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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炬网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査意见2021-12-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査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炬网络”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新炬网络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审慎地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4,874,552 股,每股
发行价 37.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5,943.19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1,521.3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验字
[2021]第 ZA10056 号《验资报告》,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
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前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
内,即自 2022 年 2 月 26 日起 12 个月内。

       3、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
超过 12 个月。

       4、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上述资金额度、期限、产品
类型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5、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严格
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
期内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
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
响。

    6、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
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
的风险因素,将对该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可以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7、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
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8、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授权有

效期限为自前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自 2022 年 2 月 26 日起 12 个月

内。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
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査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陈超                    孙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