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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科技:博汇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28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中路 7 号 4 号楼 1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18 日
                      至 2022 年 5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信息请详见 2022 年 4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
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004       博汇科技           2022/5/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2:00-4: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中路 7 号 4 号楼 1 层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
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
4: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
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
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
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
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
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
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
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北京市有关疫情
防控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并严格遵守。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
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北京健康宝实时绿码、48 小时内在京核
酸检测阴性证明、大数据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呼吸道不适等症
状或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
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进行表决。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及核酸检测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中路 7 号 4 号楼 1 层
电话:010-5768 2700
传真:010-5895 7050
联系人:王宏林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