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9-02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年9月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 特制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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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
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
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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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0日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8楼801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0日
至2020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永鑫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五)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
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由律师、监事代表
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六)与会股东及代理人进行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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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出席会议的董事、会议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董事、监事、董事会秘
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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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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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永鑫科技有限公司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永鑫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鑫科技”)成立于2017年9月18日,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赁;从事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
动化控制系统装置、光学仪器、光学材料、光学镜头、光学监控设备的生产、销售。
公司IPO前,为了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独立性、提升公司盈利
水平等因素,2018年9月26日,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收购永鑫科技
100%股权,当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永鑫科技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永鑫科技时,
公司取得的相关机器设备与电子设备主要用于光学加工、检测及配套科研,主要系根
据永鑫科技“光学成像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的实际需要购置取得,相关设备已于
2018年起陆续进行安装调试,目前该项目已经完工验收。
永鑫科技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来,一直围绕自身主营业务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
动,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380.92万元、净利润7.38万元,2020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455.88万元、净利润72.36万元,其经营成果尚未达到公司预期效果。为适应公司
未来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整合企业优质资源,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企业管
理成本,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永鑫科技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
营,永鑫科技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及其他一切
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承继。截止2020年6月30日,永鑫科技总资产11,412.29 万元,所
有者权益357.62万元,永鑫科技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已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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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查阅。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的特定人员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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