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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炬网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2-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
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炬网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炬网络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3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4,874,552 股,每股发行价 37.61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55,943.19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4,421.8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521.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5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均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额        金金额
    1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           24,217.11     19,381.89
    2          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198.83     12,873.40
    3           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10,969.72      7,810.46
    4       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7,659.29      3,444.62
    5       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6,187.82      4,526.83
    6     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6,108.46      3,484.10
                      合计                          70,341.23     51,521.30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和 12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授
权期限自 2022 年 2 月 26 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在上述授权期限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通知存款,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截
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有 1.5 亿元 7 天通知存款未赎回,预计将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赎回,本金及获取的收益,将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划入募集资金
专户。其余已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赎回的本金和获取的收益均已划入募集资金专户,
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
                                       2
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上述资金额度、期限、产品类型内
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
情况。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
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保本型产品,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

                                     3
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
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
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对该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可以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4
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与受托
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 1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
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陈超                    孙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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