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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丰电器: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1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2022 年度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积
极开展工作,现对审计委员会的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厉国威先生、
商若云女士、俞毅先生,其任期同第二届董事会一致。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
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厉国威先生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2 年,审
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二)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
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
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各方诉求与意见后,积极开展相关协调工作,履行
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
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以及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途径,掌握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要求并指导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与日常督查,落实经营和
财务风险控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相关审计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末,公司
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
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关联交易情况管理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重点关注了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充分掌握了解了关联交易的背景、定价原则、必要性等因
素,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
责,切实有效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证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3 年,我们将继续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审计、内
部控制运行、关联交易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
司治理水平提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厉国威、商若云、俞毅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