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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帅丰电器:国信证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1-04-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帅丰电器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婕                             联系电话:021-60933181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文英                           联系电话:021-60933128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电器”、“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帅丰电器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均有效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执行情况。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内,我公司保荐代表人核实募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 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1
                 项目                                      工作内容
息披露文件一致                         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25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
(1)现场检查次数                      查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信息披露、承诺事
                                       项等情况等。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2020 年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已按要求报送给
报送                                   上海证券交易所。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无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共发表了 1 次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的情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形,保荐人也未曾向交易所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2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无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无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无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无
5、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无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
                                                                   无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婕                 郑文英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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