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科技:博汇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0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
会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箫先生(主任委员)、戴永先生、张刚先
生三名成员组成。2020 年 11 月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并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李翔宇先生
和董事孙鹏程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王冬梅女士担
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聘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事项》、《公司 2019 年财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2020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公司 2020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将上述
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职”)就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
门配合外部审计工作,并认真审阅了天职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慎评估,审计委
员会认为:天职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督促公司内审部工作,监督相关制度规范要求的
落实,加强对内控制度的检查,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提高了内审部工作成效。经审阅内部审计报告,未发现内
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是真实、准确、
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调整、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4、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
公允,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
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规的要求,切实履
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
策,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王冬梅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李翔宇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孙鹏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