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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科技:博汇科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1-11-15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娜
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娜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
董事会秘书职务后,李娜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娜女士在担任董事
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娜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
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娜女士通过北京博聚睿智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 0.21%的股份,李娜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宏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宏林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王宏林先生
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王宏林先
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
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对王宏林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768 2700

    传真:010-5895 7050

    电子邮箱:broadv@bohui.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中路 7 号(孵化楼)1-3 层

    邮编:100094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王宏林先生简历

    王宏林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1994 年至 1997 年,大连税务代理服务中心,从事税务代理、咨询、筹划等业务;
1997 年至 2008 年,创立大连高新园区宏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执行
董事,负责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方向业务的运营管理;2010 年至 2019 年,大连
理工大学现代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历任研究员,项目经理,从事创新和创业管理
方向研究工作,负责政企校合作等项目管理咨询业务。2020 年至今,北京市博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战略合作等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宏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