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
则”),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
可比期间信息。
本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一季报起按新租
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
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