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5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
的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了解和掌握
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在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审议结果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
第六次会议 12 日
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通过
第七次会议 15 日 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通过
第八次会议 12 日
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购置房产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
策的讨论,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检查、监督
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及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内控制度能够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以审议公司季度财务报表、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
健全,内控控制有效执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通
过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
况发生。
4、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0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
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5、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有效,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能够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监事会的职责,更好地履行对公司内部控制、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责任,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