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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炬网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4,414.4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51.89 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

额为人民币 4,466.3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3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4,874,552 股,每股发行价 37.6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55,943.19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4,421.89 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51,521.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56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额       金金额
   1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         24,217.11    19,381.89
   2           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198.83    12,873.40
   3           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10,969.72     7,810.46
   4       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7,659.29     3,444.62
   5       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6,187.82     4,526.83
   6     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6,108.46     3,484.10
                      合计                         70,341.23    51,521.30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

求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

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

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

或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投资额为人民币 4,414.46 万元,因此,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
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414.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划 预先投入待
                   项目                  投资金额
号                                                   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       24,217.11     19,381.89      37.33
 2      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198.83     12,873.40        10.00
 3       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10,969.72      7,810.46      2,436.11
 4    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7,659.29      3,444.62       768.68
 5    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6,187.82      4,526.83       689.94
      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
 6                                        6,108.46      3,484.10       472.39
                    项目
                 合计                    70,341.23     51,521.30      4,414.46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21.89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51.89万元。因此,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1.89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1] 第ZA10112号《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四、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66.35 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414.46 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51.89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3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

置换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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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112 号

《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新炬

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5
见》;

   (三)《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112 号)。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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