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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1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
    章程》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帅丰电器”),

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7 号)核准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3,520 万股(以下简称“本

次公开发行”),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444050_B01 号),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0,560 万元变更为

14,08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0,560 万股变更为 14,080 万股。公

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

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经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行人民币普通股 3520 万股,于 2020 年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080
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080 万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指定【】、【】、【】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息的媒体。                             券日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
                                       露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
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 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上公告。债权人自 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告。债
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 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的担保。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
相应的分割。                           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
在【】、【】、【】上公告。             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
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单。                                   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上公告。债权人自 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告。债
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 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法定的最低限额。                       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
                                       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九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 第一百九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
内在【】、【】、【】上公告。债权人应当 内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告。债权人
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 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
算组申报其债权。                       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包括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变

更工商登记、验资等有关手续,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的有关事宜。因此,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即

可,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其指定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等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