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事前认可意见 “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 一 次会议将于2021年4月11日召开, 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立信 )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能够恪尽职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 独立、 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同意聘 任立信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