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科技:博汇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08-22
公司代码:688004 公司简称:博汇科技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
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博汇科技 688004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宏林 段辛
电话 010-5768 2700 010-5768 2700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铃兰路8号院1号楼 北京市海淀区铃兰路8号院1号楼
电子信箱 broadv@bohui.com.cn broadv@bohui.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71,881.17 77,980.82 -7.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4,907.85 66,970.08 -3.0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5,654.52 7,219.16 -2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26.45 -2,240.41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358.97 -2,407.42 不适用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0.46 -6,180.37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8 -3.20 减少0.1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8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8 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1.39 36.01 增加5.38个百分点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
益按调整后股本重新计算。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71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包含转融
持股 质押、标记或
持股 限售条 通借出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冻结的股份
数量 件的股 份的限售
(%) 数量
份数量 股份数量
孙传明 境内自然人 17.61 14,100,000 0 0 无 0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 境内非国有
10.23 8,195,625 0 0 无 0
份有限公司 法人
郭忠武 境内自然人 6.53 5,226,419 0 0 无 0
北京博聚睿智投资咨
其他 5.72 4,582,500 0 0 无 0
询中心(有限合伙)
郑金福 境外自然人 5.07 4,060,206 0 0 无 0
陈恒 境内自然人 3.08 2,470,061 0 0 无 0
韩芳 境内自然人 1.25 1,003,920 0 0 无 0
王荣芳 境内自然人 1.19 956,882 0 0 无 0
陆娟 境内自然人 0.95 759,057 0 0 无 0
王剑 境内自然人 0.74 595,000 0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孙传明、郭忠武为一致行动人;郭忠武为北京博聚睿
明 智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郭忠武为北
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韩芳为郑金福兄弟
的配偶。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