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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12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帅丰电器”)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6日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通过专人送达。
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
议由董事长商若云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帅
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
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激

励计划。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1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拟定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1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1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
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授予权益、解除限售、回购限制
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开
立限制性股票专用账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
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
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
益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相关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1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
行为;
     (13)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4)同意董事会就关于上述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
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

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
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1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