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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 2021-031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 号)核准同意,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3,3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62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8,745.08 万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

4,276.6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468.4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26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8 日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

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备注

         中国银行宁波                       年产 6.1 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
  1                     370179414715                                        注1
         骆驼支行                           建及技改项目
         中国银行宁波
  2                     403979416861        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
         市江东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                       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
  3                     76850180801805000
         宁波镇海支行                       项目
         宁波银行鄞州
  4                     30010122001352217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注销
         中心区支行

      注 1: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已由原“年产 6.1 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

技改项目” 调整为“年产 8.1 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本次调整已

经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份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时结转的少量银行存款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

      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

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