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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15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我们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机

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俞毅: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担任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际贸易研究所所长,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浙江省 151 人才培养对象,浙江省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浙江省产业转型升级基

金决策咨询委员会特聘专家;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厉国威: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

职于山东省枣庄市财政局培训中心;现担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国

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美国 Toledo

大学访问学者;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冯震远: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一级

律师。现任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嘉兴市

党代表、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才专家库入选人员;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了会议,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运用各自的专业知

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在会议上,我们与公司非

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探讨,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为公司

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对需要独立董事审议的议案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 年,在对公司财务年度审计等重大事项审议过程中,我们和公司高管

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

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

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度,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

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进行沟通。会前对会议材料进行

认真阅读,会上积极发表意见,有效履行了职责,并以客观公正为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0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

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

规情况,并且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进展情况。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依规开展信

息披露工作,我们将继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并将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

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

    (七)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

则》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

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1 年,我们将

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加深入公司

的经营管理,经常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保持有效沟通,为提高公司

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付出努力。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独立

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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