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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1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我们作为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机
构,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全体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俞毅: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担任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际贸易研究所所长,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浙江省 151 人才培养对象,浙江省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浙江省产业转型升级基
金决策咨询委员会特聘专家,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青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厉国威: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
职于山东省枣庄市财政局培训中心;现担任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中国资
产评估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美国 Toledo
大学访问学者,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冯震远: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一级
律师。现任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及协会行政法专业
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协党委委员、副会长,嘉兴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桐乡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浙江省高级人才专家库入选人员,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
司、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我们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
会等相关会议。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我们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
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加会议
 俞 毅       14          14        11          0       0        否           3
 厉国威      14          14        11          0       0        否           3
 冯震远      14          14        13          0       0        否           3
    (二)会议表决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运用各自的专业知
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
料,并及时向公司了解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认真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及
其他事项。在会议上,我们与公司非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探讨,认真审
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或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为
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对需要独立董事审议的
议案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 年,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对公司财务年
度审计等重大事项审议过程中,通过现场考察和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
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
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我们利用在公司参加董事
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同时,我们
时刻关注公司在媒体、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高
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问
题。
    公司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向我们提交相关会议资料,充分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
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 年度,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
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进行沟通。会前对会议材料进行
认真阅读,会上积极发表意见,有效履行了职责,并以客观公正为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
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并且公
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进展情况。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依规开展
信息披露工作,我们将继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并将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 年,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活动,
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
合理完整,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
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
    (七)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公司
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各司其
职,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中的重要作用。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
构的事项。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既定的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
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
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22 年 7 月 7 日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 142,041,25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3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7,437,337.50 元,
转增 42,612,375 股。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
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2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核查和监督,
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
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审慎、认真、独立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更加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之间的有效沟通,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
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和树立公司诚
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我们将继续发挥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同
时,我们也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
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