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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2022-06-14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2-036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1 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86,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0%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6 月 17 日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286,500 股限制
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
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
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2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5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向 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2.5 万股限
制性股票。2021 年 6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9)。
    6、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7、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8、2022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 月 14 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
    9、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10、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向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625 万股限
制性股票。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8)。
    11、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12、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13、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5)。
    14、2022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
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
                      2021 年 5 月 17 日   13.205 元/股    122.5 万股       33 人
       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预
                      2022 年 1 月 14 日    17.09 元/股   30.625 万股       37 人
    留部分授予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次解除限售。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占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届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不涉及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上述任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情形,符合解锁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上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述任一情形,符合解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锁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考核内容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以 2020 年为基准年度,在 2021 至 2023 年
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
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业绩考核的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每年度考核具体目标如下:
                                                                  伙)审计,公司 2021
     (1)第一次解锁的业绩考核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977,641,254.43
     (2)第二次解锁的业绩考核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元,营业收入增长率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为 36.93%,符合解
     (3)第三次解锁的业绩考核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
                                                                  锁条件。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若无特殊说明,以上营业收入指标指经审计后的合并利润表营业
收入数。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     经公司第二届薪酬
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满      与考核委员会考核
分为 100 分,考核结果根据评分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     认定,首次授予的
(C)、不合格(D)四个等级,其中合格及以上等级可申请解除限售。    31 名激励对象 2021
考核等级对应如下:                                                年度考核结果均为
                                                                  良好及以上,全部额
   考核评分(F)     F≥80      80>F≥70   70>F≥60    F<60
                                                                  度满足第一个解除
     考核等级          A           B          C          D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
     绩效系数          1           1         0.5         0
    对于某一考核对象,其根据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公司层面的考核指标后方可解除限售,实际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数量=绩效系数×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的最大
值。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待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
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共有 31 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86,500 股,占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0%。具体情况如下:
                                 已获授予限   本次可解锁   本次解锁数量占   本次解锁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已获授   占公司总股本

                                  量(股)    数量(股)   限制性股票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财

 1      丁寒忠        务负责       50,000       15,000          30%            0.01%

                      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50,000       15,000          30%            0.01%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905,000      271,500          30%            0.19%

         合      计               955,000      286,500          30%            0.20%

注:上表中已剔除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的 2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270,000 股。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 年 6 月 17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86,50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
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97,241,250          -286,500      96,954,75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800,000           286,500      45,086,500

       总计                 142,041,250                  0    142,041,250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
2021 年度业绩符合解锁条件,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1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
考核全部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为 31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 286,5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帅丰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
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
合法、决议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31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286,5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共
3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86,500 股,占首次授予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总数量的比例 30.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0%。公司本次激励对象符
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31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286,5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帅丰电器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已获得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并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考核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帅丰电器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办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