%    0.28%       0.33%      0.28%       0.28%    0.28%    0.28%     0.28%       0.28%

房租物业费                               5.30       5.30        5.30     5.30     5.30      5.30       5.30

其他费用           58.02    66.81       11.34      61.44       67.87    71.41    73.74     75.97      75.97

占主营收入比例    0.64%    0.52%       0.18%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①管理费用中折旧和摊销费用变动不大,未来年度按照 2021 年实际情况进
       行预测。

           ②职工薪酬为管理人员人工成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员相对稳定,评估假设标
                                                1-2-35
             的公司仍将保持现有业务结构和业务模式不变,未来年度未考虑增加;未来年平
             均薪酬成本在报告期的基础上结合标的公司管理层的判断预测逐年按照 6%的比
             例增长,与期间费用中其他类型人员平均薪酬成本增幅一致。

                 ③房租物业费为员工宿舍租赁的临时宿舍,面积与费用投入相对较小,未来
             年度保持稳定,按照 2021 年全年水平进行预测。

                 ④办公费用、业务招待费、其他费用均为标的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开
             支,整体占营业收入比例水平较为稳定,费用性质与业务对应性较强,因此未来
             占收入比例按历史年度平均或略高水平进行预测。

                 3、研发费用预测依据

                 标的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折旧费用、工资福利费、直接投入及其他。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20A    2021A    2022.1-6A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永续期
研发费用         575.61   714.80      434.93   897.05     1,000.30    1,089.98    1,153.11    1,218.40     1,218.40
占营业收入比例    6.38%    5.57%      7.08%     7.30%       7.37%       7.63%       7.82%       8.02%        8.02%
折旧              53.57    52.43       12.55    52.43       52.43       52.43       52.43       52.43        52.43
工资福利费       321.28   375.02      217.14   434.27      481.25      532.31      564.25      598.10       598.10
环比增长率                16.73%               15.80%     10.82%      10.61%        6.00%       6.00%        6.00%
年平均用工数量       17       20          22       22          23          24          24          24           24
年平均薪酬成本    18.90    18.75       19.74    19.74       20.92       22.18       23.51       24.92        24.92
直接投入         200.77   286.26      205.12   410.10      466.62      505.24      536.44      567.87       567.87
占收入比例        2.22%    2.23%      3.34%     3.34%       3.44%       3.54%       3.64%       3.74%        3.74%
其他费用           0.00     1.09        0.12     0.24             -           -           -            -            -

                 ①研发费用中折旧费用变动不大,未来年度按照 2021 年实际情况进行预测。

                 ②工资福利费、直接投入系根据公司产品研究开发计划变动而变动,无锡开
             祥已经掌握了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相关零部件的电镀的技术原理及批产过
             程中的核心技术,可以将该技术运用于不同领域、不同元件、不同镀层的选择性
             精密电镀工序中,未来年度持续开发新产品和拓展新客户资源。因此,标的公司
             据此经营计划预测未来各年直接人工人员增加数,未来年平均薪酬成本在报告期
             的基础上结合标的公司管理层的判断预测逐年按照 6%的比例增长,与期间费用

                                                 1-2-36
中其他类型人员平均薪酬成本增幅一致。考虑到直接材料投入与业务对应性较强,
预测期采用占收入比例进行预测,随着新客户、新产品的开发,未来年度投入一
定程度需要持续加大,故直接材料预测期占收入比例逐年小幅上升。

    ③其他费用为零星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2022 年按照 1-6 月发生情况模
拟 7-12 月预测,以后年度发生不确定较强,故不再预测。

    4、财务费用预测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无借款,存款利息收入同银行手续费之间基本抵消;其它财
务费用较少,故以后年度也不予预测。

    四、结合标的资产 2022 年在手订单、最新财务数据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
2022 年业绩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测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一)无锡开祥最新财务数据

    无锡开祥 2022 年 1-10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10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总资产                  13,425.48                 13,448.97                13,155.25
        总负债                   3,973.94                     3,719.16              3,818.79
        净资产                   9,451.54                     9,729.81              9,336.45
    营业收入                    11,232.64                 12,829.13                 9,028.57
    营业成本                     2,002.93                     2,185.27              1,920.81
        净利润                   6,859.14                     7,812.98              4,878.45

    (二)无锡开祥在手订单情况

    无锡开祥是联合电子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相关零件精密镀铬在境内唯
一的供应商,联合电子在国内市场占据绝对领先地位。因此,无锡开祥在手订单
充足,且处于持续滚动的状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无锡开祥 2022 年 11
月及 2022 年 12 月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2022 年 11 月                      2022 年 12 月
 客户            型号             数量               总价           数量            总价
                                (万件)           (万元)       (万件)        (万元)


                                          1-2-37
             HDEV5 衔铁            54.91        97.74        59.90         106.63
海瑞恩       HDEV6 衔铁            49.42       111.20        76.38         171.85
              MSV 衔铁             64.90        96.70        59.90          89.26
           HDEV5 内支撑杆          43.68        56.78        24.96          32.45
           HDEV6 内支撑杆         174.72       254.74       148.10         216.60
无锡威孚      MSV 铁芯             69.89       167.74        44.93         107.83
             HDEV6 衔铁            87.05       195.86        96.03         216.08
             HDEV6 挡套           174.72       134.53       174.72         134.53
联合电子     HDEV6 衔铁            58.57       169.85        58.57         169.86
           总计                   777.86      1,285.14      743.50       1,245.08
    注:上述订单为客户每月末发送的次月物流计划,实际物流拉动情况存在临时调整的情
况。

     (三)预测业绩完成进展分析

     2022 年 11 月、12 月在手订单金额加上 2022 年 1-10 月的营业收入 11,232.64
万元,合计约 13,762.87 万元,占全年预测收入比例达 112.00%。从在手订单来
看,无锡开祥 2022 年的收入具有可实现性。

     从净利润来看,无锡开祥的业绩承诺方承诺无锡开祥在 2022 年度实现的净
利润(扣非前后孰低)不低于 7,126.00 万元。2022 年 1-10 月已实现的净利润达
到 6,859.14 万元,占 2022 年度承诺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的比例为 96.26%。

     综上,无锡开祥 2022 年的预测业绩具有可实现性。

     五、结合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未来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标的资产市场份
额及对联合电子依赖程度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未来是否存在客户资源不足、
技术迭代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进一步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相关评估数据是否考
虑前述事项影响

     (一)客户集中度具有行业特征

     无锡开祥目前专注于汽车高压喷油器及高压油泵中衔铁、内支撑杆等零部件
的镀铬处理,目前最终客户为联合电子。该领域相对细分且市场处于高度集中状
态,未找到直接的可比公司。

     在发动机配件领域,上市公司泰祥股份、蠡湖股份、科华控股与无锡开祥商

                                     1-2-38
 业模式相似,即以下游应用领域的龙头客户为核心开展相关业务,客户集中度均
 较高。具体分析如下:

                        2021 年前五大   2021 年第一大       2020 年前五大   2020 年第一大
 序
       可比公司名称     客户占年度销    客户占年度销        客户占年度销    客户占年度销
 号
                         售总额比例      售总额比例          售总额比例       售总额比例
  1      泰祥股份              97.41%          59.67%              99.29%         54.40%
  2      蠡湖股份              86.17%          66.20%              91.45%         71.55%
  3      科华控股              89.82%              未披露          92.03%          未披露
       平均值                  91.13%          62.94%              94.26%         62.98%

       具体来看,集中度最高的泰祥股份主要产品为发动机主轴承盖,大众集团客
 户收入占比超过 90%,与无锡开祥的商业模式相似,泰祥股份均以下游应用领域
 的龙头客户为核心开展相关业务,公司集中资源服务好核心客户。蠡湖股份和科
 华控股的主要产品为涡轮壳,主要适用于涡轮增压发动机,下游核心客户均为全
 球龙头涡轮增压器制造商霍尼韦尔。

       根据汽车零部件行业可比交易案例情况来看,客户集中度高系汽车零部件行
 业显著特征,具有集中优势资源服务战略核心客户、围绕核心客户去开拓新产品、
 新客户的集群效应,与无锡开祥集中度相似。具体情况如下:

                                                      申报期最近    申报期最近
                                                                                  第一大客
序号                可比交易案例名称                  一年前五大    一年第一大
                                                                                    户名称
                                                      客户占比        客户占比
       东风科技发行股份购买东风零部件集团旗下
 1                                                      99.92%        61.03%      东风汽车
                 9 家公司股权(注)
 2     联明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联明包装 100%股权            88.72%        77.76%      上汽通用
       鹏翎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欧科技
 3                                                      96.48%        67.35%      长安汽车
                     100%股权
       富临精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南升华
 4                                                      99.83%        未披露       沃特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平均数                            96.24%        68.71%
     注:收购涵盖 9 家公司,本表仅列示收购标的中较有代表性的东风佛吉亚襄阳公司的情
 况,未全部列示。

       综上,无锡开祥所在的汽油机发动机电喷系统细分行业处于相对集中的状态,
 因此客户集中度较高,与可比上市公司和可比交易案例的商业模式类似,符合行
 业现状与特征。

                                          1-2-39
    (二)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规划对高压电喷系统的需求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 2020 年 10 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之“第三节 发展愿景”,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
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力争经过 15 年的持续努力,纯电动汽
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2020 年 10 月,国务院印发《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
案》,指出“到 2030 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
40%左右”。

    从目前看,由于受到续航能力差、能源补充困难等方面限制,全面推广纯电
动汽车有一定难度,此外考虑到偏远地区、北方地区等使用因素,目前的电池技
术难以在极寒条件下有良好的表现,该部分地区的新能源替代可能未来以混合动
力替代纯燃油车为主。此外,公安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22 年 9 月末,中
国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 1,149 万辆,占到了汽车保有量的 3.65%。若未来纯电
动汽车保有量大幅提升,可能会推动电价的上升以及汽油价格的大幅下降,从能
源价格平衡角度,预计燃油车仍有一定市场份额。

    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采用传统内燃机和电机混合驱动,既可实现纯电动、零
排放行驶,也能通过混动模式增加车辆续驶里程,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地位将不
断提升。2021 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销售 333.4 万辆,同比增长 167.58%,占乘
用车销售的比重为 15.52%。其中,纯电动汽车 273.4 万辆,同比增长 144.98%;
插电式等混合动力汽车 60.0 万辆,同比增长 139.04%。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增
长速度与新能源乘用车的增长速度基本一致,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

    综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动力汽车的产销量不断提升,能够有效
减轻纯电动车对于传统燃油车型的替代冲击。

    (三)标的资产在细分领域市场份额处于行业领先的地位

    发动机电喷系统为汽车最核心的部件之一,直接决定了汽车的性能,而喷油
器是发动机电喷系统执行器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在国内高压电喷系统,联合
电子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市场份额超过 50%。无锡开祥目前为联合电子在高压电
喷系统精密镀铬工艺领域国内唯一的合格供应商,也是德国博世该领域全球产能


                                 1-2-40
重要供应基地之一。因此,无锡开祥在市场占有率和供应链方面具备核心竞争力。

    无锡开祥在金属表面镀铬处理的核心工艺方面具有先进的技术储备、研发能
力,能够按照客户要求在零件的指定部位实施指定形貌的精密电镀。凭借其突出
的量产开发能力,全自动的生产过程和智能化的控制系统实现了百分百的产品检
测率,客户端体现出稳定的质量,形成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使得其在选择性精
密电镀领域处于行业绝对领先的地位。因此,无锡开祥在技术和销售方面具备核
心竞争力。

    (四)无锡开祥为联合电子该领域国内目前唯一的战略供应商,系共赢共
生的关系

    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为发动机高压电喷系统的关键部件,制造商对于内
部元件的电镀位置、膜厚分布与均匀性、表面形貌修饰、产品一致性等有着极高
的要求,工艺研发难度大,生产控制严苛。因此,制造商对供应商的选择较为慎
重,供应商认证程序极其严格。因高压电喷系统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之一,为保
证整车质量的一致性,一般而言,相关产品进入量产环节后不再更换电镀供应商,
截至目前,无锡开祥为联合电子在该领域国内唯一的合格供应商,双方为共赢的
战略合作关系。

    虽然目前无锡开祥业务全部来自于联合电子,但其产品的最终使用客户包括
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一汽大众、比亚迪、上汽乘用车、长城汽车、吉利汽车等
国内知名整车制造企业,终端客户较为分散。

    (五)是否存在客户资源不足、技术迭代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现有优质客户是标的公司发展的基石

    无锡开祥目前为联合电子在该领域国内唯一的合格供应商,在德国博世和联
合电子的体系内无境内的直接竞争对手。

    如上所述,无锡开祥在汽油机发动机电喷系统细分行业处于相对垄断的状态,
且不同零部件巨头间供应商体系相对独立和保密,无锡开祥在业务开展中未能了
解到全部的电喷系统零件其他的电镀供应商。在无锡开祥未从事该业务前,德国
博世在国内无高压电喷系统零件电镀的战略供应商,国内相关产品的电镀业务主

                                 1-2-41
要由韩国大东(Daedong Metal Finishing)完成。后因德国博世和联合电子为优
化境内供应商体系,无锡开祥在通过德国博世样件审核以及获得整车制造商许可
后,开始正式量产供货,目前已基本完成国产替代。

    无锡开祥目前精密电镀的产品,虽然均属于联合电子,但是产品最终使用客
户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企业,例如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一汽大众、比亚迪、上
汽乘用车、长城汽车、吉利汽车等,最终使用客户较分散,且终端整车厂客户对
该产品的电镀供应商具有相关要求,更换电镀供应商前需通过相关试验方可进行
量产。未来,无锡开祥将始终坚持开拓高附加值的新业务领域,预计未来客户和
产品结构将不断丰富。

    2、服务现有客户,不断拓展高附加值新业务

    无锡开祥作为国内行业绝对龙头联合电子的战略供应商,将继续发展汽油发
动机中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相关零部件的表面镀铬业务,以更高的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服务于联合电子,在做好现有产品的同时,不断开发新的电镀工艺,参
下一代新产品的同步研发工作,保持目前在该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

    此外,德国博世不仅在汽车电控领域拥有绝对领先的市场份额,同时也具备
先进的行业技术,根据《汽车新闻》(Automotive News)发布了 2021 年全球汽
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榜,博世依旧不可动摇地稳居第一,2020 年累计营收
为 465.15 亿美元,连续第 11 年蝉联冠军。通过与德国博世的合作,可以及时了
解行业前沿和最新动向,进而无锡开祥可以及时根据客户需求提高技术水平并更
新产品。

    因涉及高压状态下喷油雾化的效果,无锡开祥目前所从事的高压喷油器和高
压燃油泵相关零部件的电镀,对电镀区域、镀层膜厚分布的精密度要求极高。无
锡开祥已经完全掌握了相关的技术原理及批产过程中的核心技术,可以将该技术
运用于不同领域、不同元件、不同镀层的选择性精密电镀工序中。因此,无锡开
祥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持续开发新产品和拓展新客户资源的能力。

    3、技术迭代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对于技术迭代风险情况,无锡开祥一方面继续发展汽油发动机中高压喷油器


                                  1-2-42
和高压燃油泵相关零部件的表面镀铬业务,专注现有客户、做好现有产品的同时,
不断开发新的电镀工艺,参与新产品的同步研发工作;另一方面,利用其表面处
理经验和技术积累,跟进其他业务领域的选择性精密电镀需求,拓展相关客户。

     无锡开祥未来拟开展的业务领域有:1)开发汽车、高铁等行业电气、电子
设备零部件电镀业务;2)开展新能源领域电池、电堆、电解装置及其附属设施
中电镀零部件的电镀业务。目前,公司完成了相关的原理验证,并与天津大学、
西南大学开展校企合作,持续对下游行业开展深入调研,部分产品和运用方向与
下游客户处于前期接洽和同步开发中。

     综上所述,在对标的资产预测期相关评估数据确定时,已在未来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净利润及增长率等方面结合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未来新能
源汽车发展规划、标的资产市场份额及对联合电子依赖程度等因素影响。

     六、结合前述情形,进一步披露标的资产的业绩稳定性及本次估值的合理
性

     (一)无锡开祥核心竞争优势突出,在细分领域处于行业领先的地位

     从市场发展情况看,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受益于整
车制造行业持续发展带来的市场需求,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在过去十余年内也保
持了较快增长。

     从竞争格局角度看,在国内高压电喷系统,联合电子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市
场份额超过 50%。无锡开祥目前为联合电子在高压电喷系统精密镀铬工艺领域国
内唯一的合格供应商,也是德国博世该领域全球产能重要供应基地之一。无锡开
祥在德国博世和联合电子的体系内无境内的直接竞争对手。

     无锡开祥在汽油机发动机电喷系统细分行业处于相对集中的状态,且不同零
部件巨头间供应商体系相对独立和保密,无锡开祥在业务开展中未能了解到全部
的电喷系统零件其他的电镀供应商。在无锡开祥未从事该业务前,德国博世在国
内无高压电喷系统零件电镀的战略供应商,国内相关产品的电镀业务主要由韩国
大东(Daedong Metal Finishing)完成。后因德国博世和联合电子为优化境内供
应商体系,无锡开祥在通过德国博世样件审核以及获得整车制造商许可后,开始


                                 1-2-43
正式量产供货,目前已基本完成国产替代。

    无锡开祥目前精密电镀的产品,虽然均属于联合电子,但是产品最终使用客
户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企业,例如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一汽大众、比亚迪、上
汽乘用车、长城汽车、吉利汽车等,最终使用客户较分散,且终端整车厂客户对
高压喷油系统产品的可靠性有着极高的要求,更换电镀供应商前需通过相关试验
方可进行量产。

    无锡开祥在金属表面镀铬处理的核心工艺方面具有先进的技术储备、研发能
力,能够按照客户要求在零件的指定部位实施指定形貌的精密电镀。凭借其突出
的量产开发能力,全自动的生产过程和智能化的控制系统实现了百分百的产品膜
厚检测率,客户端体现出稳定的质量,形成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使得其在选择
性精密镀铬领域处于行业领先的地位。

    (二)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在手订单充足,业绩稳定且可持续

    2020 年和 2021 年,标的公司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9,028.57 万元和 12,829.13
万元,年收入增幅分别为 45.29%、42.09%,净利润分别为 4,878.45 万元和 7,812.98
万元,业务处于快速增长期。

    无锡开祥的业绩承诺方承诺无锡开祥在 2022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7,126.00 万元。2022 年 1-10 月已实现的净利润达到 6,859.14 万元,占 2022 年度
承诺净利润的比例为 96.26%。预测期内标的公司仍将保持现有业务结构和业务
模式不变,毛利率、净利润率空间仍将得到保持,未来年度盈利能力可持续。

    根据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
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年度报告(2022 年)》,2016 年以来,涡轮增压
和缸内直喷技术搭载率稳步提升,逐渐成为汽油乘用车主要节能技术,2021 年
缸内直喷搭载率为 69%,涡轮增压+缸内直喷技术搭载率为 57%。预计未来,缸
内直喷和涡轮增压技术的渗透率将持续提升。此外,新能源汽车中,插电式混合
动力汽车和增程式动力汽车等仍需使用高压电喷系统,纯电动汽车不使用该系统。
目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增程式动力汽车等在国内市场仍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且保持较快增长。


                                   1-2-44
       无锡开祥作为国内行业绝对龙头联合电子的战略供应商,将继续发展汽油发
  动机中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相关零部件的表面镀铬业务,以更高的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服务于联合电子,在做好现有产品的同时,不断开发新的电镀工艺,参
  与新产品的同步研发工作,保持目前在该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此外,通过与德
  国博世的合作,可以及时了解行业前沿和最新动向,进而无锡开祥可以及时根据
  客户需求提高技术水平并更新产品。同时,信息获取的及时性也有利于无锡开祥
  向外开拓潜力较大、高附加值的新业务渠道。

       综上,国内高压电喷系统未来需求预计将保持稳步增长,无锡开祥自身技术
  水平先进具有较强竞争力,同时其所处行业有较高的行业壁垒以及较高的产品依
  赖性,作为行业的先入者在订单获取方面已经形成了天然的优势,无锡开祥在未
  来持续获得相关订单具有确定性。因此,无锡开祥的业绩稳定且可持续。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无锡开祥目前专注于汽车高压喷油器及高压油泵中衔铁、内支撑杆等零部件
  的镀铬处理,该领域相对细分且市场处于高度集中状态,未找到直接的可比公司。
  上述零部件应用于发动机电喷系统,所在行业属于申银万国行业分类中的“SW
  汽车零部件Ⅲ”,故选取了“SW 汽车零部件Ⅲ”中主营业务为发动机系统、燃
  油系统制造相关公司。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市值为基准,选取与无锡开
  祥相关的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1 年度归母净利润     静态市盈率
                               公司市值
300507.SZ    苏奥传感                616,601.02               9,840.52           62.66
300375.SZ    鹏翎股份                296,498.30               6,239.50           47.52
603358.SH    华达科技                869,299.20              35,832.61           24.26
000581.SZ    威孚高科              1,941,669.67             257,537.14            7.54
002536.SZ    飞龙股份                331,471.22              14,194.42           23.35
002448.SZ    中原内配                425,819.74              21,114.84           20.17
603319.SH     湘油泵                 395,871.15              19,075.09           20.75
000903.SZ    云内动力                597,152.66               7,203.38           82.90
688667.SH    菱电电控                745,258.80              13,755.22           54.18


                                      1-2-45
                                   平均值                                                 38.15
                                   中位数                                                 24.26
           无锡开祥                         68,200.00             7,812.98                 8.73

      注 1、数据来源:Wind 资讯;2、静态市盈率=上市公司市值/2021 年度归母净利润;3、
  泰祥股份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上市,故未纳入比较范围。

       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收盘价和 2021 年的净利润计算,无锡开祥所在行业
  中上市公司市盈率平均值为 38.15 倍。无锡振华此次收购无锡开祥的静态市盈率
  为 8.73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本次交易的定价具有谨慎性和
  合理性。

       (四)同行业可比交易情况

       由于近期公开市场上无上市公司收购发动机电喷系统行业公司,因此选取了
  上市公司收购主营业务为发动机零配件制造的标的公司作为交易案例,其收购的
  静态市盈率及增值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权 标的资产权 静态市
上市公司     收购标的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益账面值   益评估值 盈率

            新龙实业    汽车空调管路和家用空调管路产品的
五洲新春                                                       10,188.94      59,850.00    16.29
            100%股权            研发、生产和销售

            苏垦银河
西仪股份                           汽车发动机连杆              18,891.74      34,919.76    11.29
            100%股权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领域,主要为新能
            理工华创
华锋股份                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相关产品的生产、      6,607.89      82,736.00    24.86
            100%股权
                                销售和技术咨询服务

            三花汽零    从事汽车空调及热管理系统控制部件
三花智控                                                       55,732.50     215,545.80    16.34
            100%股权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为汽车发动机配套管路的研
             克来凯盈
克来机电                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高      3,459.47      10,325.00    12.00
             35%股权
                        压燃油分配器、高压油管和冷却水管等

                          平均值                                       -              -    16.16

                          中位数                                                           16.29

                        为汽车发动机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
            无锡开祥
无锡振华                泵中的部分零部件提供选择性精密电       13,385.64      68,200.00     8.73
            100%股权
                                    镀服务



                                            1-2-46
    无锡开祥估值对应 2021 年净利润市盈率 8.73 倍,低于行业可比交易平均市
盈率 16.16 倍。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凭借突出的核心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有利于在竞争中
快速抓住商业机会,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未来年度高压电喷系统未来需
求预计将保持稳步增长,无锡开祥继续服务现有客户,保持市场份额,同时不断
拓展高附加值的新业务领域,因此未来年度的预计企业自由现金流仍能保持稳定
增长。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市盈率仍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的中位数和
平均数、近期可比交易案例市盈率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因此标的公司的评估结果
具有合理性。

    七、补充披露情况

    1、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五、无锡开祥主营
业务发展情况”之“(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2、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五、无锡开祥主营
业务发展情况”之“(五)报告期内销售情况”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3、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五、无锡开祥主营
业务发展情况”之“(六)生产成本、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采购情况”就相关内容
进行了补充披露。

    4、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一、标的公司评估
情况”之“(五)收益法评估情况及分析”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5、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董事会对标的
资产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之“(三)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
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
的影响”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6、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董事会对标的
资产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之“(六)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合理性”
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1-2-47
    7、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董事会对标的
资产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之“(九)无锡开祥业绩可实现性分析”
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国六、国五不同排放标准不涉及无锡开祥核心工艺技术的变化,无锡开
祥选择性精密镀铬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化;国六排放标准的升级对公司产品成本的
影响较小;应对后续可能的燃油车排放标准升级,无锡开祥将加强研发投入,确
保技术的实时更新迭代。

    2、无锡开祥主营业务无直接向境外车企供货的情况,但存在国内整车企业
出口汽车搭载联合电子生产的高压电喷系统的情况。

    3、无锡开祥预测期各类产品的产销量及增长率、加工单价、主营业务成本、
期间费用、毛利率等关键财务指标系结合标的公司历史产销情况、公司已签署协
议情况、成本费用变化情况和当前其他实际情况所预测。

    4、无锡开祥 2022 年度截至目前经营状况良好,2022 年的预测业绩具有可
实现性。

    5、面临客户资源不足、技术迭代的风险,无锡开祥已具有较强的应对能力;
在对无锡开祥预测期相关评估数据确定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的影响。

    6、无锡开祥业绩稳定且具有可持续,无锡开祥的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



问题 3


    申请文件显示,1)2019 年 12 月 5 日,标的资产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为三年。标的资产已向相关部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评。2)本次交易收
益法评估中,假设标的资产未来具备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能够
持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评手续
的办理进展、预计办毕时间、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及应对措施。2)量化分析标

                                  1-2-48
     的资产能够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具体
     影响,并结合复评手续办理进展,补充披露该评估假设是否谨慎合理、是否符
     合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评手续的办理进展、预计办毕时间、是
     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及应对措施

          (一)标的公司前次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及复评手续的办理进展、预计
     办毕时间

          无锡开祥前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相关资质如下:

序   持证     证书名
                         证书编号       认证内容       有效期至             发证机构
号   单位       称
              高新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
     无锡               GR2019320   认证无锡开祥为    2019.12.05 至
1             术企业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开祥                 07633     高新技术企业       2022.12.04
                证书                                                      江苏省税务局

          无锡开祥前次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将于 2022 年 12 月到期。无锡开祥已于 2022
     年 8 月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复评申报,目前已通过无锡市科学技术局的审核和江苏
     省认定机构办公室的评审结果认定,进入待备案环节,预计于近期进行高新技术
     企业名单公示,公示完毕后可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标的公司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续期的条件,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
     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无锡开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各项
     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相关规                                       是否
                                                        无锡开祥的情况
     号                   定                                                       符合

      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无锡开祥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 10 日    符合




                                            1-2-49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   无锡开祥拥有经营所需的专利、计算
     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   机软件著作权,拥有对其主要产品在
 2                                                                           符合
     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的所有权                 的所有权

                                        无锡开祥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发挥
                                        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
                                        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之“八、先进制
 3   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符合
                                        造与自动化”之“(七)汽车及轨道车
           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辆相关技术”之“1、车用发动机及其
                                        相关技术”规定的范围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 截至 2021 年末,无锡开祥科技人员数
 4   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 26 人,职工总数 90 人,科技人员占      符合
               不低于 10%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为 28.29%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
     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
     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无锡开祥销
     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 售收入均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之间,
     比例不低于 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5                                                                            符合
     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 不低于 4%;其中,无锡开祥在中国境
     比例不低于 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
     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为 100.00%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
                比例不低于 60%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鉴证报告,无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 锡开祥 2021 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
 6                                                                           符合
       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为 99.5
                                        5%

                                          无锡开祥的知识产权对企业竞争力的
                                          作用、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研究开发
 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情况等方面体现   符合
                                          了企业的创新能力水平,创新能力评
                                          价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 2021 年度,无锡开祥未发生重大安全、
 8                                                                        符合
     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022 年 11 月,根据公示信息,无锡开祥入选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
公示企业名单,表明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预计无锡开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复评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2-50
    综上,无锡开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高新
技术企业资质复评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应对措施

    交易各方为降低无锡开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续期风险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如
下:

       1、标的公司正在积极配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复评

    无锡开祥持续跟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法律法规变化,以及相关税收政策变
化,正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复评申请,并积极跟进配合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复评的相关工作,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复评顺利通
过。

       2、本次交易设置了业绩补偿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钱金祥、钱犇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如本次交
易于 2022 年度实施完毕,则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
2024 年度;如本次交易于 2023 年度实施完毕,则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无锡开祥           7,126.00            7,819.00      8,163.00      8,330.00

    若无锡开祥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续期认定,从而因适用所得税率变化导致
业绩补偿期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水平,则交易对方须根据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进
行补偿,上述安排明确了业绩补偿的主体及责任,高新技术企业续期与否并不能
变更业绩承诺,进而降低了上市公司因标的公司未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续期而造成
损失的风险。

       3、重组报告书已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1-2-51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提示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到期无法续
    期的风险”,主要内容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03 号)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获得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可享受
    15%优惠税率。2019 年 12 月 5 日,标的公司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
    效期为三年,可以在此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按 15%的高新技术企业
    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标的公司已经向相关部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
    评,目前已通过无锡市科学技术局的审核和江苏省认定机构办公室的评审结果认
    定,进入待备案环节,预计于近期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若上述税收优惠
    政策发生变化或标的公司未来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评,将对标的公司未来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交易对方出具补充承诺

        详见本题回复“二/(一)量化分析标的资产能够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对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具体影响”。

        二、量化分析标的资产能够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本次
    交易评估作价的具体影响,并结合复评手续办理进展,补充披露该评估假设是
    否谨慎合理、是否符合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量化分析标的资产能够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本
    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具体影响

        无锡开祥高新技术证书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4 日,若无法延续即 2022 年
    及以后年度采用 25%所得税率。按照上述,假设无锡开祥 2022 年及以后年度采
    用 25%所得税率,对无锡开祥净利润及营运资金资本增加额产生影响,继而影响
    企业自由现金流及估值,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27 年及
       项目\年份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以后
所得税 15%,预测期净利润    7,126.03    7,819.10    8,162.68    8,330.34    8,468.23      8,468.23


                                        1-2-52
                                                                                             2027 年及
          项目\年份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以后
  所得税 15%,预测期净利润       7,126.03     7,819.10    8,162.68    8,330.34    8,468.23    8,468.23
  所得税 25%,预测期净利润       6,388.31     7,011.48    7,324.91    7,480.09    7,609.26    7,609.26
所得税 15%,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取整)                                                   68,200.00
所得税 25%,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取整)                                                   60,900.00

           即假设无锡开祥 2022 年及以后年度采用 25%所得税率,则无锡开祥估值为
       60,900.00 万元,与目前无锡开祥估值 68,200.00 万元相比下降 7,300.00 万元,降
       幅为 10.70%。

           本次交易对方钱金祥、钱犇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出具补充承诺如下:

           若本次无锡开祥最终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导致无锡开祥无法享受高新
       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本人愿意按在无锡开祥的持股比例向上市公司补偿收益
       法评估值的差额(总计 7,300 万元),补偿差额从上市公司在本次支付的现金对
       价中抵减,不足抵减的部分将由本人以现金方式支付。

           (二)结合复评手续办理进展,补充披露该评估假设是否谨慎合理、是否
       符合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

           1、无锡开祥目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认定要求

           无锡开祥自 2019 年 12 月至今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问题 3 之“一/(二)标
       的公司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续期的条件,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无锡开祥未来将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的认定要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无锡开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
       定的认定要求。未来一段时期内,无锡开祥将继续专注于当前业务领域,维持并
       通过招聘研发人员,加大科研投入。并且,无锡开祥将着重从知识产权、科技成
       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方面持续增强企业的创新能
       力。同时,无锡开祥未来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将不断加强管
       理力度,杜绝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方面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53
    3、相关评估假设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规定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二十三条: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企业未来收益
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结合被评估单位的人力资源、技术水平、资
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趋势,考虑宏观经济因素,所在行业现状与
发展前景,合理确定评估假设,形成未来收益预测。”

    评估机构对无锡开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进行调查,对其今后的销售、
研发进行分析,判断无锡开祥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认定,并以此合
理确定预测时采用的所得税税率,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规定,并在评估报告的评估
假设中做出披露。

    4、同类并购重组项目案例情况

 年份     上市公司        收购标的         所处行业           收益法评估假设

                                                        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下属单位
                     药源药物化学(上海)
2022 年   皓元医药                        医药生物      未来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有限公司
                                                        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本次评估,收入预测假设未来建
                     重庆建设工业(集团)            设工业及其子公司,预测期及以
2022 年   西仪股份                        汽车零部件
                         有限责任公司                后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政策优惠

                                                        假设在基准日之后,被评估单位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                 可以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
2022 年   陇神戎发                         医药生物
                           限公司                       证,继续享受评估基准日的所得
                                                                  税优惠政策

                                                        本次评估假设企业以后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到期时会向相关部
                                                        门提出复审申请,且相关申请会
                                                        得到认可,仍可获得高新技术企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
2022 年   粤水电                               建筑业   业认证,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
                         有限公司
                                                        的税务优惠政策将会沿续,在未
                                                        来预测年度企业将仍会享受企
                                                        业所得税税率减至 15%的税收
                                                                  优惠政策

                                                     假设东风马勒至收益期末,能持
                     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
2021 年   东风科技                        汽车零部件 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按
                       公司等 9 家公司
                                                           15%缴纳所得税




                                      1-2-54
    综上,在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变化且无锡开祥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的情形下,无锡开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续展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评估中按照 15%的优惠税率进行预测谨慎合理,符合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
定。

       三、补充披露情况

    1、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主要资产的权
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状况”就相关内容进
行了补充披露。

    2、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一、标的公司评估
情况”之“(五)收益法评估情况及分析”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资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评已通过无锡市
科学技术局的审核和江苏省认定机构办公室的认定,进入待备案环节,预计于近
期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公示完毕后可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标的资产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评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在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变化且无锡开祥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的情形下,无锡开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续展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评估中按照 15%的优惠税率进行预测谨慎合理,符合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
定。



问题 4


       申请文件显示,1)上市公司 2022 年 9 月末货币资金为 2.27 亿元,本次交
易现金支付对价为 2.20 亿元,占交易对价的 3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备考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2)标的资产与客户的合作方式均为受托加工,即客
户提供需要进行表面处理及镀铬加工的高压电喷系统零件,标的资产加工完毕


                                    1-2-55
之后向客户进行交付并结算加工费。3)标的资产报告期毛利率在 80%左右。请
你公司:1)结合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规模、融资成本、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
充披露本次交易采取的现金支付对价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2)补充披露
标的资产受托加工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方法(总额法/净额法),与同行业公司
同类业务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存在差异,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3)结合标的资产主营产品/服务成本费用构成,售价定价依据、行业可
比公司情况等,分产品/服务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请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上市公司货币资金规模、融资成本、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
披露本次交易采取的现金支付对价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无锡振华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钱金祥所持有的无锡
开祥 50%股权和钱犇所持有的无锡开祥 50%股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支付对价及发行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对应标的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    现金支付
                                   总对价(万
 序号      交易对方     公司权益                  对价      数量(万      对价
                                     元)
                          比例                  (万元)      股)      (万元)
  1            钱金祥        50%    34,100.00   15,388.80    1,120.00   18,711.20
  2             钱犇         50%    34,100.00   30,777.60    2,240.00    3,322.40
          合计             100%     68,200.00   46,166.40    3,360.00   22,033.60

      根据无锡振华与钱金祥、钱犇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无锡振华向钱金祥购买
无锡开祥 50%股权的现金对价为 18,711.20 万元,向钱犇购买无锡开祥 50%股权
的现金对价为 3,322.40 万元。无锡振华将在无锡开祥 100%股权转让所涉的交割
先决条件获满足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将现金对价划向钱金
祥、钱犇提前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一)本次交易前后资产负债结构及偿债能力指标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资产负债项目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1-2-56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流动资产         145,451.61          153,680.16       138,787.49            144,665.19
  非流动资产        191,574.94          198,658.65       172,303.86            179,875.13
   资产合计         337,026.55          352,338.80       311,091.36            324,540.32
   流动负债         154,013.96          177,573.58       126,802.51            152,121.18
  非流动负债          8,515.83              8,916.42       8,342.43                  8,776.52
   负债合计         162,529.79          186,490.00       135,144.94            160,897.7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负债总
额分别较交易前增加 25,752.76 万元、23,960.21 万元,主要系收购标的资产以现
金支付对价,资产过户后计提其他应付款所致。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变化情况如下: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流动比率(倍)              0.94                 0.87             1.09                  0.95
速动比率(倍)              0.75                 0.69             0.86                  0.75
 资产负债率            48.22%               52.93%             43.44%                49.58%
   注 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注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有
下降,主要原因为:(1)收购标的资产以现金支付对价,资产过户后计提其他
应付款所致;(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无锡开祥账面净资产值确认长期股
权投资成本,差额冲减资本公积。

    上市公司交易前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金鸿顺                            5.34                         4.84
                     华达科技                            1.59                         1.56
流动比率(倍)
                     联明股份                            2.53                         2.34
                     常青股份                            0.96                         0.91


                                        1-2-57
                       中位数                    2.06             1.95
                       平均数                    2.60             2.41
                     公司交易前                  0.94             1.09
                 公司交易后(备考)              0.87             0.95
                       金鸿顺                    3.89             3.57
                      华达科技                   0.89             0.96
                      联明股份                   1.70             1.76
                      常青股份                   0.73             0.70
速动比率(倍)
                       中位数                    1.30             1.36
                       平均数                    1.81             1.75
                     公司交易前                  0.75             0.86
                 公司交易后(备考)              0.69             0.75
                       金鸿顺                  14.72%           16.02%
                      华达科技                 41.04%           42.62%
                      联明股份                 23.97%           26.69%
                      常青股份                 54.17%           53.36%
  资产负债率
                       中位数                  32.50%          34.66%
                       平均数                  33.48%          34.67%
                     公司交易前                48.22%          43.44%
                 公司交易后(备考)            52.93%          49.58%

    各报告期末,公司交易前后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低,
资产负债率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高,主要原因为上市公司近年来在各地进行战略
布局,投资规模较大,子公司无锡亿美嘉、郑州君润、宁德振德等相继投入经营,
业务规模增长较快,新增银行借款筹措营运资金。

    公司客户主要为信用良好的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并且公司以
客户订单安排采购、生产活动,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付款
周期均比较稳定,公司发生短期结构性偿债风险较小。总体来看,公司的盈利和
现金流水平能够有效保障债务及利息的偿付,整体财务风险较低。

    (二)公司具备支付现金对价的能力

    1、上市公司自身货币资金规模充足



                                      1-2-58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2,723.50 万元,变现能力
较强的应收银行承兑票据余额为 11,944.27 万元,合计 34,667.77 万元,能够完全
覆盖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2,033.60 万元。此外,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84,595.47 万元,主要为信用良好的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可回收
性良好。

    2、上市公司及无锡开祥盈利情况良好,获取现金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无锡开祥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73,971.06    158,176.93     141,690.14
    无锡振华            净利润                    1,550.35       9,099.61     10,542.70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0,717.42    23,281.91      28,530.28
                       营业收入                   6,146.11     12,829.13       9,028.57
    无锡开祥            净利润                    3,655.83       7,812.98      4,878.45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905.98       9,114.41      4,634.43

    整体来看,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业务规模持续扩大。2022
年 1-6 月,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为 2022 年上半年原
材料价格上涨,公司盈利水平有所下降,以及部分客户受疫情影响回款减慢。截
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不利影响已基本消除,上市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实
现净利润 2,923.12 万元(未经审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 11,258.22 万元(未
经审计),盈利能力及经营现金流情况均有大幅改善,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和现
金对价支付能力。

    此外,无锡开祥目前的高压喷油系统的选择性精密电镀业务已进入成熟稳定
期,盈利能力良好且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稳定。2022 年 1-6 月无锡开祥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较 2021 年度降幅大,主要系客户无锡威孚 2022 年 1-6 月主要以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货款为主。本次交易完成后,无锡开祥能够为上市公司未来业务的经营
和拓展提供部分资金支持,为提升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提供进一步保障。

    3、公司融资渠道畅通、授信额度较大、资金成本合理,能够及时筹措足额
资金用于支付相应对价

                                        1-2-59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交易的实施能够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多
       年来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银行融资渠道畅通,能有效获取所
       需的外部现金流。

           (1)授信额度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 87,600.00 万
       元,额度较为宽裕。公司授信额度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              被授                                                        已使用授信    尚未使用
     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号              信方                                                          额度        授信额度
                无锡                    2022 年 7 月       2023 年 6 月 2
1    中国银行             35,000.00                                           19,400.00   15,600.00
                振华                       18 日                日
                无锡                    2021 年 7 月       2023 年 7 月
2    建设银行             25,000.00                                            8,000.00   17,000.00
                振华                       14 日              14 日
                无锡                   2022 年 9 月 5      2023 年 8 月 1
3    江苏银行             15,000.00                                            7,000.00    8,000.00
                振华                        日                  日
                无锡                    2022 年 5 月       2022 年 10 月
4    招商银行             50,000.00                                            3,000.00   47,000.00    续签中
                振华                       27 日              24 日
        合计            125,000.00                                            37,400.00   87,600.00

           (2)资金成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新增借款情况如下所示:

                                      借款金额                                合同约定借款利     担保
      银行(出借方)   借款人                              借款期限
                                      (万元)                                      率           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无                                                           4.05%(一年期
                       无锡振华       2,000.00       2021/1/1-2021/12/31                         保证
        锡滨湖支行                                                             LPR+20 基点)
      中国银行无锡滨                                                           4.00%(一年期
                       无锡振华       5,000.00        2021/3/1-2022/2/8                          信用
          湖支行                                                               LPR+15 基点)
      中国银行无锡滨                                                           3.85%(一年期
                       无锡振华       10,000.00      2021/8/31-2022/8/23                         信用
          湖支行                                                                   LRP)
      中国建设银行无                                                           3.75%(一年期
                       无锡振华       5,000.00       2021/9/18-2022/9/17                         信用
        锡滨湖支行                                                             LPR-10 基点)
      江苏银行无锡锡                                                           3.85%(一年期
                       无锡振华       2,000.00      2021/10/18-2022/10/17                        信用
          西支行                                                                   LRP)
      江苏银行无锡锡                                                           3.85%(一年期
                       无锡振华       3,000.00       2021/11/8-2022/11/7                         信用
          西支行                                                                   LRP)
      江苏银行无锡锡                                                           3.85%(一年期
                       无锡振华       2,000.00      2022/1/18-2022/12/29                         信用
          西支行                                                               LPR+5 基点)


                                                  1-2-60
中国银行无锡滨                                                       3.70%(一年期
                  无锡振华      2,000.00    2022/3/16-2023/3/15                      信用
    湖支行                                                               LPR)
中国银行无锡滨                                                       3.70%(一年期
                  无锡振华      3,000.00    2022/5/13-2023/5/12                      信用
    湖支行                                                               LPR)
中国银行无锡滨                                                       3.50%(一年期
                  无锡振华      3,000.00    2022/6/22-2023/6/21                      信用
    湖支行                                                           LPR-20 基点)
中国建设银行无                                                       3.50%(一年期
                  无锡振华      3,000.00    2022/6/29-2023/6/28                      信用
  锡滨湖支行                                                         LPR-20 基点)

     报告期内,结合上市公司新增借款利率,上市公司的平均资金成本一般在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 LRP 上下浮动 20 基点之间,公司的财务状况稳健,融资成本合
 理。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略有下降。但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可以覆盖现金支付对
 价,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整体良好,以及上市
 公司可利用的融资渠道畅通、可用的授信额度较大、资金成本合理,能够及时筹
 措足额资金用于支付相应对价,本次交易所需支付的现金对价不会对上市公司的
 偿债能力和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受托加工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方法(总额法/净额法),
 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存在差异,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标的资产受托加工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方法,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无锡威孚的交易按照加工费进行结算,与
 海瑞恩按照“先采购再销售”的模式进行结算,具体模式和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收入确
 客户名称            结算方式                                     会计处理方式
                                            认方法
 联合电子    每月无锡开祥根据客户签收
             数量与客户对账结算,并根                 收到客户提供的机加工件时于备
             据约定的电镀加工单价开具                 查簿登记;于客户签收加工完成的
                                            净额法
 无锡威孚    对应发票,对于当月开具发                 产品后,根据签收数量计算加工费
             票,客户一般于隔月月底前                 并确认收入。
             付款。
             ①采购原料:每月根据向海                 ①原料入库:收到客户提供的机加
  海瑞恩                                    净额法
             瑞恩采购入库数量与其对账                 工件时,借记原材料,贷记应付账


                                           1-2-61
         结算,海瑞恩根据约定的机            款;
         加工件价格开具对应发票,            ②销售成品:客户签收确认后,根
         对于当月开具发票,无锡开            据约定的成品价格(采购机加工件
         祥一般于次月底前付款;              价格与电镀加工单价之和)确认收
         ②销售成品:每月无锡开祥            入总额,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
         根据海瑞恩签收数量与海瑞            业务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
         恩对账结算,并根据约定的            记库存商品
         成品价格(采购机加工件价            ③月末净额抵消:根据销售数量×
         格与电镀加工单价之和)开            原料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贷
         具对应发票,对于当月开具            记主营业务成本;根据原材料中未
         发票,客户一般于次月底前            加工完毕原料数量×原料成本,借
         付款。                              记应付账款,贷记原材料;根据库
                                             存商品中尚未完成销售的成品数
                                             量×原材料成本,借记应付账款,
                                             贷记库存商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
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
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
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
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
额或比例等确定。

    无锡开祥受托加工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判断依据如下:

    1、关于与联合电子、无锡威孚的交易

    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无锡威孚的交易为受托加工业务,并且直接按照加工
费进行结算,无锡开祥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关于与海瑞恩的交易

    (1)采购零件与销售产品具有严格对应关系

    无锡开祥向海瑞恩采购零件的数量、型号与销售给该客户相应产品的数量、
型号具有对应关系,零件具有专属性,采购与销售实质上系同时谈判确定、互为




                                    1-2-62
     前提和条件,为旨在实现同一项商业目的的“一揽子”交易,各自均不具有独立
     的商业实质。

           (2)不承担存货积压的风险

           无锡开祥采购的零件只能用于对应产品的生产,其使用受到严格限制,无锡
     开祥在获取海瑞恩销售订单的基础上向海瑞恩采购相对应的零件,无锡开祥不承
     担存货积压的风险。

           (3)不承担配件价格波动风险

           从产品定价机制来看,无锡开祥在销售产品时,将采购加工原材料的价格加
     上对应加工费计入销售产品的总价格,因此无锡开祥不承担配件价格波动风险。

           综上,无锡开祥与海瑞恩的相关交易,实质上系受托加工业务,按照净额法
     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相关会计处理不存在差异

           无锡开祥受托加工业务以净额法确认收入,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相关会计
     处理不存在差异。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同类业务会计处理列举如
     下:

                                                                               是否与标的资产
公司名称     业务类型              业务模式描述             收入确认方式
                                                                               确认方式一致
                                                          以购销方式委托公
            国六前氧传感   重庆小康以购销方式委托公司对   司进行贴标加工,公
菱电电控                                                                            是
                器         氧传感器进行贴标加工           司以备抵成本后的
                                                          金额确认收入

           综上,标的资产的受托加工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相关会计处理不
     存在差异,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结合标的资产主营产品/服务成本费用构成,售价定价依据、行业可比
     公司情况等,分产品/服务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无锡开祥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原因

           报告期内,无锡开祥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8.73%、82.97%、81.67%,各
     产品毛利率水平均较高。主要原因如下:

                                             1-2-63
       1、以加工费净额确认收入,成本中不包含加工原料成本

    报告期内,无锡开祥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以净额确认加工费收入,收入和成本
中均不包含加工原料成本。海瑞恩在实际交易中采用“购销”模式进行结算,若
海瑞恩相关业务参照总额法进行测算,即收入和成本同时加上向海瑞恩采购的加
工原料,模拟的毛利率报告期内分别为 36.94%、37.23%和 36.27%。具体列示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净额法收入                1,768.53              4,178.26               2,733.64
                 净额法成本                 406.18                 875.78                 711.00
                净额法毛利率               77.03%                79.04%                  73.99%
   海瑞恩
                 总额法收入                3,755.87              8,871.22               5,476.04
                 总额法成本                2,393.53              5,568.74               3,453.40
                总额法毛利率               36.27%                37.23%                  36.94%

       2、成本结构中固定成本占比较高,随着近年来产量的提升单位生产成本下
降较大,毛利率有所上升

    (1)成本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主营产品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83.47      16.29%        338.18      15.48%           264.26       13.76%
  直接人工            284.70      25.27%        521.83      23.88%           456.00       23.74%
  资产折旧            488.07      43.32%        970.48      44.41%           938.59       48.86%
       电费           107.29       9.52%        201.67          9.23%        144.07         7.50%
       其他            63.09       5.60%        153.11          7.01%        117.88         6.14%
       合计          1,126.62   100.00%       2,185.27    100.00%           1,920.81     100.00%

    如上表所示,无锡开祥主营产品成本中资产折旧、人工成本为主要构成部分,
其中,资产折旧主要为机器设备和厂房的折旧,人工成本主要由以考勤天数为计



                                           1-2-64
                 算基础的固定工资组成。成本构成中材料成本等变动成本占比较低,主要系其受
                 托加工业务原材料由客户提供,其材料成本主要为电镀加工的相关辅料成本。

                     (2)售价定价依据

                     无锡开祥目前专注于汽车高压喷油器及高压油泵中衔铁、内支撑杆等零部件
                 的镀铬处理,该领域相对细分且市场处于高度集中状态,国内无同类产品价格参
                 考。

                     无锡开祥和联合电子以国外同类产品价格为基础,同时考虑该类工艺研发难
                 度大、生产控制严苛、初期投入较大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产品价格。在新品定
                 点时,无锡开祥会向联合电子对生命周期内的加工费价格作出初步报价,并经联
                 合电子审核认可。在产品生命周期内,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根据产品报价单为基
                 准,结合实际的需求量情况、加工难度、原料质量的稳定性等因素,于每年末与
                 联合电子协商确定各零件次年的加工费价格。无锡威孚和海瑞恩直接执行无锡开
                 祥与联合电子协商确定后加工费单价。

                     (3)分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无锡开祥各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件、元/件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产品                                单位成                                 单位成                                     单位成
                    销量         单价               毛利率   销量        单价                毛利率      销量       单价                毛利率
                                            本                                    本                                         本

HDEV5 内支撑杆          351.34    1.30       0.27   79.14%    766.29     1.30         0.28   78.76%       791.85    1.30         0.28   78.13%

 HDEV5 衔铁             358.92    1.74       0.58   66.61%    801.15     1.72         0.52   69.98%       742.89    1.73         0.55   68.11%

 HDEV6 挡套             793.39    0.77       0.14   81.63%    982.02     0.81         0.17   79.61%       634.36    0.85         0.23   72.87%

 HDEV6 衔铁             875.02    1.46       0.22   85.13%   1,499.44    1.50         0.21   86.19%       852.77    1.54         0.28   81.99%

HDEV6 内支撑杆          767.66    2.40       0.38   84.00%   1,728.08    2.69         0.35   86.82%       913.09    3.35         0.57   83.08%

HDP MSV 铁芯            331.81    2.40       0.38   84.39%    679.76     2.50         0.37   85.33%       451.50    2.59         0.47   81.65%

HDP MSV 衔铁            353.98    1.49       0.28   81.09%    709.12     1.51         0.32   78.82%       411.99    1.53         0.41   72.95%

     其他                    -                                   0.05    6.56         1.11   83.05%             -

     合计           3,832.11      1.60       0.29   81.67%   7,165.92    1.79         0.30   82.97%     4,798.44    1.88         0.40   78.73%




                                                                1-2-65
    报告期内,除 HDEV5 系列产品的加工费已不再年降外,HDEV6 和 HDP 系
列产品的加工费处于合理年降的状态。2021 年,随着整体销量规模的提升,单
位成本呈现下降趋势。

    HDEV6 和 HDP 系列的毛利率略高于 HDEV5,主要原因为:(1)无锡开祥
成本结构中固定成本占比较高,规模效应显著。随着各地国六标准的逐步落地实
施以及联合电子所占市场份额的逐步提升,HDEV6 和 HDP 系列产品加工数量增
长较快,产量的提升导致单位分摊的固定成本相对较低;(2)HDEV6 和 HDP
系列为无锡开祥于 2018 年新承接的新品,初期的加工费水平较 HDEV5 系列高。

    (二)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无锡开祥目前专注于汽车高压喷油器及高压油泵中衔铁、内支撑杆等零部件
的镀铬处理,该领域相对细分且市场处于高度集中状态,未找到直接的可比公司。
上述零部件应用于发动机电喷系统,所在行业属于申银万国行业分类中的“SW 汽
车零部件Ⅲ”,故选取了“SW 汽车零部件Ⅲ”中主营业务为发动机系统、燃油系统
制造相关公司。报告期内,无锡开祥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苏奥传感                    25.38%             26.44%        27.68%
        鹏翎股份                    21.91%             21.98%        22.22%
        华达科技                    17.96%             17.24%        16.75%
        威孚高科                    17.72%             17.99%        19.05%
        飞龙股份                    16.66%             21.13%        22.87%
        中原内配                    25.22%             26.57%        28.82%
         湘油泵                     22.80%             25.10%        27.77%
        云内动力                    -0.80%              8.95%         8.88%
        菱电电控                    43.04%             31.00%        33.18%
        泰祥股份                    53.23%             58.62%        62.05%
         平均值                     24.31%             25.50%        26.93%
         中位数                     22.36%             23.54%        25.27%
   无锡开祥(净额法)               81.67%             82.97%        78.73%
 无锡开祥(模拟总额法)            36.27%              37.23%        36.94%
   注:模拟总额法毛利率采用海瑞恩相关业务数据。


                                    1-2-66
    按照模拟总额法的毛利率比较,无锡开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低于同行业高
值,主要系所生产产品不同导致。无锡开祥专注于汽车高压喷油器及高压油泵中
衔铁、内支撑杆等零部件的选择性电镀处理,系联合电子在 HDEV5、HDEV6
和 HDP 零件镀铬方面国内唯一的供应商。考虑工艺研发难度大、生产控制严苛、
初期投入较大等因素,无锡开祥毛利率处于合理水平。

    综上所述,无锡开祥各产品毛利率较高主要系标的资产业务为受托加工业务,
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构成中主要系折旧等固定成本,规模效益较明显,随
着销量的逐步提升,毛利率水平有所增加,无锡开祥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四、补充披露情况

    1、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十二、财务报表
编制基础及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就
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2、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无锡开祥财务
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
充披露。

    3、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交易完成后
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前景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
况的影响分析”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采取的现金支付对价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2、标的资产受托加工业务以净额法确认相关收入,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
相关会计处理不存在差异,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2-67
    3、标的资产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主要系标的资产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中
不包含加工原料成本,以及成本构成中固定成本占比较高,规模效益显著所致,
具有合理性。


问题 5


    申请文件显示,1)标的资产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均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2)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2022 年 7 月 11 日,上市公司股
票因筹划本次重组开始停牌。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未与上市公司现
有业务整体 IPO 的原因,标的资产是否存在不符合 IPO 条件的法定障碍,如存
在,相关情形是否已消除、会否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2)上市公司 IPO
后一年便筹划本次重组的原因,本次重组会否影响上市公司 IPO 有关承诺的履
行。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未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整体 IPO 的原因,标的资产是否存在
不符合 IPO 条件的法定障碍,如存在,相关情形是否已消除、会否构成本次重
组的实质性障碍

    (一)标的资产未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整体 IPO 的原因

    1、IPO 筹划阶段

    2016 年,无锡振华前身振华有限实际控制人钱金祥、钱犇开始筹划上市事
项。当时,钱金祥、钱犇控制的公司有振华有限、武汉恒升祥、无锡方园和无锡
开祥,钱金祥之弟钱金方控制的公司有无锡振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2016 年营业收入    2016 年净利润
             钱金祥 50%、钱犇
 振华有限                      汽车冲压及焊接件         116,539.94         13,593.24
                   50%
           钱犇 65.02%、钱金祥
武汉恒升祥                     汽车冲压及焊接件          15,984.92            928.00
                  34.98%
                               冲压件相关模具开
  无锡方园 钱犇 65%、孙绮 35%                               553.82              3.70
                                   发与制造


                                     1-2-68
          钱金方 51%、钱晓峰
 无锡振益                    汽车冲压及焊接件    10,149.79       1,009.92
                  49%
          钱金祥 50%、钱犇 高压喷油器相关零
 无锡开祥                                           956.29        -428.57
                  50%        件选择性精密电镀
   注:无锡振益、无锡开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无锡开祥 2016 年业务体量较小,尚未实现盈利,且在当时关于未来电镀国
产化的替代进程仍不明朗,因此钱金祥、钱犇决定整合相关冲压及焊接件及相关
模具的业务,以振华有限作为上市主体进行 IPO。

    2016 年下半年,振华有限先后通过向钱犇、孙绮收购无锡方园 100%股权以
及向钱金祥、钱犇收购武汉恒升祥 100%股权,实现了实际控制人在车身及车身
附件细分领域的资产整合。为彻底解决同业竞争,振华有限新设无锡亿美嘉,2017
年 1 月,无锡亿美嘉向无锡振益收购其全部经营性资产。2018 年 3 月,振华有
限完成股改。2018 年 5 月,无锡振华完成辅导备案登记。

    在 IPO 筹划阶段,实际控制人确定上市主体时并未考虑将无锡开祥纳入,
不影响无锡振华进行 IPO 申请,具体分析如下:

    (1)无锡开祥与无锡振华属于不同的细分行业,不构成同业竞争

    汽车零部件行业可分为发动机零配件、底盘零件、仪表电器件、车身及车身
附件以及通用件五大子行业。无锡开祥所从事的汽车发动机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
油泵相关零部件的选择性精密镀铬处理业务,与无锡振华的汽车零部件冲压、焊
接及模具业务不具有相关性。前者属于发动机零配件子行业,后者属于车身及车
身附件子行业,两者在产品类型、制造工艺以及所用设备方面均显著不同,双方
产品不具有替代性和竞争性。

    (2)不影响无锡振华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无锡开祥与无锡振华各自拥有不同的生产设备,各自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
完全独立,各自拥有银行账户且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生产经营地点和办公机构完
全分开、各自具备经营业务的能力。因此在资产完整、人员、财务、组织机构、
业务等各方面,无锡开祥与无锡振华均保持独立。

    2、IPO 申请及审核阶段



                                    1-2-69
    2019 年 6 月,中国证监会受理无锡振华 IPO 申请。2020 年 11 月,第 166
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无锡振华 IPO 事项。2021 年 6 月,无锡振华完成发行并
上市。

    在 IPO 申请及审核阶段,实际控制人没有将无锡开祥纳入上市主体的安排
或计划,主要考虑如下:

    (1)无锡振华冲压及焊接件相关业务整体向好,预期能够完成 IPO

    2016 年以来,无锡振华冲压及焊接件相关业务规模呈稳步增长态势,且盈
利水平保持稳定,合并口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2020.12.31/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总资产         134,079.87    183,338.31    195,211.07   239,308.44   260,090.34

          总负债          52,860.28    123,936.94     99,868.06   133,384.93   143,624.13

     归母净资产           81,219.59     59,401.37     95,343.00   105,923.51   116,466.21

         营业收入        116,835.87    146,865.82    152,695.70   156,948.60   141,690.14

  归母扣非后净利润         8,757.77      7,688.30      8,860.65     9,797.42     9,766.29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6,870.14      2,506.48     16,476.24    18,923.63    28,530.28


    无锡振华整体规范性较好,且在 IPO 在审期间内业务稳中向好、业绩水平
保持稳定,符合 IPO 审核的基本条件,实际控制人预期能够顺利完成 IPO,因此
无置入无锡开祥的计划。

    (2)不影响无锡振华在冲压及焊接件领域的业务的完整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无锡振华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
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无锡振华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拥有独立的土地、厂房、
设备和生产人员,对无锡开祥不存在任何依赖。

    公司客户包括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众、神龙汽车和上汽大通等知
名整车制造商及联合电子、爱德夏、考泰斯等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凭借
其产品质量、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积累,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目前在手订单充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稳定性较好。


                                        1-2-70
      (二)标的资产是否存在不符合 IPO 条件的法定障碍

      无锡开祥不存在《证券法》《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 IPO 的法
定障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无锡开祥情况                        是否符合实质条件
                                                            暂不完全符合《证券法》第
        无锡开祥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目前无锡开祥为有限责 十二条第(一)项、《首发
        任公司,未完成股份制改造。无锡开祥各组织机构及董 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1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依据法律、法规、《公司 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通
        章程》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运行良好。        过股改和辅导规范可满足
                                                                      要求
        无锡开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无锡开祥 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经营 (二)项、第(三)项和《首
  2     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无锡振华聘请了容诚事务所对 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无锡开祥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财务报 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三十
        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            条的规定
        锡开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无锡开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
        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营秩序的刑事犯罪。
        无锡开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欺
        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 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
  3     共安全、生态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 (四)项和《首发管理办法》
        为。                                                    第十六条的规定
        无锡开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无锡开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
  4
        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七条、二十条的规定
        无锡开祥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
  5
        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其独立性或显示公平的关联交          十五条的规定
        易。
        无锡开祥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
        未发生变化,无锡开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
  6
        无锡开祥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二条、十三条的规定
        东所持有的无锡开祥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其控制
        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无锡开祥注册资本足额缴纳,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
        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
  7
        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锡开祥经营环境未发 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生重大不利变化。

                                         1-2-71
               无锡开祥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
          8    无锡开祥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
                                                                     一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无锡开祥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净利润为 2,321.21
               万元、4,878.45 万元、7,812.98 万元,净利润均为正数,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
          9    且累计超过 3,000 万元。
                                                                   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无锡开祥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无锡开祥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
         10
               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九条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 IPO 后一年便筹划本次重组的原因,本次重组会否影响上市
       公司 IPO 有关承诺的履行

              (一)筹划本次重组的原因

              无锡振华自上市以来,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车身及车身附件子行业上下游
       正发生着一系列变化。一方面,下游整车企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传统合
       资车企市场份额有所下降,部分国内车企、特斯拉以及造车新势力不断涌现并发
       展壮大,公司积极顺应趋势与特斯拉、理想、东风岚图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另一方面,受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以及疫情反复等影响,2022 年 1-6 月,上市
       公司实现净利润 1,550.35 万元,同比下滑 61.6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0,717.42 万元,同比下滑 256.65%,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公司原有业务的盈利水
       平、现金流都产生较大影响。

              本着对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有利、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有益的原则,实际
       控制人钱犇、钱金祥筹划了本次重组事项,无锡开祥的置入将拓宽上市公司业务
       范围、优化业务布局;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厚利润规模;为上市公司提供
       稳定的现金流,为上市公司进一步抢占市场、扩大规模提供保障,提高上市公司
       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重组会否影响上市公司 IPO 有关承诺的履行

序            承诺函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号              类型
                       本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承诺如下:                                   截至本核
     无锡君   股份限
1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查意见出
     润         售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具日,无

                                               1-2-72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锡君润未
                      前已发行的股份。                                                 违反相关
                      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承诺
                      (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
                      价,下同),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六个月。
                      3、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
                      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
                      应调整后的价格。
                      4、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后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
                      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若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并购回违反本承诺减持的股票;如本企业因上述减持获得收益,所
                      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
                      行价,下同),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
                                                                                           截至本核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查意见出
                      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
    钱犇、   股份限                                                                        具日,钱
2                     长六个月。
    钱金祥     售                                                                          犇、钱金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祥未违反
                      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
                                                                                           相关承诺
                      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且于本
                      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另,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
                      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1-2-73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
                      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
                      应调整后的价格。
                      5、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后减持的,本人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
                      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购回违反本承诺减持的股票;如本人因上述减持获得收益,所得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公司股东无锡康盛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截至本核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查意见出
    无锡康   股份限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具日,无
3
    盛         售     前已发行的股份。                                                      锡康盛未
                      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       违反相关
                      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        承诺
                      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本公司股东无锡瑾沣裕承诺:
                                                                                            截至本核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查意见出
                      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无锡瑾   股份限                                                                         具日,无
4                     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沣裕       售                                                                           锡瑾沣裕
                      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
                                                                                            未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
                                                                                            关承诺
                      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及无锡康盛、
                                                                                            截至本核
                      无锡瑾沣裕承诺:
    控股股                                                                                  查意见出
                      1、本企业/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
    东无锡                                                                                  具日,控
                      公司股票。
    君润、                                                                                  股股东无
                      2、本企业/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本
    实际控                                                                                  锡君润、
                      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制人钱                                                                                  实际控制
             减持计   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5   犇、钱                                                                                  人钱犇、
               划     3、本企业/本人若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金祥及                                                                                  钱金祥及
                      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
    无锡康                                                                                  无 锡 康
                      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盛、无                                                                                  盛、无锡
                      4、本企业/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锡瑾沣                                                                                  瑾沣裕未
                      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
    裕                                                                                      违反相关
                      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承诺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1-2-74
                      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
                      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6、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
                      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
                      予执行。
                      为进一步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无
                      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定《无锡
                      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
                      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
                      (1)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
    本 公             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最近一年经审计         截至本核
    司、控            的每股净资产将做相应调整。                                             查意见出
    股股东            (2)停止条件                                                          具日,本
    无锡君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         公司、控
    润、本            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①公司股票连续 3 个        股股东无
    公司实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         锡君润、
    际控制            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         本公司实
    人 钱    稳定股   可比性的,上述的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②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       际控制人
6
    犇、钱   价预案   份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         钱犇、钱
    金祥及            要约收购义务且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金祥及公
    公司有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司有增持
    增持义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义务的董
    务的董            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      事、高级
    事、高            式。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   管理人员
    级管理            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未违反相
    人员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        关承诺
                      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票;(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
                      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
                      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
                      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②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
                      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3)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


                                               1-2-75
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
购义务。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限一次。
3、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
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
程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
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
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
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
间、期限实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
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
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
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股
票:(1)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
终止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4、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程序
①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
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
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
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
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②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
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
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
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
红,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1-2-76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实施增
                      持公司股票计划:①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
                      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
                      上市条件;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
                      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
                      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3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
                      票,且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薪酬总
                      额,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3)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发行人上市(以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
                      后三年内,若发行人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本公司/本人将严格依照
                      《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相关
                      程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上述
                      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
                      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
                      留,其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直
                      至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
                      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其将不得行使投票
                      表决权(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该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
                      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
                      时期内无法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
                      但其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IPO 招   本公司承诺:                                                         截至本核
             股书真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查意见出
7   本公司
             实、准   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日,本
             确、完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       公司未违


                                              1-2-77
              整      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 反相关承
                      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 诺
                      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
                      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具体措施为: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
                      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
                      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
                      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
                      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
                      上述情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
                      相应调整。
                      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承诺:
                                                                                        截至本核
                      本企业/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公司控                                                                              查意见出
                      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企业/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
    股股东                                                                              具日,公
             IPO 招   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锡君                                                                              司控股股
             股书真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
    润、实                                                                              东无锡君
8            实、准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
    际控制                                                                              润、实际
             确、完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极力
    人 钱                                                                               控制人钱
               整     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犇、钱                                                                              犇、钱金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祥                                                                                祥未违反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相关承诺
                      损失。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截至本核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查意见出
    公司全            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IPO 招                                                                     具日,公
    体 董             律责任。
             股书真                                                                     司全体董
    事、监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
9            实、准                                                                     事、监事
    事及高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
             确、完                                                                     及高级管
    级管理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
               整                                                                       理人员未
    人员              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违反相关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诺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2-78
                     公司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中所载有关本公司的承诺系本公司自愿作
                     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公司所做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
                     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
                                                                                         截至本核
                     接受未能履行上市过程中所作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查意见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
                                                                                         具日,本
10   本公司   其他   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公司未违
                     2、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反相关承
                     3、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
                                                                                         诺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披露承
                     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
                     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赔偿金额。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
                     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
                     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无锡康盛和无锡瑾
                     沣裕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
                     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
                     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
     控股股                                                                              截至本核
                     施予以约束:
     东无锡                                                                              查意见出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
     君润、                                                                              具日,控
                     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实际控                                                                              股股东无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
     制人钱                                                                              锡君润、
                     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企业/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
     犇、钱                                                                              实际控制
                     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金祥、                                                                              人钱犇、
                     (3)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
     无锡康                                                                              钱金祥、
11            其他   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
     盛和无                                                                              无锡康盛
                     自动延长至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
     锡瑾沣                                                                              和无锡瑾
                     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裕及公                                                                              沣裕及公
                     (4)在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
     司 董                                                                               司董事、
                     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
     事、监                                                                              监事、高
                     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事、高                                                                              级管理人
                     (5)如本企业/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
     级管理                                                                              员未违反
                     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
     人员                                                                                相关承诺
                     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
                     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企业/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企业/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
                     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
                     本企业/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


                                            1-2-79
                       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企业/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企业/本人应根据
                       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                                                        截至本核
                       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     查意见出
              股东结   份的情形;                                                          具日,本
12   本公司
                构     2、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     公司未违
                       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反相关承
                       3、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截至本核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查意见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全体董                                                                                具日,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事及高   填补回                                                                       体董事及
13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级管理   报措施                                                                       高级管理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
     人员                                                                                  人员未违
                       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
                                                                                           反相关承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
                                                                                           诺
                       权)。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
     控股股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承诺:
                                                                                        具日,控
     东无锡            1、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股股东无
     君润、            2、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
              填补回                                                                    锡君润、
14   实际控            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
              报措施                                                                    实际控制
     制人钱            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
                                                                                        人钱犇、
     犇、钱            歉;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
                                                                                        钱金祥未
     金祥              股东的补偿责任。
                                                                                        违反相关
                                                                                        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及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承诺:                截至本核
                       如无锡振华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被有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      查意见出
     控股股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定须为其员工补缴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欠缴的      具日,控
     东无锡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者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本人将承担由      股股东无
     君润及
              社保公   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保证无锡振华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不      锡君润及
15   实际控
                积金   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实际控制
     制人钱
                       本企业/本人将督促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全面执行法律、     人钱犇、
     犇、钱
                       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钱金祥未
     金祥
                       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开立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账户,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违反相关
                       费及住房公积金。                                                    承诺


                                              1-2-80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犇
                       和钱金祥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
                       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相竞
                       争的业务,未拥有与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存在同业竞争企业
                       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截至本核
                       2、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本人/本企业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   查意见出
     控股股
                       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本企业承诺采    具日,控
     东无锡
                       取以下措施避免同业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同业竞争的产品,或停止    股股东无
     君润、
              避免同   从事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2)在公司提出要求时,本人承诺将出让本    锡君润、
16   实际控
              业竞争   人/本企业在上述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权,并承诺给予公司对上述出资    实际控制
     制人钱
                       或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在公平合     人钱犇和
     犇和钱
                       理的及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                 钱金祥未
     金祥
                       3、如未来本人/本企业及所投资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无锡振华及   违反相关
                       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当时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     承诺
                       业竞争的,本人/本企业将立即通知无锡振华,并尽力促成本人/本企业所
                       投资的企业将该商业机会按公开合理的条件优先让予无锡振华或无锡振
                       华控制的企业,以确保无锡振华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如因本人/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而给无锡振华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
                       业同意承担由此而给无锡振华造成的全部损失。
                       发行人控股股东无锡君润、主要股东无锡康盛和无锡瑾沣裕及实际控制
                       人钱犇、钱金祥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
                                                                                          截至本核
                       内容为:
     控股股                                                                               查意见出
                       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
     东无锡                                                                               具日,控
                       制的企业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
     君润、                                                                               股股东无
                       交易时,保证按正常的商业条件以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
     主要股                                                                               锡君润、
                       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东无锡                                                                               主要股东
                       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无锡振
     康盛和   减少关                                                                      无锡康盛
17                     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不会要求,
     无锡瑾   联交易                                                                      和无锡瑾
                       也不会接受无锡振华给予的优于其在任意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向第三方
     沣裕及                                                                               沣裕及实
                       给予的条件;
     实际控                                                                               际控制人
                       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制人钱                                                                               钱犇、钱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避免违规占用无锡振华资金及
     犇、钱                                                                               金祥未违
                       要求无锡振华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金祥                                                                                 反相关承
                       3、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经
                                                                                          诺
                       济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4、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本企业不再持有无锡振华的股份。
     控股股                                                                               截至本核
     东无锡                                                                               查意见出
     君润及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及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已出具《避免资金占     具日,控
              资金占
18   实际控            用的承诺函》,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   股股东无
                用
     制人钱            限公司资金”。                                                     锡君润及
     犇、钱                                                                               实际控制
     金祥                                                                                 人钱犇、

                                              1-2-81
                                                                      钱金祥未
                                                                      违反相关
                                                                      承诺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在 IPO
时作出的承诺主要为股份限售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招股说明书的相关信息披
露的责任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等。经核查,相关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中,未
出现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或因本次交易将导致无法履行的情况。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十、本次交易与上市公司
前次 IPO 的相关情况”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标的公司不存在《证券法》《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 IPO 的法定障碍。

    2、本次重组不影响上市公司 IPO 有关承诺的履行,相关承诺均处于正常履
行中,未出现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或因本次交易将导致无法履行的情况。


问题 6


    申请文件显示,如发生不可抗力事项,交易各方可以协商一致后,根据公
平原则以书面形式对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事项予以调整。请你公司补充披
露:业绩补偿协议签署方会否在协议生效后,因不可抗力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
议,相关约定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请独
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业绩补偿协议签署方会否在协议生效后,因不可抗力协商变更或解除
本协议,相关约定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1-2-82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中,重组方业绩补偿承诺是基于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作出的,该
承诺是重组方案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重组方应当严格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履行承
诺。除我会明确的情形外,重组方不得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的规
定,变更其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

    2022 年 12 月 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钱金祥、钱犇与上市公司
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原《盈利补偿协议》第六条不可抗力条
款变更为: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
客观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
敌对行动、重大疫情等事件,以及法律、政策调整或其他政府行为。如一方因不
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义务,应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影响。任何
一方由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需要对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进行调整的,应当
以中国证监会明确的情形或法院判决认定为准,除此之外,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
补偿义务不得进行调整。

    因此,除中国证监会明确的情形或法院判决认定以外,盈利补偿方履行协议
项下补偿义务不得进行调整,相关约定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二、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七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二、《盈利
补偿协议》”之“(六)业绩补偿保障措施”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钱金祥、钱犇已与上市公司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除中国证监
会明确的情形或法院判决认定以外,盈利补偿方履行协议项下补偿义务不得进行

                                  1-2-83
调整,相关约定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问题 7


    申请文件显示,1)标的资产主要从事为汽车发动机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
泵中的部分零部件提供选择性精密电镀服务,在客户指定的零部件关键部位进
行精密镀铬,其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2)标的资产改
建生产线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后续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完成了整改及备
案。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已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就建设项目完成环保整
治验收、备案及日常环境管理登记等工作。请你公司:1)结合国家及标的资产
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所在行业是否属于“高
耗能、高排放”行业。2)补充披露改建生产线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原因、目前是
否已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未来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风险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会否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
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
已落实产能淘汰置换要求(如有)。4)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已建、在建及拟建项
目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否位于能耗双控目标完
成情况为红色预警的地区,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标的资产
的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以标准
煤为单位),是否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5)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已
建、在建或拟建项目是否已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是否符合“三线一单”、规划环评、污染物排
放区域削减等要求。标的资产在建或拟建项目是否纳入产业园区且所在园区是
否已依法开展规划环评。6)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新建、改扩建项目(如有)是否
位于大气环境质量未达标地区,如是,是否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7)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相关项目所在行业产能是否已饱和;如是,是否已落实压减
产能和能耗指标,产品设计能效水平是否已对标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
平;如否,能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是否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8)补充披露


                                 1-2-84
标的资产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防治污染设施
的处理能力、运行情况以及技术工艺的先进性,节能减排处理效果是否符合要
求,日常排污监测是否达标,以及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9)补充披露标的资
产最近 36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资产是否发生环保事故
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是否存在环保情况的负面媒体报道。请独立财务顾
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国家及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补充披露
标的资产所在行业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国家及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部门关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主要管理
规定如下:

  法规/政策名称         发布机构       实施时间               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高耗能、                                  “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暂按煤
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                                  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
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     生态环境部      2021.05.30   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
  意见》(环环评                                    计,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
    [2021]45 号)                                   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发布<高耗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                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包括:石油、
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    委员会、工业和                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中
  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信息化部、生态                的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51)、煤
(2021 年版)>的通    环境部、国家市                炭加工(252);化学原料和化学
     知》(发改产业   场监督管理局、                制品制造业(26) 中的基础化学
    [2021]1609 号)     国家能源局                  原料制造(261)、肥料制造(26
                                                    2);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
                                       2022.01.01
《关于发布<江苏省                                   的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
                      江苏省工业和信
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                                  玻璃制造(304)、陶瓷制品制造
                      息化厅、江苏省
能效达标水平(2021                                  (307);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
                      发展和改革委员
年版)>的通知》(苏                                 工业(31)中的炼铁(311)、炼
                      会、江苏省市场
工信节能[2021]633                                   钢(312)、铁合金冶炼(314);
                        监督管理局
       号)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
                                                    中的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
《关于印发<打赢蓝
                                                    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
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
                         国务院        2018.06.27   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
划>的通知》(国发
                                                    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
  [2018]22 号)

                                       1-2-85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
《关于印发<无锡市
                                                   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
                                                   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8.12.15
                                                   针对钢铁、建材、铸造、化工等
  的通知》(锡政发
                                                   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
    [2018]45 号)
                                                   实施差别化管理。

    标的公司无锡开祥主要从事为汽车发动机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相关零
部件提供选择性精密电镀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无锡开祥属于第 C36 大类“汽车制造业”中第 3670 类“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其镀铬工艺参照第 C33 大类“金属制品业”中第 3360 类“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
理加工”进行管理,均不属于上述“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无锡开祥所在行业不
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综上,标的资产所在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二、补充披露改建生产线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原因、目前是否已依法办理环
评手续,未来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风险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会否对标的资
产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改建生产线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背景及原因

    无锡开祥位于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以下简称“工业园”),该工业
园系为经江苏省环保厅及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批复成立的以表面处理(电镀)
和相关产业为重点的专业园区。2014 年 1 月,钱金祥、钱犇收购星瑞清洁全部
股权并将其更名为无锡开祥,收购后无锡开祥对相关生产线进行了改建,因工业
园属于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电镀企业和项目较为困难,无锡
开祥未能及时办理环评批复手续,但其就改建生产线事项取得了关于项目改建立
项和环保整治方案方面的批复,具体如下:

    2014 年 5 月 10 日,惠山区电镀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无锡市惠山
区环保局代章)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整治方案中相关问
题的复函》,同意无锡开祥调整镀种,淘汰原所有生产线,调整生产工艺,从源
头削减生产废水的产生量。


                                      1-2-86
    2014 年 11 月 12 日,惠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市振华开
祥科技有限公司在环保专项整治中改建生产线的批复》(惠经信发[2014]36 号),
同意无锡开祥改建生产线,项目总投资 20,000 万元。

    (二)目前已完成整治且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1、“三个一批”整治

    2015 年至 2016 年期间,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全面清理
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 号)、无锡市环境保
护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无锡市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
案的通知》(锡环委[2015]1 号)、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发《惠山区全
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惠环委办[2016]2 号),要求
各地全面排查清理应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落实“关停
一批”(即淘汰一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污染的建设项目)、“登记一批”(即
登记一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准入标准等要求的建设项目)及“整治一批”(即整
治一批治污设施不健全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方案(简称“三个一批”)。

    根据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说明及独立财务顾问访谈无锡市惠山生
态环境局,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
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 号)、无锡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
发无锡市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锡环委
[2015]1 号)等文件精神,无锡开祥属于“整治一批”,列入惠山区《江苏省环保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明细表》(序号 1486),并于 2016 年 12 月完成了整治、
登记备案工作。

    2、太湖流域整治

    2017 年 12 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
深入推进太湖流域电镀行业环保整治的通知》(苏环办[2017]385 号),决定开展
太湖流域电镀行业环保整治,要求各地全面排查和清理辖区内电镀企业,对违规
使用落后工艺、“三废”治理长期不达标、对周围环境危害严重的企业或项目予以
关停,并下发“电镀企业环保整治要点”,对电镀企业的环保整治具体内容予以明


                                  1-2-87
确。

    2018 年 5 月,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管理委员会向工业园内各相
关企业转发了《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山区电镀行业环保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工业园内电镀企业对照《电镀行业企业环保整治要点》
进行自查,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2018 年 9 月,无锡开祥委托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当时为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直属科研机构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全资公司)编制《无锡
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太湖流域电镀整治方案》,并据此进行环保整治。2018
年 11 月,无锡开祥向无锡市惠山区环保局申请环保整治验收。

    2019 年 3 月,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局出具《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
司电镀行业整治现场核查意见》,认为无锡开祥已经按照电镀行业整治要求完成
了整治任务。

    其后,无锡开祥向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局洛社镇分局申报“一企一档”相关
资料,完成日常环境管理登记。

    2019 年 11 月,无锡开祥委托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评
估中心编制《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现状评价报告》,报告明确
经检查整治后无锡开祥实现了生产废水的零排放,其他污染物也通过相应措施实
现达标排放,无锡市惠山区环保局就前述现状评价报告准予备案。

       3、合规访谈

    就上述未办理环评事项,独立财务顾问访谈了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明确
按照目前环保法规及政策,无锡开祥现有项目已经按照“三个一批”整治要求纳入
日常管理,不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

    综上,无锡开祥已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就建设项目完成环保整治验收、环保现
状评价备案及日常环境管理登记等工作,按照目前环保法规及政策,无锡开祥不
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

       (三)未来被行政处罚及承担法律责任风险较小,不会对标的资产生产经


                                   1-2-88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复函,无锡开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基
本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020 年 1 月以来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环境行政处
罚。

    2022 年 12 月 1 日,交易对方钱金祥和钱犇出具承诺:如未来无锡开祥因汽
车喷油嘴部件表面处理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而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遭受
损失,本人将补偿无锡开祥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尽力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

    综上,无锡开祥改建生产线(汽车喷油嘴部件表面处理项目)虽然存在未办
理环评审批的情形,但已按照相关政策及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整治验收、
环保现状评价备案及日常环境管理登记等工作,且无需再办理环评审批,无锡开
祥并未因此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因此无锡开祥未来被行政处罚及承担法律责任的
风险较小,且交易对方已出具补偿承诺,该事项不会对无锡开祥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纳入相应
产业规划布局,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
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已落实产能淘汰置换要求(如有)

       (一)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纳入相应产业规划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无锡开祥 100%股权。无锡开祥主要从事选择性精密电
镀产品的研发及制造,为下游客户提供机械零部件和电子元器件选择性精密电镀
的解决方案,目前应用于汽车发动机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相关零部件的选择
性精密镀铬处理。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无锡开祥属于第 C36 大类“汽
车制造业”中第 3670 类“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无锡开祥针对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的镀铬加工服务属于
“汽车关键零部件”中“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及其喷油器”产业,属于鼓励类
产业。

    根据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管委会委托编制的《无锡金属表面处理

                                   1-2-89
科技工业园发展规划(2018-2030)》,工业园产业发展定位为园区装备先进、镀
种齐全,产品涵盖表面处理及加工组装等,园区用地已基本开发完毕,后续不再
引进纯表面处理项目,逐步向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等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无锡
开祥位于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内,主营业务符合上述产业发展规划及定
位。

    综上,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

       (二)标的资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
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无产能淘汰置换要求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无锡开祥针对高压喷油器和
高压燃油泵的镀铬加工服务属于“汽车关键零部件”中“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
及其喷油器”产业,属于鼓励类产业,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 号)、
《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
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关
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
30 号)、《关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
[2020]901 号)等规范性文件,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行业为电力、煤炭、钢铁、
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铁合金、电石、建材等行业。无锡
开祥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落后产能,不存在产能淘汰置换
要求。

    因此,标的资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
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无产能淘汰置换要求。

       四、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已建、在建及拟建项目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否位于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为红色预警的地区,是
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标的资产的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以
及在建、拟建项目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以标准煤为单位),是否符合当地节
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1-2-90
       (一)标的资产已按规定办理节能登记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0 年 11 月 1 日生效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3,0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3,000 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500 万千瓦时
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 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100 万立方米以上的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 至
3,000 吨标准煤(不含 3,000 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200 万至 500 万千瓦时,
或年石油消费量 500 至 1,000 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50 万至 100 万立方米的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
能登记表。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7 年 1 月 1 日生效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六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电
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根据上述规定,标的资产汽车喷油嘴部件表面处理项目属于需要填写节能登
记表的情形。

      标的资产已建项目办理节能审查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节能审查情况
                                  2014 年 10 月 20 日,无锡开祥填写《技术改造投资项
         汽车喷油嘴部件表面处理
  1                               目节能登记表》,并由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循环经济暨节
                 项目
                                  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认。
  2       新增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资产不存在在建或拟建项目。

      综上,标的资产已建项目已按规定办理节能登记。

       (二)标的资产已建项目位于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红色预警地区,满足
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1、标的资产已建项目未位于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红色预警地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 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


                                       1-2-91
完成情况晴雨表>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629 号),江苏省属于能耗双控目标
(能耗强度降低进度目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一级(红色)预警
地区。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关于下发各镇(街道)、经开区
2022 年三季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的通知》,标的资产所在地高新区(筹)
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预警等级为二级(黄色)。

    因此,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资产已建项目未位于能耗双控目标完成
情况红色预警地区。

    2、标的资产已建项目满足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5 号)的规定,重点用能单位是指:(1)年综合能源消费
量一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2)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五千吨及以上不满一
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报告期内,无锡开祥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均远低于 5,000
吨标准煤,不属于重点用能单位。

    能耗双控系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单位产值能耗控制,简称总量控制和强度
控制。报告期内,无锡开祥能耗强度明显低于我国单位 GDP 能耗水平,且低于
《无锡工业能效指南(2021)》中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3670)和金属表面
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3360)产值能耗的指标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电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未达到节能审查标准,具体详见本题
回复之“四/(三)标的资产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年
综合能源消费量(以标准煤为单位)”相关内容。

    因此,标的资产已建项目满足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三)标的资产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年综合能
源消费量(以标准煤为单位)

    报告期内,无锡开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主要为电力,耗能工质为水,
各年度主要能源消耗情况以及折算为标准煤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1-2-92
               能耗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用电量(万千瓦时)                 151.07         303.39       219.21
电力
                折标准煤(吨)                   185.67         372.87       269.41
                 用水量(吨)                   1,422.00      3,549.00     3,828.00
  水
                折标准煤(吨)                     0.37           0.91         0.98
       年综合能耗合计(吨标准煤)                186.03         373.78       270.39
           营业收入(万元)                     6,146.11     12,829.13     9,028.57
标的资产平均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0.030          0.029        0.030
我国单位 GDP 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        0.555        0.571
标的资产平均能耗/我国单位 GDP 能耗                      -       5.25%        5.24%
  《无锡工业能效指南(2021)》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业(3670)产值能耗(吨                                         0.0322
            标准煤/万元)
《无锡工业能效指南(2021)》金属表面
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3360)产值能耗                                           0.0785
        (吨标准煤/万元)
注 1: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20),发行人消耗的能源折算标准煤的系数
为:1 万吨水=2.571 吨标准煤、1 万千瓦时电=1.229 吨标准煤。
注 2:我国单位 GDP 能耗来源于 Wind 数据,最终来源为国家统计局。2022 年 1-6 月我国单
位 GDP 能耗相关数据尚未公布。
注 3:《无锡工业能效指南(2021)》由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锡市统计局、无锡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按照无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020 年度数据计算得出各行业的单位产值
能耗。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无锡开祥能耗强度远低于我国单位 GDP 能耗水平,
且低于《无锡工业能效指南(2021)》中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3670)和金
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3360)产值能耗的指标值。

       (四)标的资产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报告期内,无锡开祥能耗强度明显低于我国单位 GDP 能耗水平,且低于《无
锡工业能效指南(2021)》中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3670)和金属表面处理
及热处理加工业(3360)产值能耗的指标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
准煤且电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未达到节能审查标准,且不属于重点用能
单位。无锡开祥已建项目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的相关要求。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无锡开祥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期间,在惠山区范围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关于固

                                       1-2-93
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因此,标的资产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五、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已建、在建或拟建项目是否已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
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是否符合“三
线一单”、规划环评、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标的资产在建或拟建项目
是否纳入产业园区且所在园区是否已依法开展规划环评

       (一)标的资产已建、在建或拟建项目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情况及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资产不存在在建或拟建项目,标的资产已建项
目环评情况如下:

                                                                  是否符合环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度              环评情况            境影响评价
                                                                      文件
                                   详见本题回复之“二、补充披露改建生产线未办
                                   理环评手续的原因、目前是否已依法办理环评手
         汽车喷油嘴部件表
 1                          已建   续,未来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风险及可能承担的
           面处理项目
                                   法律责任、会否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回复内容
         新增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2                          已建                                      是
               项目                  号:202032020600000062)

       无锡开祥汽车喷油嘴部件表面处理项目虽然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的情形,但
已按照相关政策及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整治验收、环保现状评价备案及日
常环境管理登记等工作,且无需再办理环评审批,无锡开祥并未因此受到相关行
政处罚,且交易对方已出具补偿承诺,因此该事项不会对无锡开祥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二)标的资产已建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2018 年 6 月 16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
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
利用上线硬约束的基本原则,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
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2-94
    2021 年 11 月 19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以环境管控单元为载体,系统集成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各项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对优
先、重点、一般三类管控单元实施分区分类管理。

    1、无锡开祥符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

    2020 年 1 月 8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在动态优化调整《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开展生态空间保护
区域的划定工作,在江苏省内确定了 15 大类 811 块陆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对
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其中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提出如下
管控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禁止新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电镀等建
设项目。

    经查阅《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及分布图》,无锡市市区内(含惠山区)饮
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共 2 处,为贡湖沙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贡湖锡东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无锡开祥已建项目未位于上述水源保护区内。

    因此,无锡开祥符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

    2、无锡开祥通过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及减排效果

    2022 年 11 月 13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入打
好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
能源、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印染、造纸、化学原料药、电
镀等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
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无锡荣成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 16 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通过验收的通知》,无锡开祥认
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从 2017 年 5 月开展清洁生产审
核,制定清洁生产审核目标,筛选、优化并认真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经考核
研究,同意无锡开祥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无锡开祥正在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提出

                                  1-2-95
并实施新的清洁生产方案,将进一步实现节水节电及减排的成果。

       3、无锡开祥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2020 年 12 月 26 日,无锡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无锡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无锡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194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根据附件 3《无
锡市环境管控单元名录》,无锡开祥位于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属于重
点管控单元。

       无锡开祥采取了以下措施落实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1)无锡开祥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排放限值排放污染物,
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已采取有效
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实现了生产废水零排放;

       (2)无锡开祥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 2020 年 3 月向无锡市惠
山区环境监察大队办理完成备案;

       (3)无锡开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未使用管控单元禁
止使用的Ⅱ类燃料。

       经访谈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无锡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于 2020 年 12
月印发实施,主要针对新建项目准入,对照相关要求,无锡开祥已建项目符合“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综上,标的资产已建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三)标的资产已建项目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标的资产已建项目均位于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内,园区规划环评情
况如下:

                            项目进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工业园            工业园规划环评
                              度
         汽车喷油嘴部件表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于 2003 年 2 月
 1                          已建     无锡金属表面
           面处理项目                               出具《关于对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
                                     处理科技工业
                                                    技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       新增污水处理设施   已建         园
                                                          (苏环管[2003]31 号)

                                       1-2-96
           项目


    无锡开祥所在工业园已依法开展规划环评,无锡开祥纳入园区管理,汽车喷
油嘴部件表面处理项目按照要求编制了环境保护现状评价报告并办理了排污许
可证,新增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依法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经访谈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无锡开祥已建项目符合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
技工业园的规划环评要求。

    综上,标的资产已建项目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四)标的资产已建项目已实现废水零排放,无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

    2020 年 12 月 30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
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就生态环境部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石化、煤化工、燃煤发电(含热电)、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制
浆造纸行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方案及其
落实要求作出规定,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重点行
业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无锡开祥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范围。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就无锡开祥汽车喷油嘴部件表面处理项目编
制的《环境保护现状评价报告》,无锡开祥已针对不同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
治措施,确定削减量,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备处理
后回用于生产,实现了生产废水零排放。无锡开祥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
照许可排放限值排放污染物,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经访谈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无锡开祥已建项目已实现废水零排放,不需
要提出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

    综上,无锡开祥已建项目已实现废水零排放,无污染物区域削减要求。

    (五)标的资产在建或拟建项目是否纳入产业园区且所在园区是否已依法
开展规划环评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资产不存在在建或拟建项目。




                                 1-2-97
    六、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新建、改扩建项目(如有)是否位于大气环境质量
未达标地区,如是,是否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一)标的资产改建项目位于大气环境质量未完全达标地区

    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 年度无锡市环境状况公报》,按照《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年度评价,各市(县)、区臭氧
浓度未达标,江阴市 PM2.5 浓度未达标,其余指标均已达标;根据无锡市生态
环境局发布的《2021 年度无锡市环境状况公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年度评价,所辖“二市六区”臭氧浓度均未达标,
其余指标均已达标。

    标的资产改建项目(汽车喷油嘴部件表面处理项目)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按
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属于大气环境质量未
完全达标地区。

    (二)标的资产改建项目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2016]81
号),通过实施排污许可制,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2019 年 10 月 25 日,标的公司取得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2021 年 10 月 15 日,因“零排放系统”正常运行及规范化完善危废产生和处置
信息,标的公司重新取得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
91320206682153644K001P,有效期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排污许可证》记载
了主要污染物种类及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的公示信息以
及标的公司历次向主管部门报送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季报、年报),报告
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超过许可浓度限值排放污染物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排
污许可管理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标的资产改建项目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1-2-98
    七、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相关项目所在行业产能是否已饱和;如是,是否已
落实压减产能和能耗指标,产品设计能效水平是否已对标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
际先进水平;如否,能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是否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一)标的资产相关项目所在行业不属于产能饱和行业

    标的资产相关项目系为汽车发动机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相关零部件提
供选择性精密电镀服务,属于“汽车关键零部件”中“电控高压共轨喷射系统及
其喷油器”产业,在产业结构指导目录中属于鼓励类产业。

    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近年来中国汽车的产量和销量持续
稳步增长。发动机是汽车最重要的部件,发动机电控决定了发动机物理设计能力
的发挥程度,目前自主品牌及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动机仍是我国汽车产业的薄弱环
节,其中高压喷油器是发动机高压电喷系统执行器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目前
几乎无整体的国产化解决方案,国家对发动机及其电控行业制定了较多的扶持性
产业政策。

    同时,电镀技术对汽车、机械、电子材料、涂料、建筑、船舶、航空航天等
制造业而言都有极为关键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电镀市场规模呈逐年上升趋势,工
业的现代化、智能化发展,对各种设备及产品的零部件和元器件表面性能要求越
来越高,未来我国电镀市场仍有较大的需求空间,而国家环保政策对电镀行业的
规范和限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

    综上,标的资产相关项目所在行业不属于产能饱和行业。

    (二)无法判断标的资产已建项目能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是否已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

    报告期内,无锡开祥能效水平明显低于我国单位 GDP 能耗水平,且低于《无
锡工业能效指南(2021)》中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3670)和金属表面处理
及热处理加工业(3360)产值能耗的指标值,已建项目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费总量
和强度双控的相关要求,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地区节能
监管要求,具体详见本题回复之“四、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已建、在建及拟建项目
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否位于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


                                 1-2-99
         况为红色预警的地区,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标的资产的主要
         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以标准煤为单位),
         是否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无锡开祥已建项目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不存在超过许
         可浓度限值排放污染物的情形,具体详见本题回复之“六、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新
         建、改扩建项目(如有)是否位于大气环境质量未达标地区,如是,是否达到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相关内容。

              因此,标的资产能效水平及污染物排放水平均符合监管要求。由于无法在公
         开数据中获取与标的资产同类生产线国际先进水平的能效数据及污染物排放数
         据,因此无法判断标的资产已建项目能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是否已达到国际
         先进水平。

              八、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
         量、防治污染设施的处理能力、运行情况以及技术工艺的先进性,节能减排处
         理效果是否符合要求,日常排污监测是否达标,以及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

              (一)标的资产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防
         治污染设施的处理能力、运行情况以及技术工艺的先进性,节能减排处理效果
         是否符合要求

              标的资产涉及污染的具体环节、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具体如下:

污染物                                                  排放浓度/排放量/分贝               产生污染物具体
         排放源       污染物       单位
  类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环节

         有组         铬酸雾                       0.015            0.046          0.021
                                                                                           镀铬工艺、废水
 废气    织、无       硫酸雾       mg/m            0.450            3.680          9.830
                                                                                             蒸发、实验室
         组织         氯化氢                       1.800            4.740          7.900
                  化学需氧量、总
                                                                                           镀铬清洗、清洗
         生产废   铬、六价铬、阴
                                    -                         零排放                       生产线及生产车
           水       离子表面活性
 废水                                                                                        间、废气塔
                  剂、氨氮、总磷
         生活污   总氮、化学需氧          生活废水接管至无锡永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日常生活产生
           水     量、总磷、氨氮                集中处理后排放,不单独统计
固体废   危险废   废弃劳保用品、    吨              2.86            33.89          17.14   镀铬工艺、废水


                                              1-2-100
 物      物     含铬废液、废包                                                                    处理
                装袋、废水处理
                污泥及蒸发废盐
                      等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电镀车间:空压
噪声      -           -          dB(A)                                                     机、压滤机、空
                                             59.8       43.2   60.5   49.8   63.6   52.0
                                                                                                 机
            注:废气的排放浓度及噪声的分贝取该年度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最高值,
        危险废物的排放量取转运量。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标的公司危废转运量为 21.69 吨。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编制的《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
        护现状评价报告》,标的资产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技术工艺以及节能减排
        效果如下:

                                                                                           节能减
       污染物                                           运行                               排效果
                 污染物    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                技术工艺及其先进性
         类型                                           情况                               是否符
                                                                                           合要求
                                                               废气先经铬酸分离器进行
                                                               初效净化,再进入净化塔进
                                                               行二次净化,水雾在水雾分
                铬酸雾、                                       离器进行分离,将绝大部分
       大气污                                           正常
                硫酸雾、    废气塔    19,980m/h                含铬水雾截留,空气进入风      是
         染物                                           运行
                氯化氢                                         机,最后达标废气排放大
                                                               气。这种风机置后的布置使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去除率
                                                               达 90%以上。
                                                               车间清洗废水排至原水箱,
                                                               经二级精密过滤后经二段
                                                               二级 RO 反渗透进一步处
                                      30m/d,能                理,浓水返回至镀槽,补充
                           废水处理   够满足现有        正常   槽液,上清液回用于镀件清
                                                                                             是
                             设备     项目含铬废        运行   洗用水,实现废水零排放。
                                          水量                 回用系统制水能力 30m/d,
       水污染                                                  回用率 100%。上清液铬的
                工业废水
         物                                                    浓度约为 0mg/L,去效率达
                                                               99%以上。
                                                               综合废水经电氧化设备将
                                                               水中六价铬转化为三价铬
                                      10m/d,能
                           零排放蒸                     正常   沉淀成泥,淤泥经压滤设备
                                      够满足现有                                             是
                           发设备                       运行   榨干成为固废,处理后的上
                                      项目废水量
                                                               清液不含六价铬,再经一次
                                                               沉淀后进入 RO 设备处理,


                                                  1-2-101
                                                    RO 设备出水达洗涤用水标
                                                    准后回用于地面清洗及废
                                                    气喷淋吸收,浓水电导率
                                                    5,000μs/cm 以内的回上一
                                                    级水桶,超过的进蒸发设备
                                                    蒸干出泥,蒸馏水回 RO 设
                                                    备水桶。
                     化粪池、                       生活废水接管至无锡永达
                                             正常
          生活污水   永达污水      -                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     是
                                             运行
                     处理厂                         理后排放。
          危险废物         暂存于企业危废库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是
固体废    一般工业
                                暂存于生产车间后出售综合利用                   是
  物        废物
          生活垃圾                          环卫清运                           是
 噪声         -                        隔声门窗、建筑隔声                      是

        (二)日常排污监测是否达标,以及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

        标的公司对污染物排放的日常监测主要包括:

        (1)自行监测:标的公司环保员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实验室对
 废水废气进行日常监测;

        (2)委托第三方监测: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每
 年/季度)对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根据第三方检测机
 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标的公司的日常排污监测均达标。

        报告期内,环保部门对标的公司的现场检查主要为日常例行检查,包括环保
 设施运行情况等,不存在因现场检查未通过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九、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最近 36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标
 的资产是否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是否存在环保情况的负面
 媒体报道

        (一)环保行政处罚情况,环保事故及重大群体性事件

        标的资产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未发生环保
 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环保事件。


                                       1-2-102
    2022 年 8 月 22 日,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复函,无锡开祥在生产经
营活动中,能基本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020 年 1 月以来未因环境违法行为
受到环境行政处罚。

    (二)环保情况的负面媒体报道

    经检索公开信息,标的资产不存在环保情况的负面媒体报道。

    十、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五、无锡开祥主营业
务发展情况”之“(八)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无锡开祥所在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2、无锡开祥改建生产线未办理环评系因所在工业园属于太湖流域二级保护
区,新建、改建、扩建电镀企业和项目较为困难;按照目前环保法规及政策,无
锡开祥不需要补办环评手续;无锡开祥改建生产线(汽车喷油嘴部件表面处理项
目)虽然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的情形,但已按照相关政策及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完
成环保整治验收、环保现状评价备案及日常环境管理登记等工作,且无需再办理
环评审批,无锡开祥并未因此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因此无锡开祥未来被行政处罚
及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较小,且交易对方已出具补偿承诺,该事项不会对无锡开
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无锡开祥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不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
落后产能,无产能淘汰置换要求;

    4、标的资产已建项目已按规定办理节能登记;标的资产已建项目未位于能
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为红色预警的地区,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标
的资产已披露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不存
在在建、拟建项目;


                                   1-2-103
    5、标的资产新增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并符合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标的资产已建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规划环评要
求,无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标的资产不存在在建或拟建项目;

    6、标的资产改建项目(汽车喷油嘴部件表面处理项目)位于大气环境质量
未完全达标地区,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7、标的资产相关项目所在行业产能未饱和,标的资产能效水平及污染物排
放水平均符合监管要求。由于无法在公开数据中获取与标的资产同类生产线国际
先进水平的能效数据及污染物排放数据,因此无法判断标的资产已建项目能效水
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是否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8、标的资产已披露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防治污染设施的处理能力、运行情况以及技术工艺的先进性,节能减排处理效果
符合要求,日常排污监测达标,不存在因现场检查未通过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9、标的资产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未发生环
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环保事件,不存在环保情况的负面媒体报道。


问题 8


    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不足 4 亿股,钱金祥、
钱犇、无锡君润和无锡康盛合计持股比例为 70.03%(不考虑配募股份影响)。2)
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瑾沣裕)现持有上市公司
9.95%股份,交易完成后预计持有上市公司 8.52%股份。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无
锡瑾沣裕是否属于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是否属于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并披露本次交
易是否存在导致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不满足股票上市条件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请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无锡瑾沣裕是否属于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股东的一致


                                 1-2-104
行动人,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

    (一)无锡瑾沣裕不属于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无锡瑾
沣裕与上市公司持股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无锡君润、钱犇、钱金祥不构成一致行
动人,具体比对分析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                                      是否属于一
                                                具体情况
        修订)第八十三条                                                 致行动人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
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
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                   -                       -
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
人:
                                    无锡瑾沣裕与无锡君润、钱犇、钱金
(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否
                                    祥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控制关系。
                                    无锡瑾沣裕与无锡君润、钱犇、钱金
(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否
                                    祥不存在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形。
(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    无锡君润合伙人钱犇、钱金祥未在无
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    锡瑾沣裕担任任何职务;无锡瑾沣裕
                                                                           否
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未
理人员;                            在无锡君润担任任何职务。
(四)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
                                    无锡瑾沣裕与无锡君润、钱犇、钱金
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                                             否
                                    祥之间不存在任何参股行为。
响;
(五)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
                                    无锡瑾沣裕与无锡君润、钱犇、钱金
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                                           否
                                    祥之间不存在为取得无锡振华股份
供融资安排;
                                    而进行的任何融资安排,亦不存在合
(六)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
                                    伙、合作、联营的情形。                 否
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七)持有投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
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                                           否
份;
(八)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    钱犇、钱金祥及其近亲属未持有无锡       否
市公司股份;                        瑾沣裕合伙份额,且未在无锡瑾沣裕
(九)持有投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    任职;无锡瑾沣裕的直接及间接合伙
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    人及其近亲属未持有无锡君润合伙
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    份额,且未在无锡君润任职。
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                                           否
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
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
份;




                                      1-2-105
(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                                    否
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
                                                                    否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
份;
(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 无锡瑾沣裕与无锡君润、钱犇、钱金
                                                                    否
系。                               祥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由上表分析可知,无锡瑾沣裕与上市公司持股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无锡君润、
钱犇、钱金祥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八十三条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二)无锡瑾沣裕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6.3.3 的规定,无
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无锡振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构成关联关系,原因如下: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无锡瑾沣裕合伙
份额;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未在无锡瑾沣裕担任任何职务;且未
在无锡瑾沣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瑾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担任
任何职务;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未有上述情形。

    二、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导致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不满足股票上市
条件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导致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不满足股票上
市条件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5.1 条第(九)项:

                                    1-2-106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指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5%,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

       上述社会公众股东是指除下列股东以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1、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0,000 万股。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交易对方合计发行 3,360 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
本将增加至 23,360 万股(未考虑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部分)。不考虑募集配套
资金,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883.00        34.42     6,883.00        29.46
钱犇                                   3,352.70        16.76     5,592.70        23.94
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90.00         9.95     1,990.00         8.52
钱金祥                                 1,805.30         9.03     2,925.30        12.52
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9.00         4.80       959.00         4.11
其他股东合计                           5,010.00        25.05     5,010.00        21.45
                合计                  20,000.00     100.00      23,360.00       100.00
    注:按照上市公司 2022 年 7 月 8 日的股东结构进行测算,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股权结
构变动未考虑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其中
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关联人合计持有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0.03%;社会公众股东持有
的股份合计占总股本的 29.97%,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股权分布满足上市条件,在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不存在股本
结构不满足股票上市条件的风险。

       (二)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不满足股票上市条件的
应对措施


                                      1-2-107
    为避免公司出现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的保
障措施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其
中无锡振华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
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3,500.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犇和钱金祥及其关联方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按照
最大发行比例测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不会新增持有公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占比预
计将有所提升。

    2、如未来上市公司拟实施股票发行或回购、股权激励等行为,上市公司将
在满足届时法律法规关于社会公众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审慎
制定相关方案,避免因前述行为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同时,上市公司
将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及内部管理,规范前
述主体的持股行为及股票交易行为。

    据此,公司已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保障本次交易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补充披露情况

    1、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
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
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无锡瑾沣裕不属于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不属
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上市公司的
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合计占总股本的 29.97%,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不满足股票上市条件的风险。
                                   1-2-108
问题 9


    申请文件显示,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1)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
准。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
准”具体情形、是否属于本次重组前置审批程序,如未能获批,会否构成本次
重组的实质性障碍。2)更新申请文件(含重组报告书)中关于本次交易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具体
情形、是否属于本次重组前置审批程序,如未能获批,会否构成本次重组的实
质性障碍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除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外,不
存在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事项。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删
除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所要
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的相关表述。

    二、更新申请文件(含重组报告书)中关于本次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相关内容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等申请文件中更新关于本次交易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2-109
     1、本次重组交易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尚需获得中国证
监会的核准以外,不存在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事项。

     2、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等申请文件中更新关于本次交易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


问题 10


       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重组报告书中补充披露本
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主体在重组停牌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期间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自查情况,相关股票交易是否涉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情形。请独立
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主体在重组停牌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期间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相关股票交易是否涉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情
形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2 年修订)》、《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
牌前六个月至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即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2-110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3、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5、前述 1 至 4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6、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偶、父母和
成年子女。

    (三)自查结果及相关股票交易是否涉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情形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对于自查范围人员、机构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文件,
在自查期间内,除以下人员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
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1)无锡开祥高管陈海之配偶张玲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亲属关系    交易日期        买入(股)       卖出(股)
                              2022/3/23                100                  -
                              2022/4/1                 100                  -
             无锡开祥高管
  张玲                        2022/4/19                    -            200
               陈海之配偶
                              2022/6/9                 200                  -
                              2022/6/22                    -            200

    就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张玲及陈海作出说明如下:

    张玲出具说明:“本人未参与本次重组的筹划、论证和决策,未从本人直系
亲属处得知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本人买卖无锡振华股票系基于自主判断后作出的
证券投资行为。本人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
法利益的情形;


                                    1-2-111
    自本说明出具日至无锡振华本次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无锡振华宣布终止本
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并且不会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进行无锡振华
股票的交易。”

    陈海出具说明:“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透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本人直系
亲属买卖无锡振华股票系基于自主判断后作出的证券投资行为。本人及本人直系
亲属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针对张玲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张玲的身份信息,对《无锡振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列的身
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进行复核;

    2)核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及《自查报告》;

    3)分析张玲股票交易的时间、数量、金额等,与本次重组的交易进程进行
对比,分析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

    4)获取张玲及陈海签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说明》。

    根据张玲及陈海出具的自查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说明》,以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文件,未发现相关交易属于内幕交易的直接证
据。

       (2)独立财务顾问前主办人刘实之父买潘晓林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亲属关系    交易日期        买入(股)       卖出(股)
                              2022/3/15               1,000                 -
             独立财务顾问
 潘晓林                       2022/3/16               1,000            1,000
             前主办人刘实
 (注)                       2022/3/17                500              500
                 之父
                              2022/3/18                    -            500


                                    1-2-112
2022/3/21         500     500
2022/3/23         500        -
2022/3/24         600        -
2022/3/29        1,600       -
2022/4/8          600        -
2022/4/18            -   1,200
2022/4/19            -    800
2022/4/21        2,400    800
2022/4/22            -   1,600
2022/4/25         800        -
2022/5/12         800        -
2022/5/16        1,100   1,100
2022/5/17            -   1,100
2022/5/20            -   1,100
2022/5/23        1,100   1,200
2022/5/24        1,900       -
2022/5/25         800     800
2022/5/26        1,000       -
2022/5/27            -   1,000
2022/5/31        1,000       -
2022/6/2                 1,000
2022/6/6         1,000   1,000
2022/6/7         2,800       -
2022/6/8         2,000   2,000
2022/6/9         2,000       -
2022/6/10            -   3,000
2022/6/14        1,000   3,000
2022/6/15        2,000       -
2022/6/16        2,000       -
2022/6/22        6,000   1,000
2022/6/23       10,000   1,000
2022/6/24        9,000   1,000
2022/6/27        7,000       -
2022/6/28        1,000   2,000

      1-2-113
                              2022/6/29               22,000           -
                              2022/6/30                6,000           -
                              2022/7/4                     -       2,000
                              2022/7/5                 5,000      11,800
                              2022/7/6                 2,000           -
                              2022/7/7                 2,900           -
                              2022/7/25                5,800           -
                              2022/8/2                 1,000           -
                              2022/8/3                   500        500
                              2022/8/4                 1,000       1,000
                              2022/8/12                2,000           -
                              2022/8/17                    -        700
                              2022/8/18                    -        700
                              2022/8/19                2,900           -
                              2022/8/24                1,000           -
                              2022/8/25                  500           -
                              2022/9/7                     -       6,000
   注:潘晓林上述买卖股票交易,部分系通过其朋友陈菊玉账户进行。

    就上述股票买卖情况,潘晓林及刘实作出说明如下:

    潘晓林作出说明:“本人未参与本次重组的筹划、论证和决策,未从本人直
系亲属处得知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本人买卖无锡振华股票系基于自主判断后作出
的证券投资行为。本人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
非法利益的情形;

    自本说明出具日至无锡振华本次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无锡振华宣布终止本
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并且不会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进行无锡振华
股票的交易。”

    刘实作出说明:“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透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本人直系
亲属买卖无锡振华股票系基于自主判断后作出的证券投资行为。本人及本人直系
亲属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

                                    1-2-114
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针对潘晓林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潘晓林的身份信息,对《无锡振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列的
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进行复核;

    2)核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及《自查报告》;

    3)获取了刘实、潘晓林和陈菊玉关于股票账户开户情况的说明;

    4)获取了潘晓林和陈菊玉名下的证券账户近一年的交易记录;

    5)获取了刘实与潘晓林之间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等文件,
并对刘实和潘晓林进行了访谈;

    6)分析潘晓林股票交易的时间、数量、金额等,与本次重组的交易进程进
行对比,分析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

    7)获取潘晓林及刘实签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说明》。

    由于本次核查手段仍然存在一定客观限制,独立财务顾问暂未发现刘实在潘
晓林本次股票交易过程中向其泄露内幕信息的直接证据,亦未发现潘晓林在本次
股票交易中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的直接证据,最终结论以相关部门的取证调查结果
为准。国泰君安已委派刘刚接替刘实担任无锡振华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并继续履
行后续的相关工作。倘若后续相关部门调查认定刘实存在违规行为,国泰君安将
予以严肃惩戒,包括追究其相关责任。

    2、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累 自查期间累
     公司名称           公司营业执照号码       股票账户
                                                           计买入(股) 计卖出(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9131000063159284XQ     D890038041         8,200        8,200
        公司

    在自查期间,国泰君安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国泰君安已就上述股
票买卖情况出具自查报告,并作出如下说明:


                                    1-2-115
    “国泰君安自营投资业务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自营账户交易该标的股票系将其
作为一揽子股票组合用于股指期货、个股期权、股指期权以及 ETF 基金对冲的
投资行为,该投资行为是基于其投资策略执行的交易操作。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与
本次交易事项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公司也未泄露有关
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本公司
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涉及的各
项内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

    除上述人员、机构之外,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机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
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三章其他重大事项”之“六、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根据上述自查情况、相关机构或人员的承诺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未发现本
次重组相关方的相关交易属于内幕交易的直接证据。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核
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无锡振华股票的情况。


问题 11


    请独立财务顾问勤勉尽责、仔细对照我会相关规定自查申报文件内容与格
式,通读全文修改错漏,认真查找执业质量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回复:

    独立财务顾问己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申报文件内容与格式进行了全面自查,
并对错漏之处及反馈意见要求补充披露内容进行补充、更正。独立财务顾问认真

                                 1-2-116
学习领会审核理念与要求,加强法规与业务学习,加强质控和内核监督把关,切
实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

    (以下无正文)




                                1-2-117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525 号)
的回复》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贺   青




项目主办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袁业辰                    刘   刚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李舒华                    林博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