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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3-10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属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50,000 股;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13.205 元/股。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陈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0,000 股。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2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5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5、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向 33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22.5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 年 6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6、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7、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8、2022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9、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10、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向 37 名激励对

象授予 30.625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11、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鉴于激励对象陈伟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
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

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250,000 股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 13.205 元/股进行
回购注销。
   (二)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 3,301,250 元,全部为公司

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变动如下:
                                                   单位:万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80               0          4,4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751.125           -25       9,726.125

     合计          14,231.125             -25      14,206.125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

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13.205 元/股,对已与公司解除

劳动关系的陈伟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回购资金总额 3,301,250 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帅丰电器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帅丰电器尚需就本次回

购注销事宜根据《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
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