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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2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
对博汇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市博
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1 号)
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4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77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853.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096.65 万元(不
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756.7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9 日
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0350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
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
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
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19 日,博汇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博汇科技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
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汇科技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博汇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签字保荐代表人:

                          苏   磊                邹   颖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